在这个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古老文明,其源头都有美好的诗,在我们中华民族,就是《诗经》。我们要讲的这个后来称为《诗经》的诗集,分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风”,包括周南、召南和十三国风,就是周天子下面的十三个诸侯国或某一地域流传的民歌;第二部分是“雅”,分为“小雅”和“大雅”;然后是《周颂》《鲁颂》和《商颂》,称为“三颂”。所谓《诗经》,就是由这几个部分构成的。
在世界历史上,有一件绝可注意的事件,那就是距今两千五百年左右的时候,地球上的四大古文明区(印度、中国、古希腊地区,还有包括了埃及和巴比伦的小亚细亚文明区),突然不约而同地都唱起歌来了。它们唱的歌和早先不同,其内容都是诗。这些诗有两种形态,一种是史诗,一种是抒情诗。在印度和古希腊是以史诗为主;在小亚细亚一带是抒情诗为主,我们现在还可以看到的《旧约》全书里面的“雅歌”,本身就是非常美妙的抒情诗,和中国的《诗经》很相似,特别是和《诗经》中的“风”很相似,可以看作是小亚细亚的“诗经”。我们中国的《诗经》主要是抒情诗形态,叫做“诗言志”,而不是“诗叙事”。虽然也有叙事诗,但不是《诗经》的主体,《诗经》的主要内容都是“言志”。言志者,“在心为志,发言为诗”。这个“志”是指内心的感动、感情,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志气”“志向”。如果要翻译出来的话,它相当于英文的will,也就是“意愿”的意思。所以中国古人说《诗经》是“情动于中而形于言”,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
我们中华民族,在《诗经》以前就有韵文,也有歌,但都不叫诗,是诗三百编出来后,大家才开始叫“诗”。这个字最早的写法,左边是个言旁,右边是一个之,之乎也者的之,不是现在这个寺庙的寺。之字的本义是一个动词,从这里到那里去就叫“之”,相当于英语里面的“go to”。这一个左言右之的诗字是什么意思呢?古人的解释是“志之所之也”,就是心有所动,形诸语言,这是它最根本的特征。当然,并不是心中所有的话,说出来都是诗,还需要把语言文字的表达艺术化、音乐化,这才叫诗。按照《诗经》的特点,我们就可以给诗下这样的定义。这就是中国诗的特点。中国诗和西洋诗最大的不同,根源就在这里。各个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特点,在诗歌方面也是这样。西洋诗起源于古希腊的史诗,就是epic,它是用押韵的文字讲古代的英雄故事,所以欧洲的诗一开始就侧重于讲故事,而中国的诗,从一开始就是侧重于表达自己心中想要说的话。虽然中国古代也有英雄史诗,《诗经》里面也有,我们后面还会讲到它,但它们数量很少,篇幅也不像西方的史诗那么长,它们不是中国诗歌源头的主流。如果从广义上说,中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有自己的史诗,比如藏族的《格萨尔王》。
如果你要问我“诗歌有什么用处”,我确实也说不清楚,从物质的角度来看,诗歌也许是没有什么用。也许没有诗,粮食还是会有的,钢铁也是会有的,肚皮还是会吃饱的,但就是没有灵魂上的趣味。一个人是不是经过诗歌的陶冶,他在气质上是绝对不同的。所谓气质,似乎也很难说得清楚,但是你和一个人交谈,不到三分钟就一定能感觉出来的那个东西,就是他的气质。这就是诗歌的用处。
诗歌最大的用处,就是使你自己快乐,包括两种快乐:一是你自己写出一首好诗,你会感到快乐;还有就是你读到一首好诗的时候,也会感到快乐。而这种快乐是不可替代的。我最厌恶一种流行的比喻,是说什么“流沙河老师这几天给我们讲诗,送来了一道丰盛的晚宴”。天哪!那个晚宴算个什么嘛——它吃完了就全都排泄出去了!诗歌艺术不是什么“晚宴”,不可能让你吃饱。诗歌这个东西,是所有自我娱乐活动中最高级的,它可以让你进入一种不可替代的心境和感受之中。实际上,诗对我们起潜移默化的作用。任何一首诗,都很难收到什么现场效果,不是说读了哪一首诗,你的觉悟就提高了,突然就懂得了很多东西。不是这样的。诗是慢慢浸润你,慢慢地改变你的灵魂,使你变得有趣味,变得高雅起来。诗歌的价值就在这里。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在农场搞体力劳动,有时挑的东西很重,一边挑,一边就在心中默读一些诗歌(因为不敢读出声来,读出来就是“封资修”,马上就要挨批判),这样可以减轻痛苦,其作用就相当于毒品一样,只不过这种“毒品”不害人,也不害己。至于诗歌是不是有其他的什么伟大作用,什么革命要不要诗歌,这些问题都和诗歌无关。诗歌就是一种娱乐,一种高尚的自我娱乐,在自我娱乐的同时,也可以娱乐他人,这种娱乐不是什么其他的“亚文化”可以代替的。
