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悲凉、雅趣和俗趣的交融美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03 10:50

钱理群在《品一品故都的秋味》中批评过一种分析作品的线性思维模式:“时代是苦闷的,作家必定时时处处陷入单一的苦闷中,他写出的每一篇作品必然充满单一的苦闷感。”他所批评的是那些至今仍然风行的僵化思路,诸如:“1933年4月,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郁达夫从上海移居杭州,撤退到隐逸恬适的山水之间,思想苦闷,创作枯淡”,“由于作家身处的时代在作家内心投下深远的忧虑和孤独者冷落之感的阴影,因此作者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及姿态,自然也就笼上了一层主观感情色彩。”在一篇艺术性的散文中,“投上一层主观感情色彩”居然成了问题。岂不是意味着不带主观感情色彩的散文才是正宗?

艺术性散文并不是科学小品,它的生命就是审美的,而审美的特点就是作者主观的感情,与客观理性是有距离的。在这一点上如果含混不清,就失去了欣赏的前提。

《故都的秋》:悲凉、雅趣和俗趣的交融美

分析郁达夫《故都的秋》的困难在于:文章中的趣味和中学生的情感经验有很大的距离。我对大学一年级学生的调查表明,虽然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凭直觉就能感到文章“挺好”,但是多数说不清好在何处,许多学生读后的感觉是“很一般”,也有人觉得“不太好”,仅仅是出于对郁达夫大名的景仰而不敢贸然直言。多数学生对为什么要把这样的文章选到课本中来感到十分茫然,对文章的好处更是知之甚少。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问题,在于学生缺乏审美修养,分不清审美价值和实用功利价值。许多问题孤立起来,是看不清楚的,只有还原到丰富、复杂的背景中去,才能有所发现。万绿丛中一点红,有了绿色作背景,红色哪怕只有一点,也有足够鲜明的视觉冲击力。

《故都的秋》孤立起来看,特点并不很容易看出来。找一个同类作品来比较,例如老舍的《济南的秋天》,两篇文章都写秋天,就不难抓住分析矛盾的契机了。

在《济南的秋天》中,老舍称赞了秋天的“清”,秋天的“静”,以此为主线构成了秋天的“诗意”:

济南的秋天是诗境的,设若你的幻想中有个中古的老城,有睡着了的大城楼,有狭窄的古石路,有宽厚的石城墙,环城流着一道清溪,倒映着山影,岸上蹲着红袍绿裤的小妞儿。你的幻想中要是这么个境界,那便是济南。设若你幻想不出——许多人是不会幻想的——请你到济南来看看吧。

郁达夫显然也是表现秋天的诗意的,但他却这样说: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秋天的“静”,秋天的“清”,是双方都有的,但是,郁达夫所欣赏的秋天的“悲凉”,在老舍那里是没有的。老舍的秋天,从全文来看,给人一种活泼、清新、明静、愉快、开朗的感觉。这种感觉,中学生不难体会得到,把它作为美来表现没有什么障碍。郁达夫不一样,把“悲凉”当作美,这是中学生的生活经验和阅读经验中很少有的。如果这种“悲凉”只是一笔带过,可能还不算是关键词语,但是“悲凉”恰恰是在全文中以一连串的语词链加以强调的表现,可见这是文章意脉的“脉头”,郁达夫显然有意把秋的悲凉作为美来系统地欣赏。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秋天的悲凉为什么是美的?接着的问题是,如何让学生理解秋天的“悲凉”为什么会成为美的情感。我们来看在郁达夫笔下秋的悲凉是怎么个美法:

