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稼先》是一篇写人物的文章,但开篇却并没有提到要写的人,而是铺开了一张祖国百年的历史年表。对于写人物的文章来说,这样做是很冒险的。一则因为年表缺乏感性,二来照顾的面很广泛,容易变成罗列现象。但是由于作者匠心独运,精心设计了一个对比结构,前面是列强侵略,中国丧权辱国的系列事件,后面是中国成功制造原子弹、氢弹,达到国防自卫武器世界先进水平的记录。二者的对比如此强烈,本身就造构了一种震撼力。这种智性的冲击力虽然不是感性的,但一样可以震动读者的心灵。
把人物放在祖国百年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就把人物提高到了历史的高度,使得文章有了一种宏大的气魄。作者和邓稼先虽然是中学和大学的同学,但是长期暌隔,不可能写尽他的一切。邓稼先最具历史意义的工作细节,直接经验材料有限,能够写到文章中去的,只是两三个片断,这给作者带来很大的难度。
为了克服这个矛盾,作者又采取了一个办法:和前述历史的背景相应,作者把人物和另一位科学大师相对比。此人就是举世闻名的领导美国制造原子弹的奥本海默。比较的重点,在于两个人的相异之处:
奥本海默和邓稼先分别是美国和中国原子弹设计的领导人,各是两国的功臣,可是他们的性格和为人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他们走向了两个相反的极端。
文章的主旨是写人物,人物要感人,不能光凭理性,凭历史人物的共性,而要靠感性,靠人物的个性。作者用相当精练的笔墨先写物理学大师锋芒毕露的个性。本来,写奥本海默的个性,在这篇文章中只是一个陪衬,篇幅的限制是可以想象的。作者在文章中,特别点出了他是一个“复杂的人”,不能用过多的篇幅来表现他的个性。作者只提炼了一个具体的、可感的细节:在别人做学术报告时,打断人家的发言,自己拿着粉笔上台,讲述自己的观念。从社交礼仪角度来说,是很无礼的,但正是在这种“无礼”中,世界级的大科学家对于科学的执着和个性化的凌厉风格就跃然纸上了。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衬托邓稼先“忠厚平实”“诚真坦白”“从不骄人”“没有小心眼”“最具有中国农民的朴实气质”,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作者的用心良苦。
由于邓稼先的工作是极端保密的,作者缺乏直接资料。因而作者除了用他所熟悉的奥本海默来对比以外,还要用具体的感性材料来证明。首先用他的工作成果来推论:
我想邓稼先的气质和品格是他所以能成功地领导许许多多各阶层工作者为中华民族做了历史性贡献的原因:人们知道他没有私心,人们绝对相信他。
其次是用事例,成功地说服两派的“奇迹”。最后是作者的评述:
我以为邓稼先如果是美国人,不可能成功地领导美国原子弹工程;奥本海默如果是中国人,也不可能成功地领导中国原子弹工程。
这个议论十分精彩,又十分警策。强调邓稼先的优秀品质,拿奥本海默来作比较,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贬低奥本海默,可是这里并没有简单地贬低奥本海默,又恰如其分地突出了邓稼先的品格。因为在学术上,奥本海默的地位高于邓稼先,只要把邓稼先放在和奥本海默同等的地位上,就是对邓稼先的推崇了。