至少从周朝开始,中国历代的教育都和诗有关。所谓“五经”——《易》《书》《诗》《礼》《春秋》——既包括了《诗经》,也有对《诗经》的大量引用。这些经典,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每一代人都要读的东西,从当小娃娃开始就要读,最初读的时候,可能还不懂,但只要把它们熟记在心,将来长大成人以后,自然就懂了。这些东西就成了我们中华民族的民族灵魂、文化血脉的一个组成部分。
我们中国,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诗教”,孔夫子也好,孟夫子也好,他们在教学生的时候,都经常引用《诗经》上面的话,孔子说是“不学《诗》,无以言”。这个“言”,当然是指你说的话比较文雅,也比较有趣味,显得有根据,能表现出你这个人有比较好的文化背景。孔子说诗歌有四种作用,叫“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兴”就是起兴,用来引发大家的某种兴致;“观”是观察,就是你可以通过诗去了解种种社会现象;“群”是亲和力,可以用诗来吸引、唤起那些有相同或者相似的思想感情的人;“怨”就是抱怨、发牢骚,通过诗来诉说自己的痛苦。无论“诗言志”也好,“不学《诗》,无以言”也好,“兴、观、群、怨”也好,都说明远古的中国人,对诗歌的态度还是比较现实、比较功利主义的。到了隋唐以后,中国诗歌就超越了这种视角,更加注重诗歌的艺术性,注重意境,注重音韵之美和语言之美。到了今天的新诗,就更超出了这个范围,基本上不在乎它有什么社会教化的用处。今天的诗更加小众化,似乎更没有什么用处了。所以对诗歌的作用,不可以夸大。
究竟诗是什么,那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楚的。写诗的人这么多,每个人根据他的创作经验、阅读经验和不同的文化构成、特殊的感受能力,对诗的理解都是不同的,不可能有什么统一的意见,所以我也就说不清楚。诗就相当于道家的“道”,“道可道,非常道”,凡是说得清楚的规律,都不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写过诗的人都晓得,那个最核心的东西,你无法用语言来表达。
大家可能会提出一个问题:在秦始皇时代不是曾经焚书吗,这些诗是怎么传下来的呢?是的,《史记》上对秦始皇焚书这件事,记得清清楚楚——秦始皇采纳了他的丞相李斯的建议,“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他第一个要烧的就是《诗》。你别看他这个暴君,他是很敏感的,就是不让人们去读诗,因为人读了诗,趣味就会变雅,而秦始皇不要你的什么“雅”,他要的是炮灰,是为他卖命的战士,所以他坚决要烧诗。你们看一下那些秦始皇兵马俑,全部是那种“武棒槌”,一帮凶狠之徒!不知各位的观感如何?反正我绝不认同他们就是我的祖先,我的祖先绝不会是那个样子!如果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都是那个样子,中华民族就完了,不可能有后来那么灿烂的文化。不可想象一个民族没有它自己的诗。如果一个民族缺少了诗,那就是感情上的残疾。
为什么烧了之后还有诗呢?你们是不是在诽谤我们的秦始皇同志呢?不是的。当时的法律确实非常严厉,规定各家各户都必须交出来,你要是不交,查出来就要被惩处,《史记·秦始皇本纪》里面写得很清楚:“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但是有些东西,是杀不死、烧不掉的。而且,诗歌还有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能够背诵,能够吟唱,你把写在竹简上、木条上的烧了,它还可以记在脑袋里面。汉初甚至有一个叫“伏生”的老大爷,济南人,九十多岁了,还可以用古音背诵《尚书》,汉朝政府就派人去请他教授,然后记录下来。《诗》不仅可以背诵,也还有一些底稿被人们偷偷保留下来,秦朝亡了以后,到了汉代,政府一鼓励献书,各地都有人把自家原来悄悄藏起来的书拿出来了。最初被献出来的《诗经》,就是齐、鲁、韩三家偷偷收藏的版本,它们系统不同,互有出入,而且解释也不同。后来出现得最晚的,是北海郡太守毛亨拿出来的版本,大概他是根据他的家族中流传下来的版本整理的,这个版本就被称为“毛诗”。后来大家开会鉴定,把四个版本的诗一比较,发现最好的版本就是“毛诗”,所以今天我们读的《诗经》三百零五篇,固然都是孔夫子修订过、删改过的,但是这个版本是毛亨的版本,也就是我们后来通称的“毛诗”。