不逢北国之秋,已经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

审美是一种情感和感知,文学的审美,一般化的情感是很难感染读者的,关键在于有特点的情感和感知。郁达夫这一段文字,特点在哪里呢?表面上看不出来,若用“还原法”,就不难看出来。当时的北平是一座大城市,既是文化古都,又是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的中心。一般知识分子对这样一座大城市会怀念什么呢?是行人熙来攘往的街道,还是繁华的商场?是大学校园,还是文化古都胜迹?怀念这些东西,不是很能表现郁达夫知识分子的情趣吗?但是,如果他怀念的就是那些五光十色、热热闹闹的场景,就和老舍笔下的秋差不多了,就没有他的文化修养和与众不同的个性了。郁达夫所怀念的,恰恰是老舍没有写到的东西。他个人特别关爱的,是“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其特点是没有大城市的商业繁华,也没有政治生活的喧闹。他特别念念不忘的,并不像老舍笔下的鲜明色彩(“清溪,倒映着山影,岸上蹲着个红袍绿裤的小妞儿”),相反,他所选中的芦花非常朴素,从形状到色彩几乎没有什么花的特点。是不是北平就没有比芦花更为鲜明的花呢?当然有。西山的红叶、公园中的菊花就是鲜艳夺目的,但都被郁达夫的记忆筛选掉了。他所选中的公园,不是游人如织的胜地,而是比较幽静的陶然亭,在这个比较幽静的公园中,他所钟情的,恰恰又是最平淡无奇的芦花。西山的虫唱,有的是野趣。潭柘寺的钟声,是古老、宁静而悠远的声音,在大城市的喧嚣中,没有宁静的心情是感而不觉的。从这里可以感到,郁达夫所营造的故都之美超越了大都市的喧嚣,更具乡野的宁静和自然。

这样的“风景”,如果换一个人,会觉得它美吗?很值得怀疑。但正是这些多数人也许会觉得索然无味的地方,郁达夫感到是最值得玩味的,比之北京闻名遐迩的景观还要经得起欣赏: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细心的读者可能感觉到,郁达夫对色彩的欣赏,和老舍在《济南的秋天》中所表现的爱好很不相同。老舍在开头第一段上已经亮出了“红袄绿裤”,写到济南的秋水:“那份儿绿色”“终年在那吻着水皮,做着绿色的香梦,淘气的鸭子,用黄金的脚掌碰它们一两下。浣女的影儿,吻它们的绿叶一两下”。同样是写北方的大都市,老舍对色彩的欣赏显然偏重于鲜艳。而郁达夫恰恰是逃避鲜艳的:牵牛花“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显然是在竭力追求一种“淡雅”,因为“淡”而“雅”,其中蕴含着超越了日常世俗的趣味。日常的趣味,可能是浓艳的,一旦浓艳,在趣味上可能是比较“俗”了。雅和俗是相对立的。俗是平民百姓的,缺乏文化熏陶。雅是比较有文化修养的文人才有的,故“淡雅”中往往含着“高雅”的意味。

郁达夫所追求的趣味就是这种文化水平较高人士的“雅趣”。雅趣的特点,不像俗趣那样偏重于外在的色彩和形状,而是侧重于内在的意味,这种趣味不能自发地生成,而是与古典文化的修养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一定的文化修养,没有高雅的心灵,则可能视而不见,感而不觉。故郁达夫要欣赏出雅趣来,就得有一份超脱世俗的、恬淡的心情。超脱世俗表现在哪里?“租人家一椽破屋”欣赏风景,为什么是破屋?漂亮的新屋不是更舒适吗?原来太舒适了,就只有实用价值,没有多少历史的回味,只有破屋才有沧桑之感。因为这是故都,文化积淀不在表面上,是要慢慢体会的。郁达夫的个性在于,他觉得这种文化积淀,不一定在众所周知的名胜古迹中,只有在破旧的民居中才能体悟出来。没有文化趣味的人,是不能胜任这样的欣赏的。为什么要泡一壶浓茶?浓茶是苦的,但是有回味之甘。这就是说,要细细体会才有味道,越体会越有味道。悠闲就是雅趣的姿态,更为关键的,是雅趣的内涵。

