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杂谈》是一篇演讲。为什么要特别提醒这一点呢?这与整个行文的风格有关。如果不是演讲,有些话就是多余的,有些话就不应该那么讲。例如第一段,既来讲话了,就讲吧,偏偏说“没有什么东西可讲”,只是“随便谈谈”,又说“其实也算不得什么演讲”。这不是废话吗?也许在一般的散文中,正如鲁迅自己所说的“可有可无”的话,应该删去的。但是在演讲中,却不宜省略。
演讲是现场交流,现场交流常常要有一个开场白,开场白就是可以讲些废话的。因为一开始,听众的思想还不够集中,一下子讲重要的事,有些听众根本就来不及集中注意力。先讲一些不重要的话,让他们适应会场的氛围,逐渐安定下来,就是没有听清楚也无关大体。开场白的另一个功能是缩短听众与演讲者的心理距离。并不是所有的听众在开头时注意力都不集中,有些听众一下子就很凝神。对这些人,讲可有可无的废话,不是浪费人家的生命吗?不是。这些听众都是些普通人,而演讲者不是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就是具有精神优越性。由于地位悬殊,听众与演讲者有心理距离。特别是在鲁迅这样的大人物面前,一般人更会有一种距离感,以为鲁迅讲的每一句话,都是很伟大、很重要的。这样的心理,会使演讲者与听讲者之间的心理距离扩大,难以产生现场共鸣效应。
演讲和写文章不同。写文章时,读者是不在场的,读者读文章时,作者也是不在场的。一些读者读不下去,作者是看不见的,既不影响作者的情绪,也不影响其他读者的情绪。而演讲是在同一个现场,只要有部分人不感兴趣,发出声音,就会影响演讲者和其他听众的注意力。相反,如果大部分听众很感兴趣,很投入,又是鼓掌,又是笑,就会鼓舞演讲者,同时也会把那些注意力本来不很集中的听众裹挟进来,造成一种情感和感觉的双向交流和互动的优势,缩短心理距离,台上台下混为一体,达到演讲的最佳效果。
善于演讲者,一般都努力缩短演讲者和听众的心理距离。开场白尤其重要。演讲之大忌就是念讲稿,因为一念讲稿,就把心理交流的窗子(眼睛)挡住了,把自己孤立起来,不但不能缩短心理距离,反而扩大心理距离,现场的交流和互动就很困难了。
鲁迅一开头的那些话,说自己的讲话没有什么了不起,随便谈谈而已,没有多重要,连演讲也算不上。这就摆出一副平易的姿态,平易则近人,近人就是缩短心理距离。
不善于演讲的人,一到台上,最容易犯的一个错误,就是把演讲和朗诵混为一谈。其实朗诵是一种表演,是让别人欣赏的,是单向发出信息。朗诵的语言,可以是很雅致、华丽而有诗意的。但是那样的话语,大都是书面语言,虽然很有诗意,却不明快,需要听众费脑筋,要求他全神贯注,调动智慧和想象来理解,这就很难营造现场交流的氛围。比如有一种语文课本,选了一篇《毕业晚会上的即兴演讲》,下面是其中的一段:
三年的时光,匆匆地流逝了,相聚不知珍惜,别离才显情重。此刻离别的晚会为我们而开。再回首,张张熟悉的面孔像朵朵彩云一一掠过,多姿多彩的生活如童话般的梦境,在你、在我心头重播。可这一切,都将如轻烟一缕,缓缓地飘向白云深处。
这么多书面化甚至拗口的形容词,还有对称的句法,口语词汇更是少得可怜,绝对不是现场即兴的,几乎可以肯定是事前书面准备、推敲的成果,互动和沟通根本谈不上。
演说和写抒情文章不同,关键是要激起现场感应和共鸣。华丽的形容词一旦用得太多,不但不能缩短心理距离,反而可能造成心理距离的扩大。鲁迅这篇演讲的开场白,目的就是丢开两个架子:一个是作文章的架子,一个大作家的架子。让听众觉得就是一个普通人在和你谈心。
