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背影》解读的理论基础:审美价值和历史语境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03 10:37

2003年武汉中学生对《背影》中父亲违反交通规则发出异议,我写了文章在理论上作了通俗的解答。本来以为问题已经解决,没有想到过了七年,有一位副教授发表了:《我赞成把朱自清〈背影〉从语文课本中删去》(2010-06-23)。这位先生在文章中反复点我的名,逐条批评,我并不以为忤,相反莞尔而笑,为年轻人的坦诚而感动。令我意外的是,第一,文章引起的反响的强烈,网上的阅读量高达270382人次,评论留言多至2531条,转载也有117家。第二,绝大多数读者都反对他的看法,表示对《背影》的肯定和欣赏,广大网友的文学素养,使我感到莫大的欣慰。第三,虽然反对他的语言相当激烈,但几乎都是直觉性的。在支持我的网友中,之所以有那么多只图痛快而不顾礼貌的,就是因为他们对批评我的意见缺乏在根本理论上反批判的准备,这种根本理论的焦点,就是真善美的关系。双方都不能超越常识上所谓真善美的统一。而学术往往是对常识的反思、分析、批判,甚至是颠覆(如常识说,是太阳绕着地球转,而按科学则是相反)。批评我的文章的根本出发点是常识性的,那就是真善美的统一。但是,按美学的历史,早在二百年前,就有真善美并不统一的演说。提出批评我的文章说朱自清的父亲“违反了交通规则”不足为训,他引用了我的2003年发表在《语文学习》上的原文:

这里有一个很严肃的美学问题。遵守交通规则与否,属于实用价值。遵守是善,不遵守是恶。道德的善恶是一种理性。审美价值,则是以情感为核心的,情感丰富独特的叫做美。“情”与“理”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完全统一的,也不是分裂的,而是错位的。在《背影》里,父亲为儿子买橘子,从实用价值来说完全是多余的。父亲执意自己去,越是不顾交通规则、不考虑自己的安全,就越显示出对儿子的深厚同情。如果左顾右盼地考虑上下月台的安全,就太理性了,没有感情可言,甚至杀风景了。这篇抒情散文以情动人,情感的审美价值和实用理性的反差越大,越是动人。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完全不讲实用理性……把情感看得比财富,甚至比生命还重要,才更动人,审美价值更高。至于“不够潇洒”的问题,也一样。父亲越是感觉不到自己的费劲、自己的笨拙,越是忘了自己的不雅观的姿态,就越是流露出自己心里只有儿子,没有自己。这就是诗意。如果不是这样,父亲很轻松、很轻快地把橘子买来了,就光剩下实用性,一点诗意也没有了。

我这里强调的是美和善的不统一。本来也不难分析清楚。但是,批评文章节外生枝,又扯到了个法律性质的问题,说我“‘把遵守交通规则与否’定性为道德上的善恶,是不准确的。这不只是道德层面的问题,还有法律层面的问题。说得更明白一点,朱自清父亲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这就不但没有从学术上看出法律和道德同属实用价值范畴,而且在常识上也犯了错误。交通规则从法理上来说,尚未达到法律的高度,是行政部门根据法律制定的公共行为规范,具有行政的强制性,属于法律下属的“法规”范畴,违反交通规则,如果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如导致他死亡)一般不能说是违法犯罪,只能属于违规,最多受到行政处罚,不可能受到法律的惩处。法律具有极强的稳定性、权威性和普适性,而法规则可能随着时间地点条件而变化。如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汽车行驶有单双号牌照的限制,在其他时间则没有这样的限制。虽然交通规则有行政的强制性,具有他律的性质,在许多情况下不遵守交通规则(如在人车稀少的夜间闯红灯)并不会受到处罚,因而就具有道德自律的性质。这个鸡毛蒜皮的问题之所以值得一提,是因为这在学术上有个关键的问题,那就是基本观念,或者说范畴,一定要严密。我说,遵守交通规则属于“善”,这个“善”属于实用理性范畴。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是不善。不善,是不是就没有价值?或者只有负价值呢?不一定。如果情感占了上风,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安全,心里只有为儿子尽一份心,这样的不善,就转化为另外一种范畴,也就是审美的范畴。善和美在范畴上的区别在美学属于基本问题。

