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国有个智士,复姓公文,名轩,有事去见一位现任右师之职的长官。晤面时,公文轩吃了一惊,因为这位长官腿有两条而脚仅有一只,似乎受过砍一脚的刑罚。公文轩心中有疑,暗想:“他从前是做什么的?为什么是独脚?天生的呢,还是犯了法,人为的呢?”想问对方,不便启齿。事毕告退,公文轩出门来,自言自语:“天生的哟,不是人为的哟。老天爷生他,就是要他独脚呢。一个人应该有怎样的形象,都是命中注定的呀,哪里由得人呢。所以应该说,他是天生的,不是人为的。”
密林外,小溪旁,野鸡走个不停。十步才得一啄,百步又须一饮,够劳累的。想不到误踩了翻车网,被人捉去,卖到城里,关在养禽园。此后,饮食充分供应,不必一天到晚地走,养得野鸡精神旺盛,动辄打架。终归觉得无聊透顶,常常怀念密林小溪,乡愁难遣。觅食虽然劳累,回想起来,多么有趣,因为那是天生的哟,不是人为的哟。
(流沙河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