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的《春》写得很美,但他并没能把春天的美和对春天的美好感情写光,他只写了很有限的一个侧面。朱自清以最大的热情,从各个方面去渲染春天的美好,春光明媚、鸟语花香,从城市到乡村,从老人到孩子,天上的风筝、牛背上的牧笛都写到了,都写得很美,好像再也不可能想象出春天还有什么美好的景象了。但是朱自清所写的春天,只是中国东南沿海,主要是江浙一带的春天,他所表现的春天的情趣,也只是中国传统山水诗歌中一个比较婉约流派的情趣。这样的春天和春的情趣,和无限丰富的世界及心灵相比,也只是沧海之一粟。
林斤澜就公然表示,他不喜欢类似朱自清为之陶醉的那种春天。他并不认为那样的春天是最美好的,他在《春风》的最后这样说:
如果我回到江南,老是乍暖还寒,最难将息,老是牛角淡淡的阳光,牛尾蒙蒙的阴雨,整天好比穿着湿布衫,墙角落里发霉,长蘑菇,有死耗子味儿。
当然,他并不是绝对地反对江南的春光。对朱自清文中充满古典诗情画意的名句,如“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他本来是十分欣赏的,认为是“老窖名酒,是色香味俱全的”(用口语来形容典雅的诗意,表现了一种特别的情趣)。只是他反对以江南的春光作为唯一的标准去衡量北方的春天,尤其是否定北方的春风。他承认北方的春天是寒冷的,到处是积雪、冰碴、冰溜。但是就在这冰雪不肯撤退的时候,春风来了。北方的春风不像朱自清所赞扬的“吹面不寒杨柳风”那样温和、细柔。南方人甚至到了北京都感觉不到春天,“哪里有什么春天,只见起风、起风,成天刮土、刮土,眼睛也睁不开”。
但是,林斤澜认为北方的春天,尤其是北方的风国别有一番诗意的美:
一夜之间,春风来了。忽然从塞外的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从关外扑过山头,漫过山梁,插山沟,灌山口,呜呜吹号,哄哄呼啸,飞沙走石,扑在窗户上,撒拉撒拉,扑在人脸上,如无数的针扎。
这样的风,和杨柳风迥然不同。首先,吹在脸上并不舒服,像针扎似的;其次,声音也不好听,呜呜的,哄哄的,扑在窗户上,撒拉撒拉的,似乎并没有音乐感。但读者仍然感到,这样的风中有一种东西有点感人:“苍苍草原”“莽莽沙漠”“滚滚而来”,作为报导春天的温暖到来的使者的风,横扫过苍莾空间,经历了粗粝的磨炼,带着一种豪迈的、苍劲的气势。似乎能给读者一种暗示: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美好和艰难是联系在一起的。这也是一种美,不过是另外一种美,与江南春风春雨的柔婉的美不同,这是一种粗豪的美。
读这篇作品,就是要学会欣赏这样的美。这种美并不优雅,并不像孩子那样稚嫩、可爱,但它有深度,一般人不能自发地欣赏其内涵。因为它是潜在的、隐藏的,在它粗粝的外表下,有一种深刻的东西:
轰的一声,是哪里的河水开裂吧。嘎的一声,是碗口大的病枝刮折了。有天夜间,我住的石头房子的木头架子,格拉拉、格拉拉响起来,晃起来。仿佛冬眠惊醒,伸懒腰,动弹胳膊腿,浑身关节挨个儿格拉拉、格拉拉地松动。
这种美是另一种类型。朱自清的美是温文尔雅的,经过古典诗情画意的提炼,是很优雅的;而这里却不讲究什么优雅,河水开裂,树枝刮折,轰的一声,嘎的一声,好像是很原始的。房子的木头架子都响起来,是冬眠过后的伸懒腰、动弹胳膊腿、松动浑身关节。这里面有一点痛快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属于田野里的体力劳动者的,而不是文人的。
这就透露了美感的区别,前者是江南的、文人气质的,后者是北方的、劳动汉子气质的。这一点到了下面一段,就更为明显了:
麦苗在霜冻里返青了,山桃在积雪里鼓苞了。清早,着大靸鞋,穿老羊皮背心,使荆条背篓,背带冰碴的羊粪,绕山嘴,上山梁,爬高高的梯田,春风呼哧呼哧地,帮助呼哧呼哧的人们,把粪肥抛撒匀净。好不痛快人也。
关注麦苗和山桃,完全是庄稼汉子看自己田地的感觉,至于穿上非常土的鞋子,没有经过工业加工的羊皮背心,坦然于这种不时髦还不算,甚至还“背带冰碴的羊粪”去施“粪肥”,这样的姿态和气味,不论在古典还是当代文人的诗文中,和美似乎都挂不上钩,但是林斤澜却对此津津乐道,还特别交代,把粪肥施得“匀净”。在做这样的事情的时候,居然发出“好不痛快人也”的感叹。这样的感情,这样的趣味,真正是属于另外一种美学的境界。
拿这篇写于1980年的文章,和朱自清写于1933年的文章相比,哪一篇更有感染人的力量,哪一篇在艺术上更有创新性呢?这个问题,供老师和同学们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