与老舍像一般市民那样去欣赏济南欣欣向荣的自然景观不同,郁达夫欣赏的是残败的生命:牵牛花的色调已经十分淡了,他还要再强调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色彩已经雅致了,但是毕竟是外部的,太过表面,还要加上疏疏落落的枯草。枯草有什么美,有什么诗意呢?青草还差不多。其实,这正是郁达夫的趣味所在。青草显示生命的蓬勃,要欣赏不难,而枯草表现生命的衰败,就不值得欣赏吗?凡是属于生命的景象都有感悟生命的价值。引起生命蓬勃之感的事物,自然可以激起内心欢愉的体验,这是一种美的感受。直面生命的衰败,启示沉思生命的周期,引起悲凉之感,也是一种生命的感受。谁说悲凉就不是美的呢?在我国古典诗歌中,不是有那么多的悲凉之美的杰作吗?

但是,把秋的悲凉当作美来欣赏是有难度的,这一点郁达夫意识到了,所以他在开头第二段就说:“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他警告读者以通常那种“半开半醉的”精神状态,是欣赏不了秋天悲凉的美的。他强调,欣赏秋天的悲凉之美要有一种喝浓茶的悠闲心情和姿态。悠闲到坐在庭院中,“从槐树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才能体会到“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

除了经典文本和当代青少年读者的经验的历史距离以外,另一个需要解决的就是审美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距离。生命的欣欣向荣,很容易得到自发的欣赏,而欣赏生命的衰败,则须要超越世俗的实用价值观念。因为情感只有超越了实用的束缚才能有比较大的自由。生命的衰败,在世俗生活中是负价值,但是在艺术表现中却可能是正价值。审美熏陶,就是让情感体验从实用功利中获得解放和自由。

接下来写到北平秋天的树和花。本来可供选择的不计其数,郁达夫却只选中了槐树的花,这在北方是很不起眼的一种花。可郁达夫所欣赏的,偏偏不是长在树上生气勃勃的花,而是快要死亡了的“像花而又不是花的一种落蕊”。这就把前面对秋草朴素的雅趣引向更为深刻的境界。生命衰亡的迹象,虽然从世俗观念上看并不美丽,却也很动人。这种动人之处,只有在非常细致文雅的心灵感觉之中才有。早晨起来,发现满地槐树的落蕊,一般人是没有感觉的,不但视觉如此(颜色形状不起眼),听觉也如此(声音也没有),嗅觉也一样(气味也没有)。本来对于一般人,触觉也是没有的,“脚踩上去”(当然是穿着鞋的),如果不是感觉极其精致的艺术家,谁会有“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呢?有了这种感觉,对生命的消亡就有了深邃的感觉了。

美学意义上的美,正是生命的感受和情致的深邃。作者在这里显然是对读者的感觉进行一种精致的熏陶。这样的感觉不能轻轻放过,要抓住不放。在“落蕊”被扫去以后,他审视着“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就从意识写到了潜意识,他在下面的句子中把这定性为“深沉”。文章的深度,郁达夫的功力,也在这里表现出来。如此深刻的自我深化,又如此不着痕迹,正是郁达夫文章风格成熟的表现。从这里,我们看到郁达夫的胜利,不是反映了北平悠闲的生活特点(因为北平还有非常喧嚣的一面),不是像一些教条理论家所说的“贴近生活”,而是贴近自我,并且是深化自我,从表层感觉深化到潜意识,从潜意识深化到思绪。

