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主干是一个故事,由两次“窃读”组成。第一次是“我”窃读被老板发现,遭到拒绝。第二次是窃读得到一个好心店员的理解,主动为“我”提供书本。如果仅仅写这样两个过程,文章有趣、动人的程度也就很有限了。但是,作者采取了另外一种办法,使文章显得十分有趣、动人。这种动人的魅力从何而来呢?
是从场面描写而来吗?好像有一点道理。作者对书店的环境,附近饭店的气味和声音,书店里顾客的拥挤等,都有许多生动的描写。但是这种描写给我们一种很有节制的感觉,显然都限于营造环境和氛围,而不是人物主体。对在故事中起作用的人物,是怎样描写的呢?例如那个狠心的老板,当作者读得入神的时候,一只手压住了那,说道:“你到底买不买?”这一声惊动了其他的顾客,弄得作者“羞惭而尴尬”,“我抬头,难堪地望着他——那书店的老板”,读者本以为作者要花一点笔墨来丑化一下这个老板了,但是接下去只有一句:“他威风凛凛地俯视我。”连他长什么样子,多大年纪,穿着什么衣服,说话的声音有什么特点都没有写。后来,到了故事的转折点,对那个好心的店员的描写,也只有这么几句:
一个耳朵架着铅笔的店员走过来了,看那样子是来招呼我的(我多么怕受人招待),我慌忙把眼睛送上了书架,装作没有看见。但是一触着我的胳膊,轻轻地送到我的面前:“请看吧,我多留了一天没有卖。”
对一个如此关爱自己的人的外表、表情、衣着、声调、神态,居然只有一句话的描写,“耳朵架着铅笔”,连目光如何都没有写。很明显,文章的着力点不在这里,而是孩子的内心。当孩子被老板逼出书店之时,孩子的心理反应是:
店是他的,他有全部的理由用这种声气对待我。我用几乎要哭出来的声音,悲愤地反抗了一句:
“看看都不行吗?”
其实我的声音多么软弱无力!
写对方的外表,只有一句,而自己的内心,却写了四句。第一句是无可奈何(世俗的“全部理由”),第二句是自我感觉(“要哭出来”),第三句是“悲愤地反抗”(只是看看,并不是拿走,无损于书),第四句是自知之明,说是悲愤地反抗,其实声音“软弱无力”。从这里可以看出来,作者不打算用外部世界、客观对象的描写来感动读者,用的是孩子气的主观的、内在的情感活动。
这种内心的情感相当活跃,又相当有特点。既有环境与现实的特点(在人家店里,无可奈何),又有孩子的特点(几乎要哭了)。更为生动的是,一个有点反抗性的孩子,在这样被动的情势下,口头不认输,不直接承认自己买不起,而是找一个理由“看看”。这种口头上的不认输,是硬中有软。在自己内心,在别人感觉不到的自我感觉中,则坦然承认自己的“软弱无力”。
心理活动既反映着环境的压力,又体现年龄和个性,这就是文章动人、有趣的原因。
读者表面上是为故事所吸引,实际上是为孩子在故事进展中的心理变幻而感动。第一次“窃读”,心理变幻的层次就可以称得上是丰富的:先是看到顾客很多而感到“安心”,然而又为书可能卖完了感到“担忧”。进入店门时是“暗喜”,找到书以后是“庆幸”“高兴”(“专候我的光临”的感觉)。而被老板压住书本以后,则是“羞惭而尴尬”“涨红了脸”“悲愤地反抗”“软弱无力”。在众目睽睽之下“狼狈地跨出了店门”,而内心则充满了不平(“仿佛我是一个不可以再原谅的惯贼”)。
故事是很简单的,一个小孩子在书店里站着读书,被老板阻止,只好离去了,就这么平常。但就是在这样简单平常的事件里,孩子的感情变化却是很不平常的。在展示这种情绪和感觉的过程中,渗透着对孩子求知欲望的同情,还有对社会不平的批评。
接下去,对以往“窃读的滋味”的回忆,也很有孩子气。一方面是“如饥饿的瘦狼,贪婪地吞读”,一方面又是“惧怕”,到一定时候,便“知趣”地放下书,“若无其事地走出去”。求知欲的强烈和伪装的幼稚相辅相成,构成了孩子的自尊和心理的自卑。尤其是在书店躲雨的时候,装着“偶然避雨”,又装着皱起眉头担心雨下不停的样子,可是心里却在希望雨下得越大越好。在这种时候,感动读者的不仅仅是“求知的欲望这么迫切”,还是孩子气的狡黠。
作者在窃读上花了很多篇幅,但是趣味不断变化,显得挺丰富。被迫离开很有趣味,伪装随意翻阅也有趣味。享受到阅读之乐,也是有趣的,不过这时的趣味,成了另一种类型:
当智慧之田丰收,而胃袋求救的时候,我便从口袋里掏出花生米来救急。要注意的是花生皮必须留在口袋里。