《诗经》原来不叫“诗经”,在最早的时候,就叫“诗”。当我们说“诗言志”的时候,“诗”是专有所指的,也不一定就是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诗经》中的这些作品。因为这些诗最早有很多,经过多次编辑、删减,才成为“诗三百”,就是现在流传的《毛诗》三百零五篇,它是由孔夫子整理、润色,编出来教授弟子的。到了汉代,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汉朝的官方利用“诗三百”来贯彻它自己的意识形态,就把它称之为“经”——经者,常也,意即永恒不变的道理——就是由官方把它定为讲大道理的经典。“诗经”由此得名。从这个时候开始,汉儒——就是汉代的那些经师们,就支配了《诗经》的解释权。汉代的这些经师,包括很有名的郑玄,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在讲诗的时候,不是首先把诗当作诗,而是当作一种意识形态,当作一种推行礼教的手段,给诗附加了很多解释,而那些解释不是这些诗本身的内容。这个现象一直延续到宋代。以朱熹为首的宋代儒生们,虽然对汉代的一些解释做出了修正,但他们仍然没有跳出利用诗歌来推行教化的这个框框,因此仍然忽略了诗的本意,尤其是朱熹,他把很多一般的爱情诗都认为是“淫乱之作”。所以,宋儒们的解释很多也是不可取的。
我们现在来讲《诗经》,自然不可能沿用从汉代到宋代的那些权威们的讲法,对那些不属于诗自身内容的种种解释,我们要抛弃它。而且,如果我要按照那样讲,讲出来也是绝顶无味儿,下面的听众朋友听不到一半,就要打瞌睡了。我们要从一个新的角度来讲,就是首先要把《诗经》当作诗,要注意这些作品作为诗歌的特征,用文学、用诗学的新观念来理解它们、解释它们。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样讲,也是开辟了一个阐释《诗经》的新时代。这个新时代是由五四时期的很多前辈学者、诗人们开创的,我只不过跟在他们后面,学习了他们的各种著作,作了一些补充和发挥。我很有幸和大家合作,我们互相促进,叫做教学相长。
我们读《诗经》,当然要欣赏诗歌的美,但因为前面所说的,《诗经》的主要特点是“诗言志”,是“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所以我的讲座,也比较地倾向于为大家讲解,讲解的成分要多于欣赏的成分,主要还是帮助大家了解中国古代典籍,了解中国古代的社会生活真相,还是属于社会学的范畴,这和欣赏纯诗,比如唐诗以后的很多中国古诗,是有很大不同的。
这么多首诗歌,我们怎么讲呢?如果三百零五首全部讲,每个月讲一次,要讲三年,且不说各位是不是有兴趣坚持那么久,就是我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么长,都是个问题,真所谓“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所以我们采取简化的办法。正如吃猪肉不必非吃肥肠不可,你只要知道背绺肉(也就是北方人说的膂脊肉——他们搞错了,写成了“里脊”)的鲜嫩,就可以说“我吃过猪肉了”。读《诗经》也是这样,用不着把三百零五篇全部读一遍,因为中间有一些作品,实在是太艰涩了,读起来很苦;有一些诗的味道也比较淡薄,不适合一般读者阅读。我从三百零五首里面选了九九八十一首来讲。选诗的原则有三点:第一要有浓厚的诗味,第二要浅显,第三要短小。对这个概念,我们要心中有数:虽然它还不到《诗经》的三分之一,但是据北大中文系教授王水照先生的回忆,他五十年代读北大中文系时,四年下来也只学了七十二首。所以,各位朋友如果有耐心把这八十一首诗读完,你就可以拍胸口说:我学过《诗经》了。
(流沙河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