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历》和一般记叙或者抒情的文章有很大不同,很难把它归入记叙或者抒情之列。开头第一段就不像:“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到最后一段:“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的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可以说,通篇是议论为纲,其中最精彩的部分,还带着哲理、格言的色彩。
但是议论、哲理、格言是抽象且理性的,通篇文章留给我们的印象,却并不太抽象,也不完全是理性的。总体来说,感性和形象性很强,有些地方甚至可以说,带有些抒情色彩。
文章的结论,是日历可以使人随时感知生命,叫人思考生命的可贵。如果直接把它亮出来,是很难动人的。因为太抽象的结论,看不见摸不着,让人难以理解。作者花了两千字的篇幅,绕了几个弯子,越过几个层次,才得出这个结论。这当然主要靠逻辑、推理,但作者着力追求的,不全是抽象的推理,而是用形象的话语来进行推理。冯骥才是文学家,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得心应手。
议论的第一个层次,把时间和生命转化为日历和月历。这就比较感性了,看得见,摸得着。他说,日历比月历更叫他喜欢。为什么呢?因为月历不如日历那么感性。月历一年才换一本,而日历却是每天撕一张。撕下日历意味着“明天”,明天就意味着“希望”,这两个字眼,本来也有点抽象,但作者认为,明天不像未来那样空洞,它是具体的。用什么办法把具体的感觉表现出来呢?他这样写:“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守候在门外”是感性的,“走出”“进入”也是具体的、感性的。这已经可以说具有形象性了,作家的才情,生动的形象还是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
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
界线、灯光是感性而形象的,今天、明天也就带上了形象性。有了这一切,作者是不是就满足了呢?没有。他还要把感情强化一下,来一点抒情:
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
把主观的、个人的感情强调到决定表现对象的性质,在文艺心理学上叫做“移情”,在中国古典诗论中叫做“一切景语皆情语”,这是抒情的基本办法。如果你是豪迈的,那看出来的日出,就是辉煌壮丽的;如果你是热情浪漫的,那你笔下的阳光就带着浪漫的色彩;如果你特别欣赏悲剧的美,那你写出来的日落,也就有某种悲剧的性质;如果你是孩子气的,那么你眼中的云,也就可能老是走错路,慌慌张张,昏头昏脑的。冯骥才在这里说,自己的心情决定了日子,用的就是抒情手法,说得更加极端一些,是为了增强情趣。
这才是文章的第一个层次,也就是情趣的层次。
这篇文章的主要风格并不完全是抒情性的,而是一篇带着很强理性的散文,光有情趣不能完成设定的任务。下面的文章表明,当情趣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作者就设法提升到一种新的趣味境界:
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这种语句,就带有点哲理的味道。为什么会给读者一种哲理性格言的感觉呢?这个问题并不好回答。关键是,这里有矛盾的强化和转化。人都想变,但是既成现实(昨天和今天)不可变,这是矛盾,明天却可以改变,这是转化。这个变,是今天和昨天决定的。被生活选择和选择生活,既是矛盾,又可以转化。矛盾和转化是哲学辩证法的核心。上述句组既有对立,又有转化,因而就带上了哲理的深邃性,而且由于语句简洁,突出了格言的明快。光凭几句简洁的格言,是不够丰富的,下面的一段,就在比较抽象的思考中展开,先是把明天(前面的日子)转化为“空间”,接着按哲理性的要求拓展其普遍性:人生、历史都是时间,同时也是空间。为什么要这样做文章呢?因为要突出一个意思,时间、空间都是无形的,岁月匆匆,一旦使用就永远消失,既抓不住也摸不着,甚至可能是虚无的。可能作家觉得这样长篇大论有点抽象,在下面一段,就来些比较感性的句子加以调节:
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留给你的只有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日历是很平淡的,但是作家用一个暗喻,赋予它以“生命的页码”的内涵。这就不但使日历形象化,而且是深刻化了。
这是文章的第二个层次,不但有情感的趣味,而且有智慧的趣味,是情趣与智趣交织的层次。
在这两段中最为关键的句子是:“那就要看你把什么东西搬进来”,也就是在生命的历程中,有什么作为。很可惜,这本来最为重要的句子,和一系列的形象话语相比,显得有点单薄,很容易被粗心的读者忽略,也许是作家有些疏忽。但接下来的发挥对此作出了弥补。在访问、考察归来之时,过期的日历“好似废纸”,他却不忍丢弃,因为他认为这是自己“生命的落叶”。所有这一切都有趣味,有情感的趣味,同时也有智慧的趣味。因为,对平淡的日历不但有情感,而且有深邃的理解:在经历一场地震灾难以后,他拍下了房屋的“惨状”。他把这和残墙上的日历联系在一起,体悟到这是“生命的珍藏”。生命之所以不被常人珍惜,就是因为它太抽象了。虽然日历是具体的,但只在于感觉世界,而冯骥才的文章,不仅仅在于把生命化为感性的日历,而且把日历和生命一起深邃化了:
由此,我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忠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按:没有写出来的思绪)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无形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以及我本人的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这种“意义”是日历的感性中不存在的,也不是冯骥才的情感赋予的,不是“移情”,而是作者深邃的思考赋予日历的,是作者的智慧,这应该叫做“移智”。把捉摸不定的现象,甚至把一般心灵所无法概括的情感(“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简洁地提炼出来,经过这样的提炼,心灵的光华才显示出来。这不是贴近生活所能胜任的,甚至也不是简单地贴近自我所能解释的,而是深化自我、提炼自我才有可能实现的。
这是文章的第三个层次,是智趣的升华,是智慧的洞察,是有才能的人艰难地自我探索的结晶,是一般人不能到达的高度智慧的心灵境界。
文章写到这里,已经相当深刻,在一般作者那里,也许觉得这就是闪光点,再写下去,可能就无以为继了。但是,冯骥才进一步提出问题,为什么人们总是意识不到生命(日历)如此深刻的重大意义呢?这是因为人太健忘了,而健忘又是因为生命中大部分的日子是重复的,由于重复与平庸,所以很难记忆,回忆起来“暗淡无光”“空洞无物”。而记忆是排斥重复、拒绝平庸的,只有独特的,才能被记忆。反过来说也一样:
人因为记忆而变得厚重、智慧和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
这是文章的第四个层次。冯骥才对“记忆”这个普通的词语进行了独特的概括,这是他重新规定的内涵,在这里,不仅是日历的感性形象,也不是一般的生命意义,而是更上了一个层次,生命也不能是平庸的,而是要独特的、有个性的。不言而喻,没有个性,就没有生命。通过对记忆的特殊概括,作家把文章提升到一个新思想高度。登上这个高度,作家还是不够过瘾。接着又把这一点作更为广泛的概括,不仅个人的个性可贵,而且整个人类、文化、历史都莫不如此:
广义地说,精神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这是文章的第五个层次。从个人到社会历史的记忆,在广度上加以拓展。
接下来,是第六个层次。作者非常机智且顺理成章地推论出,不能被动地等待独特的记忆,而是要化被动为主动,有意识地创造独特的记忆。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去创造记忆。“生活就是创造每一天”“为了明天的回忆”这种格言式的警句都出来了,这本来可以说发挥到了极致,但不足之处是和题目有点脱节,题目是“日历”,现在变成了“记忆”。作者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加上了一句,以“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达到了首尾呼应的效果,不论从理念上,还是从结构都可以说是相当完整了。但是,作家似乎还不想罢休,最后又来了一段:
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很明显,这样充满诗意的比喻,是为了让这篇讲道理的文章富于抒情性,达到情理交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