发现自己的感知,深化自己的感知,表达自己的感知,把独特的感知诗化,这就是郁达夫告诉我们的为文之道。

一些教条式的阅读理论虽然也随大流喊叫以人为本,可是却绝口不谈人的感知,不懂得人的感知是人一切心理活动的基础。人和客观世界的唯一通道就是感觉,人的死亡,就是感觉渠道的断绝。因而人的感觉是珍贵的,不管是什么样的感觉,都与人的情感联系在一起,是人生命的表现。以人为本,就不但是以人的思想为本,同时也是以人的独特感觉和情感为本。把感觉和情感表现得越是深邃,文章就越是精彩。教条主义阅读理论的以人为本之所以是空谈,就是因为它谈论的实际上只是一个抽象的人,充其量不过是一个实用的、理性的人。但是这样的人是片面的,不完全的。人的思想离不开感觉和情感,而独特的感觉和情感,往往又埋藏在潜意识中,在一般情况下,人是感觉不到自己深层、内在的感觉的,不加以唤醒,就会被遗忘。审美教育就是从审感和审情开始的。作为全面发展的人,要让感知、情感和意志得到全面发展,就不能让生命的任何一种感觉流失到潜意识的忘川之中。艺术的功能之一,就是把时时刻刻在流失的感觉唤醒,从而把感情唤醒。只有把全部属于人的感觉都唤醒了,使之复活在文字语言中,人才能从实用的功利中解放出来,才能提高生命的自觉与质量,才能成为全面发展的、完整的人。当然,在文学作品中,作家不可能表现作为人的全部,但有才华的作家能把他生命的一部分、一个侧面,以完整的形态表现出来。

《故都的秋》:悲凉、雅趣和俗趣的交融美

从《故都的秋》来看,郁达夫表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侧面呢?

《故都的秋》写到潜意识中的“落寞”,读者可以感觉到郁达夫最为深邃的艺术的追求,把悲凉、落寞、乃至死亡当作美来表现,容易令人想到颓废这个词。在五四作家中,郁达夫的颓废倾向还是有一点名气的。

他在本文的倒数第二段,还不无自辩地说:“有些批评家说,中国的文人学士,尤其是诗人,都带着很浓厚的颓废色彩,所以中国的诗文里,颂赞秋的文字特别的多。但外国的诗人,又何尝不然?”其实,他的辩解是十分无力的。他只是罗列了西方诗文中有许多秋的题材,并没有证明西方颂秋的诗人均有颓废色彩。他提出不论是中国诗人还是外国诗人,在悲秋上是一样的:“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他自然是以中国文人悲秋的传统为后盾。但是,我们在《故都的秋》中所感觉到的郁达夫式的悲秋,除了有中国文人传统的血脉,还隐隐约约可以感到一些区别。中国文人从宋玉就开始为悲秋定了调子:“悲哉!秋之为气也。”历代写秋的主题,从杜甫的《秋兴》“听猿实下三声泪”到马致远的《天净沙》“断肠人在天涯”,乃至林黛玉葬花词里的“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秋雨助凄凉”,都是把秋愁当作一种人生的悲苦来抒写。诗人沉浸在悲愁之中,在读者看来诗人的忧愁是美的,可诗人本身却并不以它具有正面价值。但是郁达夫的《故都的秋》中,传统的悲秋主题有了一点小小的变化,那就是秋天的悲凉、秋天带来的死亡本身就是美好的。诗人沉浸在其中,却并不是什么悲苦,而是一种人生的享受,享受秋的衰败和死亡,是人生的一种高雅的境界。这就从颓废中显出些唯美来。

从这里,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中国的传统审美情趣,而且还有西方唯美主义中以恶为美、以丑为美、以死亡为美的痕迹。更突出的,还有日本文学传统中的“幽玄美”和“物哀美”。所谓“幽玄美”,就是在人的种种感情中,只有苦闷、忧郁、悲哀等一切不如意的事,才是使人感受最深的。川端康成在1952年写成的《不灭的美》中说“平安朝的物哀成为日本美的源流”“悲哀这个词同美是相通的”。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郁达夫的特色,他并不把植物的死亡当作是痛苦的事,而是把它带进优美的、雅趣的极致。