文章写到这里,差不多已经花去了一半的篇幅,还没有一点是作者亲身经历的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缺乏直接经验的事件,是本文的一大弱点。但是,作者并不是完全没有这方面的材料,只是要慎重运用。“民族感情?友情?”这一节是作者唯一有亲身体验的事件的,这就是谣传中国原子弹的制造成功,有一个外国人参与。作者向邓稼先征询,“他说他觉得没有,他会再去证实一下,然后告诉我”。这本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中国人在这个领域里登上了科学技术的高峰,西方就传言说,和西方人的参与分不开。如果是一个文学家,至少脸上是要有表情的,但是邓稼先的回答,却平静得不能再平静,简单到不能再简单,连一点感情都没有流露。这并不是邓稼先没有感情,他的感情不过是没有直接流露在脸面上,而是表现在他的行动中。虽然作者问过之后,就和他分手了,但是作者收到了一封信:
席中有人送了一封信给我,是稼先写的,说他已证实了,中国原子武器工程中除了最早于1959年底以前曾得到苏联的极少“援助”以外,没有任何外国人参加。
这样重要的信息,口气很平静,语言也很朴素,好像有点轻描淡写,仍然没有直接的感情流露。这样写的好处是:第一,充分表现了一个科学家的理性;第二,表现了科学家的严谨:并不是绝对没有外国人,苏联人是给过援助的;第三,在时间上有限定,在早期;第四,在数量上有限定,“极少”;第五,这种“援助”是加上了引号的。这就是说,虽然名义上是援助,实质上是很成问题的。这样的语言风格,和作者前面描述邓稼先的一系列特点(“忠厚平实”“从不骄人”“农民的朴实气质”)是遥相呼应的。
邓稼先的语言,理性的含量很深,情感含量也很深,但是情感的含量是潜在的。作者对邓稼先这种沉潜的性格,无疑是赞赏的。但是作者的个性似乎和邓稼先有些不同。得到这个简短的信息以后,禁不住“感情震荡”起来,他竟然:“一时热泪满眶,不得不起身去洗手间整容。”同样是科学家,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和邓稼先的不同。作者是个情感比较丰富的人,而且还比较喜欢抒情:
事后我追想为什么会有那样大的感情震荡,为了民族的自豪?为了稼先而感到骄傲?——我始终想不清楚。
从这里不难看出,作者不但是情感丰富的人,而且是个会抒情的人。深沉的感情和理性的不同之处恰恰在于,用语言说不清楚就谈不上理性,而感情越是说不清楚,就越能显得强烈。
作者在行文过程中,常常流露出一种抒情的冲动。他在写作本文时,显然面临着一种矛盾,就是他对邓稼先的情感相当强烈,而他所掌握的直接经验却比较有限。同时他又显然在努力把读者带进邓稼先的精神境界。这时,作者的想象力帮了大忙:
稼先在蓬断草枯的沙漠中埋葬同事,埋葬下属的时候不知是什么心情?
值得注意的是“心情”两个字,他所关注的是邓稼先的内在情怀。邓稼先的功绩已经人所共知,而邓稼先的精神,尤其是他的情感,却不免为世人忽略。对“心情”的强调,令我们想到张洁的《拣麦穗》开头那一段,几次三番地提起当姑娘拣拾麦穗时的“幻想”,而出嫁以后,却失去了那些“幻想”,使得当时的绣啊缝的,失去了情感的价值。而这里,强调邓稼先的“心情”,恰恰是突出了情感的价值,从学术上来说,也就是审美价值。下面的文字正是在这一点上有了重要性:
不知稼先在关键性的方案上签字的时候,手有没有颤抖?
这里关键的语言无疑是“颤抖”。在这样的动作背后,有多么深沉的情感啊。
写到这里,本可以大笔浓墨地抒情歌颂一番,但是笔锋一转,作者却提出一首歌可以作为摄制影片的背景音乐,这首歌是一首五四时代的老歌。为什么是五四时代的歌呢?因为原子弹的成功是一个历史的转折,要从历史的高度来看待。这就是本文的含意所在了。如果说这一点在这里还是比较含蓄的话,那么到了文章的最后就由作者在邓稼先逝世以后给邓夫人的唁电中直接提出了:
希望你在此沉痛的日子里多从长远的历史角度去看稼先和你的一生,只有真正永恒的才是有价值的。
这一段文字很有作者的特点:一方面,历史的评价无疑是理性的;另一方面,在把邓稼先放在民族历史的背景上加以表现的时候,却又不由自主地以一种抒情的语言来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