附:《背影》解读的理论基础:审美价值和历史语境

从词源学上来说,古希腊人把关于人的学问分为两个类型,一个是理性的,包括哲学、物理学、逻辑学等。人要生存,获得生活资料提高劳动效率,不能不凭借理性,所以说,人是理性的动物。把理性极端化的学说以柏拉图为代表,他在《理想国》中就规定,除了颂神的以外,诗人一律逐出理想国。但是,人又是感情的动物,为了满足生存的紧迫需求,人不能不牺牲感情,以实用理性为先。在获得基本生存的满足以后,就不满足了,否则就和动物没有分别了,充其量也只是机器人。人有了余力和余心就要把那牺牲掉的一半恢复过来,这就是管仲所说的“衣食足而知荣辱”,有了感情的需求,这就有了艺术等。所以古希腊人就有了另外一种学问,也就是感性和情感的学问,与理性的实用性相对的,这就是后来的英语中的aesthetics。这个学问不像自然科学那样源远流长,那样有系统,直到18世纪的德国启蒙思想家鲍姆嘉通才把aesthetics确立为一种独立的学科。这个词汉语中没有,日本人把它翻译成美学。翻译并不准确,因为人的感性情感学,并不一定只是美的,诗意的,也有非诗意的,甚至是丑的一方面。但在18世纪世界古典文学基本上都是以诗意的、浪漫为主的,因而“美学”就被中国人接受了。

美学观念的提出,对人类精神生活来说有重大意义,这就是说,人并不是只有一种实用的、理性的价值,不实用的、非理性的情感具有另一种价值。这个学说在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中明确分化为与真的科学价值、善的实用价值并立的情感的超越实用的、非理性的美的价值。康德的真、善、美三元价值,尤其是审美情感价值具有独立性的学说,后来经过克罗齐的发展,成为美学史的基本范畴。在中国,经过朱光潜、宗白华创造性的翻译和阐释,“审美价值”已经成了文学创作和阅读的基本准则。朱光潜在《谈美》中,把康德、克罗齐的审美超越实用理性的学说作了亲切的阐释,成为美学的、文学欣赏的入门经典。特别是其中一篇《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不仅入选内地新版高中语文课本,而且还入选了台湾的高中语文课本。

认为违反了交通规则,就是犯罪(或者犯规),就谈不上情感的美。其潜在的理论预设就是情感谈不上独立的价值。对真善美三种价值,我把康德的学说稍稍作了一些发挥,提出了“错位”范畴,既不是统一的,也不是绝对矛盾的。批评者把“错位”看成了“简单对立”,严厉地批评我把“情”与“理”简单对立起来的审美观,是错误的,更是危险的。把他的感性话语用理论语言表述,其实就是理性和情感绝对统一论,或者唯实用理性论,而我的理论基础则是实用理性价值与情感审美价值“错位”论。这一点,在我的《美的结构》和《文学性演讲录》以及其他论文中反复阐明过。为了让批评者有充分的思考资源,我不能不对朱光潜的《我们对于一棵古松的三种态度——实用的、科学的、美感的》作一点冗长的引证:

比如园里那一棵古松,无论是你是我或是任何人一看到它,都说它是古松。……假如你是一位木商,我是一位植物学家,另外一位朋友是画家,三人同时来看这棵古松。我们三人可以说同时都“知觉”到这一棵树,可是三人所“知觉”到的却是三种不同的东西。你脱离不了你的木商的心习,你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做某事用值几多钱的木料。我也脱离不了我的植物学家的心习,我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叶为针状、果为球状、四季常青的显花植物。我们的朋友——画家——什么事都不管,只管审美,他所知觉到的只是一棵苍翠劲拔的古树。我们三人的反应态度也不一致。你心里盘算它是宜于架屋或是制器,思量怎样去买它,砍它,运它。我把它归到某类某科里去,注意它和其他松树的异点,思量它何以活得这样老。我们的朋友却不这样东想西想,他只在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的苍翠的颜色,它的盘屈如龙蛇的线纹以及它的昂然高举、不受屈挠的气概。