如果把郁达夫的师承看得太绝对,也可能贬低了他,他不仅仅是个中日古典情调的模仿者。如若不是一个绝对的唯美主义迷恋者,作为现代作家郁达夫的世俗关怀个性则可能被遮蔽。幸而他笔锋一转,把趣味向故都的外部世界展开。他写到了故都的秋蝉,这好像是在向客观生活贴近了。其实恰恰相反,他贴近的仍然是自我。因为他抒写的是“秋蝉衰弱的残声”,和“落蕊”一样,仍然是对衰亡的生命情趣的体味。抒写衰弱的临近死亡的蝉声,是充分高雅的,不过,他并没有把雅趣和俗趣绝对地对立,相反地,他非常有意识地让雅趣带上世俗的色彩。他说这样的秋蝉很平凡、很世俗,是和“耗子”一样,像家家户户养在家里的。“耗子”携带着的信息和联想,使得古典高雅的诗意中透露出现实的、平民的色彩。这一笔并不突兀,前面的“一椽破屋”早就留下了伏笔。

这种与雅趣相辅相成的平民色彩,也就是俗趣,在写到了“都市闲人”的时候就更加鲜明了。首先,这些人虽然生活在都市里,却穿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不但样式是传统的,从其厚度也看得出是手工布机的产品。都市闲人的“闲”字,是很有特点的,因为一般来说,都市生活的节奏是紧张的,身在都市而“闲”的人,就显出了一种情调。这样的“闲人”内涵很丰富。一方面他们是俗人,不一定有多少高雅的文化修养,但另一方面,他们却有高雅文化人的悠闲情调,和泡一碗浓茶的文人相比,情趣和节奏都是有机统一的。连说话都用“缓慢悠闲的声调”,都是值得仔细玩味的。文人情调表现在世俗之人的生活节奏上,世俗之人体现文人情调,这就达到了俗而不俗,大雅和大俗的交融。

从这种大雅大俗的结合来说,这是郁达夫式趣味的一个创造。这是郁达夫写的最经得起分析的地方,也是最为成功的地方。

当然,并不是全文都同样成功。在文章的后部,他突兀地发起议论来,对秋的悲凉的美加以总结:不管是中国文人还是西方文人,笔下的秋天,总是以秋天的部分写得出色而有味。“足见只要是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这是有缺点的,第一,这并不是雅趣和俗趣的交融,而是偏向于雅趣。单纯的雅趣并不完全是郁达夫的创造。第二,在逻辑上这样的概括也不够全面。不论是在中国还是西方古典诗文中,秋天的情调并不总是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这样的总结,做得有点粗疏。英国湖畔诗人的著名的诗歌《秋颂》就充满了丰收的喜悦,一点也没有悲凉的感觉。

这样的断语与其说是秋天的特点,不如说是作家自我的表现,与其说是在欣赏故都的秋,还不如说是自我欣赏。从这一点来说,《故都的秋》所着重表现的,不仅仅是对秋天的玩味,而且是对秋天悲凉之美的文人体验和玩味。未能兼顾到雅趣和俗趣的交融,暴露了他的内心雅趣和俗趣并不平衡,往往情不自禁地流露出雅趣占上风的苗头。

但是文章最强的生命力还是雅俗趣味水乳交融的部分。把这两种趣味结合得如此有机是当代散文史的丰碑。因为北平百姓生活节奏的安闲、自在,是没有悲秋的意味的。把悲与不悲统一起来,就是生命的自然和自如。本来相当俗的平民趣味就被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郁达夫的雅趣就顺理成章地加以同化了。虽然郁达夫的总结不无瑕疵,但他的语言却多多少少弥补了这样的疏漏。尤其是在文章的最后一段,既有古典诗文的典雅,又有现代白话文的通俗:

南国之秋,当然是也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这就不但是情调上,而且在语言把雅趣(“白干”“骆驼”“大蟹”)和俗趣(“黄酒”“稀饭”“黄犬”)统一起来了。郁达夫把秋天写得这么有诗意,赋予它一系列诗意的高雅话语,然而不时又穿插一些平民的俗语。前面就有茅房、耗子,这里又有稀饭、馍馍、黄犬,这些话语本来是缺乏诗意的,用在这充满古典的、高雅趣味的文章中,是要冒不和谐的风险的。但是,郁达夫却在这里构成了和谐的统一情调。这是因为他的情感特点本身就是把大雅和大俗融为一体的。