求知欲得到满足,而肚子感到饥饿,一个是心灵的,一个是生理的,二者层次不同。用一对比喻:“智慧之田”的“丰收”和“胃袋”的“求救”把二者联系起来,这样表面上是“用词不当”,但笔法是用语义错位来自嘲,是一种幽默。但正是在这种自嘲中,读者和作者共享了孩子的喜悦和自得。不能忽略的是,花生米这一笔,不仅仅表现了此时的心情,而且为最后的主题升华埋下了伏笔,这一点要读到最后才明白。
即使写得如此丰富曲折,孩子的心灵变幻仍然没有结束,接着又生发出“由贫苦而引起的自卑感”,严重到“对人类的仇恨”,并且还引用了一首小诗来渲染,花了不少篇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首小诗与作者“窃读”的故事完全不相干。如果认为这是多余的,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是和后面遇到的好心店员联系起来,就可以发现,二者在情绪上有一个鲜明的对比。小诗渲染的是对人类的“仇恨”,充满愤激的反语:买不起书的孩子,“希望自己从来没有认过字母”;买不起肉的孩子,希望“生来没有学会吃东西”。而接着发生的事情,却让孩子感受到人对人的爱心。这一笔是对比,用来烘托反差的强烈。
在本文中,对比是很多的,整体的对比中套着局部对比。前面老板的无情和后面店员的好心是整体的对比,而这里的仇恨和后面的爱心又是局部的对比。正是这种双重的对比使得文章的结构显得严密。
对比的特点是两个极端的比较,但是作者并不因为对比而把人物内心的情感仅仅限定在两个极端上。在两个极端之间,作者没有忽略丰富的层次。孩子经不住求知欲的诱惑,重新到书店“窃读”,先是提防“难堪”的焦虑,接着形容读后的快乐如“喝醉了酒似的”“踉踉跄跄,走路失去控制的能力”“被快乐激动的忘形之躯,便险些撞到树干上去”,这是自嘲。有时,书店架上的书找不到了,便“愤愤”地想“世上有钱的人这么多,他们把书买光了”。这在表面上是“愤愤”,实际上是自我调侃,表现自己的愤激是多么幼稚。
把双重对比和丰富的心理层次结合起来,是本文最明显的特点。
写到这里,篇幅已经占了全文的五分之四。从构思上来说,还没有接触文章的主体,文章的主体是好心店员的出现,之前的所有都是为了衬托这个好心店员。照理说这个好心店员应该用最大的篇幅去描绘,但是前面已经指出过了,这个重要人物的描写却只有三言两语。作者把重点放在自己无声的、不可见的情感变幻上。的确,情感变幻是很丰富的,层次是很细致的:先是接过好心店员的书“害羞”得不知如何是好,后是“冲动”得没有法子把注意力集中在书上。一下子“吞食”了书中所有的智慧以后,走出书店,“浑身松快”。总计起来,也就这么三个层次。和前面的内心活动比较起来,是不是有点单薄?如果光是从心理层次的变化来说,的确有一点。但是,接下去看似闲笔的一处,却不可忽略。那就是花生米。本来忘记吃花生米表现了作者读得入神、忘情、陶醉,但是这最后一笔,却不是为了表现忘情,而是为了触发作者想起老师的话:
“记住,你是吃饭长大,也是读书长大的!”
这一句很有思想的光彩:读书的意义一下子提高了,不仅是在求知欲的满足上,而且是在精神的成长上。作者还不满足,立意在此高度上再度升高:
但是今天我发现这句话还不够用,它应当这么说:“记住,你是吃饭长大,读书长大,也是在爱里长大的!”
这一笔很有力,可以说就是古代文论中所说的“豹尾”,很有思想的力量。力量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把窃读曾经引起的对人类的“仇恨”转化为“爱”;其次是用“爱”来消解仇恨,作为长大的表现,而这比吃饭、读书,更具有深刻的内涵;最后,这一笔和前面在书店“窃读”中看似闲笔的花生米构成有机的联系,使结构显得完整,没有任何游离的、可有可无的笔墨。
梁晓声在《慈母情怀》的最后,也说他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在那里,“长大”的意思是理解了母亲对他的爱集中在对他在心灵、智慧的成长上。为了这种成长,不惜一切代价。把母亲给自己买书的钱买了营养品(水果罐头),哪怕是给了母亲,也是辜负了母亲的心意。终于悟出来,拿着母亲再给他的钱,他再没有权力买别的东西。这篇文章也有一个“长大”,这个“长大”,则是对人生的理解:在受到自私的人的歧视以后,不要忘记,世界上还有善良的人。理解了善良人的爱心,才算是真正长大。这种长大,比之吃饭长大、读书长大,要深刻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