为了说明的方便,请允许我把朱光潜所说的古松置换成朱自清的父亲。如果以铁路警察的目光去看,只能是“违反交通规则”。警察是理性的,对之不能讲感情,警察是讲究实用的,他有权对之进行教育甚至行政惩处。但是,《背影》的叙述者是这个老人的儿子,他对他有着深厚的感情。他看到的就和警察迥然不同,那就是忘却了交通规则一心为儿子尽一份心的老父亲。成千网友之所以反对这位论者,原因就在于作者和读者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这是一篇抒情散文,光凭直觉,并不需要什么理论,就能追随着为人子者的心灵,和朱自清一起为父亲的艰难攀爬所感动。而这位论者的观感之所以与众不同,可能是拘泥着交通警察式的理性,从中只看出了交通违章的信息。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是《易经》中的古话,从现代阅读理论来说,是阅读的期待决定阅读的感受,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把这种现象叫做主体心理“格局”(scheme,或译图式)对客体的“同化”(assimilation)。反过来说,阅读期待所无,或者与主体格局不符,则视而不见,感而不觉。故李光地说:“智者见智,仁者见仁,所秉之偏也。”不但仁者不能见智,智者难以见仁,而且二者皆不能见勇。对于阅读,鲁迅说过:“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就是说,读者所读到的,往往是自己的核心观念。这种阅读的心理的封闭性,是人性的局限,如果是个革命家,他可能只会从《红楼梦》中看到阶级斗争。在阅读过程中,对心理封闭性没有警惕的读者看到的,往往不完全是作品,而是读者自己的心灵中最为关切、认同的东西。厌弃《背影》说明其阅读抒情散文,却缺乏对情感的感受,或者说毫无审美价值的自觉。这就导致了价值的混淆。

这种混淆在阅读中普遍存在,原因在于,审美情感和实用理性不同,那就是它的非实用性,或者如某些理论家所说的非功利性。功利性有着人类生存需求的自发优势,因而非功利的审美很容易被抑制。审美价值超越实用理性的理论,也源自康德的学说,朱光潜在同一篇文章中这样阐释:

就“用”字的狭义说,美是最没有用处的。……美的事物如诗文、图画、雕刻、音乐等等都是寒不可以为衣,饥不可以为食的。从实用的观点看,许多艺术家都是太不切实用的人物。然则我们又何必来讲美呢?人性本来是多方的,需要也是多方的。真善美三者俱备才可以算完全的人。……人所以异于其他动物的就是于饮食男女之外还有更高尚的企求,美就是其中之一。是壶就可以贮茶,何必又求它形式、花样、颜色都要好看呢?吃饱了饭就可以睡觉,何必又呕心血去做诗、画画、奏乐呢?......人的美感的活动全是无所为而为,是环境不需要他活动而他自己愿去活动的。在有所为而为的活动中,人是环境需要的奴隶;在无所为而为的活动中,人是自己心灵的主宰。……照这样看,我们可以说,美是事物的最有价值的一面,美感的经验是人生中最有价值的一面。

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背影》中父亲爬月台的活动,完全是不实用的,让儿子去买不是更有效率吗?但正是因为不实用才充分表现他感情达到忘却安全的程度。而批评者则不以为然:“一个父亲,可以令儿子感动的行为方式实在是太多了,绝不限于违反交通规则去买橘子一种。比如说,他可以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然后累得心脏病差点发作。”这样的设想当然很合理,但是情与理是对立的统一,合理的往往不合情。谈恋爱动了情感往往就不讲理,实用的道理越是严密,就越排斥感情,故科学家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耳朵和鼻子,只能相信没有感情的仪表。如果朱自清的父亲真的如这位论者的设想“绕远道、上下台阶去买橘子”,朱自清还会感动得流泪吗?至于说“累得心脏病差一点发作”,可惜文章中并没有朱父患有心脏病的任何线索,可以说与《背影》的阅读无关。

附:《背影》解读的理论基础:审美价值和历史语境

我提出“错位”范畴,强调二者虽然不同,但并不完全分裂,完全背离了,就可能沦为诲淫诲盗,在不分裂的前提下,错位的幅度越大,审美价值越高,反之错位的幅度越小,审美价值越低,完全重合了,审美价值的极限就趋近于零。这一点我在学术著作和论文中多次有过详尽的论证。朱自清的父亲如果完全服从交通规则的实用理性,理性的实用和情感的审美之间的错位缩小到完全重合的程度,审美价值就完全丧失,而只顾情感,无视交通规则,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安危,错位的幅度与情感的强度则成正比。