但是,如果对郁达夫篇章的唯一性的解读仅仅局限于这一点,也许还不够真正到位。如果和他写在差不多同一时期的《我撞上了秋天》相比较,则不难看出郁达夫文风几乎是截然相反的一面。比较《故都的秋》和《我撞上了秋天》显而易见的矛盾,有助于超越作家的独特性,深入到篇章的唯一性中去。

《故都的秋》:悲凉、雅趣和俗趣的交融美

《我撞上了秋天》写的是“交通管制的北京,今年全国夏季气温最高的北京”,但是,他的感知却是“清丽”的。

走出我那烟熏火燎的房间,刚刚步出楼道,我就让秋天狠狠撞了个斤斗。

……

压迫整整一夏的天空突然变得很高,抬头望去——无数烂银也似的小白云整整齐齐排列在纯蓝天幕上,越看越调皮,越看越像长在我心中的那些可爱的灵气,我恨不得把它们轻轻抱下来吃上两口……我就一直站在那里看,看个没完没了,我要看得它慢慢消失,慢慢而坚固地存放在我这里。

来来往往的人开始多了,有人像我一样看,那是比较浪漫的,我祝福他们;有人奇怪地看我一眼,快步离去,我也祝福他们,因为他们在为了什么忙碌。生命就是这样,你总要做些什么,或者感受些什么,这两种过程都值得尊敬,不能怠慢。

这里也是有诗意的,但是和《故都的秋》中的诗意多么不同,天上的云是调皮的,美好得让他呆呆地看个没完没了。大街上不认识的人,是值得祝福的,应该尊敬的。这里透露出作者此时的感情是多么欢欣,多么浪漫,多么雅致。如果就这么浪漫下去,也未尝不可,但其独特性就可能有限了。接下去则是另外一种情趣了。

六点钟就很好了,园门口就有汁多味美的鲜肉大包子,厚厚一层红亮辣油翠绿香菜,还星星般点缀着熏干大头菜的豆腐脑,还有如同猫一样热情的油条,如同美丽娴静女友般的豆浆,还有知心好友一样外焦里嫩熨帖心肺的大葱烫面油饼。

这里的肉包子、豆腐脑、油条、豆浆、葱油饼,都是实用家常,而且词语都是很俗的,缺乏诗意的,但是,郁达夫却赋予它们这么强烈的感情(猫一样热情,美丽娴静、知心好友),这就构成了另外一种诗意,那就是和前面高雅的诗意相对的世俗诗意。雅和俗在趣味上,本来是矛盾的,但是得到了统一,这一点和《故都的秋》可谓异曲同工。而《我撞上了秋天》的基调却是洋溢着欢乐的,幸福的。文章接下来就有了暗示,“每个窗户后面都有故事”,“每个梦游的男人都和我一样不肯消停,每个穿睡裙的女人都被爱过或者正在爱着”。原来这是和爱情有关的。因为他已经“不同已往”,已往总是“幻想奇遇”,然而“总是被乖戾的现实玩耍”。但今天已经不同了,不同在哪里呢?“我已经不孤单了”,原因是“随着房间人数的变化”。这里透露出一种爱情的幸福感,这在被目为颓废的郁达夫作品中,实在是绝无仅有的。正是因为爱情的幸福感(心里有一种“可爱的灵气”),他才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不但人是美好的,而且连小狗都是生动的。不但雅致的情调是充满诗意的,而且世俗的小吃也是富于诗意的。这种双重的诗意,在他看来,光用文雅的书面语言来表现是不过瘾的(虽然连李白的“噫吁戏”都用上了),还要用口语来表现,故一开头就有“狠狠撞了个斤斗”,当中有油饼、肉包、豆浆,最后又用了一个“狠了点”和前面的“狠狠撞了个斤斗”呼应,构成了既和《故都的秋》雅俗交融的情调相统一,又和其悲凉、凄厉的衰亡美不同,而是洋溢着充满灵气和调皮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