这么简单的现象,这么简单的道理,一般网友仅凭直觉一目了然,为何一位副教授感而不觉呢?还有一个原因是没有意识到这是个历史经典,要真正读懂它,必须进入历史语境。不能无条件地用当代经验和价值观念去“同化”历史文本。研究一个历史现象,不管是按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还是最前卫的解构主义,最根本的要求就是把它还原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背影》写在1925年,事情发生在1917年,五四运动发生前两年,那时的火车站、月台上的秩序和今天是很不一样的。不要说那时,就是到了二十年后,三十年代中期,我们在电影记录片上,并不难看到火车一到,人们蜂拥而上,甚至成百上千的人爬在车顶乘风千里的景观。

批评我的先生从我的文章中引用了朱自清的父亲娶妾多名,导致家庭经济破产,说明其人不值得尊敬。但是,一个有缺点的父亲,儿子仍然可以爱他,爱得很痛苦,不是更深刻吗?同时,这也是需要作历史分析的。五四运动前夕,北京大学学生有“进德会”的团体,其章程中就有毕业后不抽鸦片、不娶妾的约定。可见在朱自清父亲失去职位的1917年,在官员和知识分子中娶妾是比较常见的,固然这表明其私德不淑,但并不见得是最不齿的一类。朱自清的眼泪,就包含着眼见父亲在如此精神重负下仍然勉为其难无微不至地关怀自己,感动的眼泪中有许多难言之隐。

历史语境的理论原则之所以值得一提,还因为当前反历史主义的所谓“多元解读”闹出了许多笑话,如有教师说到《背影》中的父亲可爱可敬,论据是“黑布马褂,青布棉袍”说明“穿着很朴素”。其实,长袍在当时是有地位的知识者所穿,体力劳动者的穿着是短打,而长袍配马褂,是当时与西装相对的中国式的礼服,正是因为这样,孔乙己沦落到难以维持生计的状况,还不肯脱下长袍。老人爬月台已经出格,穿着正式礼服去爬,更是非同小可。批评我没有回答武汉中学生提出的父亲形象“不够潇洒”。其实,要求五十开外的父亲,而且又几度为官者“潇洒”,这样的问题,不仅仅是驴唇不对马嘴,而且是对《背影》艺术的麻木。这个爬月台的场面,是情感转折点,也是抒情的高潮,但却没有用《绿》《荷塘月色》中那种华彩语言,排比句式,不作大幅度的渲染,在作者情感发生震撼的地方,不依赖描写,全用白描式的叙述。《背影》中的“不潇洒”,正是朱先生散文中最可珍贵的以叙述代抒情的风格。当代中学生,对抒情排比不乏预期,故能心领神会,而对白描式的叙述的功力不能感应,情有可原,但是作为文学教师,对散文中朴素的叙述毫无感悟,则不能不说是严重的缺陷。爬月台是这篇经典文章的灵魂,是作者情感从不领情、反感到极度感动的转折点。有老师说,几个动词“走”“探”“穿”“爬”“上”“攀”“倾”用词很精确,很传神。这当然不无道理,但是,“爬”“上”“攀”,并不显出艰难,光是这几个动作,不可能把儿子感动得流下眼泪。对此,我在前文中指出这一段最感人的原因在于用白描式的叙述代替抒情,用可见的效果揭示读者想象原因。可能说得还不够透彻,这里再作必要的具体分析。“攀”的艰难的特点是什么,在于“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怎么个不容易呢?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这里的动作描写,一共是四句,催人泪下的奥秘就在其中。这里的“攀”字后面有个“上面”,说明手伸到了上面,躯体是在月台下面。而“攀”则是要把身体提升到月台的高度上去。要达到目的,当靠手臂的力量。但是,作者没有写手臂如何无力提升躯体,而是写“两脚再向上缩”。对于提升躯体,两脚向上攀缩,在很大程度上是徒劳的,最多是自己感到在向上“努力”而已。接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也是在说明,双手无力,躯体又胖,无法向上,只能苦苦向侧面移动。这虽然不能说绝对无效,但确实显示出老人“努力(艰难)”的特点。

为什么朱自清的叙述能达到抒情的目的呢?我以为是,把叙述的焦点放在外部可见的效果上,并不直接提示原因。第一重效果是,不说父亲因为年老双手无力,攀不上去,而是让读者看见他无效地缩脚,勉为其难地倾身。效果使简朴的语言具有了内在的含量。第二重效果是,父亲在这样的艰难中,并没有感到艰难,实际上有点忘我的意味,你对我顶撞也好,你不顶撞也好,反正我尽一份心就心安理得了。第三,作者被感动得流下了眼泪,而且不让父亲看到。其间的原因,就是我谈《背影》的文章所说的亲子之“爱的隔膜”,也留在空白中。这样比之说出来要强得多,这就是叙述的功力。《背影》的阅读史证明,留在叙述空白中比之排比式的抒情渲染更有艺术的感染力。对这样的叙述,当时的叶圣陶和后来董桥、唐弢都给了比之《荷塘月色》为代表的直接渲染和抒情更高的评价,认为这种“一洗铅华”的以朴素语言取胜的风格正是他后期走向成熟的基础。

在阅读历史经典的时候,缺乏必要的历史语境还原的自觉,青年学人感觉最多的地方,并不是历史经典的深邃,而是当代肤浅的观念(如违反交通规则)。

当前绝对自发主体的“多元解读”甚嚣尘上,在无视文本主体的历史性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堂皇旗号下,肆意糟蹋经典成为时髦,什么愚公移山是破坏自然环境,武松打虎是虐杀野生稀有动物,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是暴力至上,这种思路并不是个别的,而是绝对相对主义和反历史主义教条的流毒。

附:《背影》解读的理论基础:审美价值和历史语境

不可忽略的是,阅读没有感觉的地方,也暴露了学养的局限。爬月台的描写,和批评者栽给我的所谓“以丑为美”根本就是风马牛不相及。从美学的严格观念来说,丑是美的反面,美是情感的价值,而丑则是无情。故一句很有名的话说:爱的反面并不是恨,而是冷漠。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参阅我在《名作细读》中《薛宝钗、安娜·卡列尼娜和繁漪是坏人吗》的解读。这是个很专业的问题,有待探讨的空间很大,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与批评者引用的鲁迅的话“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无关,鲁迅所批判的是国人在生活现实中对病态的麻木,并不属于艺术上“病态的审美理论”。文章的作者以为一贴上“以丑为美”的标签,再加上“病态的”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以丑为美”在艺术上并非绝对大逆不道,而是一个相当严肃的流派,外国象征派暂且不说,在中国现代新诗中就产生过闻一多《死水》这样的把破铜烂铁之丑转化为翡翠和桃花之美的经典杰作。至于在散文中,这样的杰作更多,韩愈笔下穷鬼虽然万般驱遣而赖着不走(《送穷文》),金圣叹不惜自暴手淫(《不亦快哉》),李敖写自己被小狗咬一口,便反咬其一口(《不亦快哉》),贾平凹写自己说不好普通话很自卑,但用家乡话骂人却“很畅快”(《说话》),柏杨写朋友借书不还,就跑到人家房间里把书抢到,顺手还把人家的名贵打火机偷走(《死不借书大联盟》)……这些都是很严肃的幽默散文,其中包含着以丑为美的元素。其特点与批评我的同仁心理图式中仅有的诗化、美化不同,而是自我调侃,这在美国幽默学中属于上乘,对之感而不觉其妙,反觉其“丑”,这只能怪心理图式缺乏必要的积累。

文本信息在阅读过程中,并不一定能够顺利到达心灵,原因就在读者的心理图式(经验预期、价值预期等)的封闭性。要深化阅读效率,就得以开放心态对封闭性进行冲击。冲击的成功与否并不完全取决于开放的愿望,而是取决于作为开放基础的学养。这是需要长期积累的。从这个意义来说,阅读的过程并不是静态的,而是心灵与文本,学养和专业积累与文本历史性之间的搏斗,用学术语言来说,就是读者主体文本主体的深度同化和调节。深度调节的主要途径就是审美理论、历史方法的钻研和学术资源的积累,要取得比较内行的发言权,除此以外,似乎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