鲁迅把到读书分为两类,一类是职业性的;一类是满足兴趣的,非职业性的。作为学生,为了升学,虽然没有兴趣,却非读不可。否则如何呢?鲁迅说了两次,第一次是说“有些危险”。明明是升不了学,是很严重的后果,却说得很含糊。显而易见的后果,由听众自己领悟,比自己说出来更容易有共鸣之效。第二次是说“和将来的生计便有妨碍了”。说得也比较含蓄,没有说到对国家、对民族会有什么坏处上去。鲁迅自己弃医学文,就是为了根治民族劣根性的。太高的带有鼓动性的调子,对于鲁迅的个性来说,不一定适合。为了进一步缩短与中学生的距离,鲁迅讲到了自己:“因为做教员,有时即非看不喜欢看的书不可,要不这样,怕不久便会于饭碗有妨。”把自己读书的目的降低为为了“饭碗”,这也是为了接近听众与自己的心理距离:原来大作家并不是高不可攀的圣人,和普通人是一样的。“饭碗”是个口语词,用得很到位。本来可以选择的词语很多,为了生计,为了生存,不是文雅一点吗?但那样就不利于缩短心理距离了。
虽然自己是读书读出名,有了巨大成就的人物,但是鲁迅强调说,读书谈不上“高尚”,没有什么可以夸耀的,没有什么了不起,和做工差不多。但鲁迅不说“做工”,做工比较空泛,读者没有感觉,鲁迅用细节来代替概念:“木匠磨斧头”“裁缝理针线”,这样比较有形象性。自己不但谈不上“高尚”,有时还觉得“很苦痛,很可怜”。读到这里,聪明的读者应该意识到,鲁迅还在不断地缩短和听众的心理距离。缩短心理距离的办法,和抒情的方法是很不一样的。抒情是美化的、诗意的办法,而鲁迅这里所用的恰恰相反,是尽可能自我贬低的办法。这种贬低是很有分寸的,只是说自己“勉勉强强”有点“痛苦”而已,没有把自己写得很荒谬可笑。这里只是破除一下读书神秘论,由此来提倡一种自由的、自主的,而不是被动的、被迫的读书心态。
把读书人比喻为木匠、裁缝,已经是够不“高尚”了。接下来,又把读书比喻为打牌:
我想,嗜好的读书,该如爱打牌的一样,天天打,夜夜打,连续的去打,有时被公安局捉去了,放出来之后还是打。
这样的比喻属于不伦不类之比。事实上,读书和打牌是不可同日而语的,赌徒在目的、品行、思想上都和读书人相去甚远。不伦不类的比喻,就会产生不和谐、不一致的感觉。鲁迅作为幽默大师的幽默感,情不自禁地流露出来了。
特别是接下来,鲁迅有意把荒谬感夸大,也就是更加幽默了:
诸君要知道真打牌的人的目的并不在赢钱,而在有趣。牌有怎样的有趣呢,我是外行,不大明白。但听得爱赌的人说,它妙在一张一张的摸起来,永远变化无穷。我想,凡嗜好的读书,能够手不释卷的原因也就是这样。他在每一叶每一叶里,都得着深厚的趣味。
把赌博和读书的境界、趣味之间的区别完全撇开,绝对地强调其中的相同,这明显是片面的,甚至给人强词夺理的感觉。但结合着现场的氛围,可以想象,鲁迅这样的讲话,肯定是很逗乐的。
在正式的论文中,要讲究全面分析,应该避免片面的议论,但是在演讲中,片面性的说法却很有趣。现场交流有时需要一点耸人听闻,只要不是很过火,就能调动听众的感觉,引起听者会心的笑。正是因为这样,在演讲的时候,有些片面、率性、任性的话,比之全面的议论更能引起听众热烈的现场反应。李敖在演讲的时候,就经常运用这样的办法,如“这个事,世界上什么人都不知道,就是我李敖先生知道”之类。
当然,这种片面率性的话,应该是局部的。在整体上,还是要讲究全面的分析。鲁迅上述的类比,是为了强调读书以有兴趣为最好。提倡凭兴趣读书,并不是要一些同学干脆就退学。完全凭兴趣看书只是一种理想,理想的时代可能永远不会到来。他退一步说,希望不要仅仅读课内的书,应该凭兴趣读读课外的书。但是,他又谨慎地指出“但请不要误解,我并非说,譬如在国文讲堂上,应该在抽屉里暗看《红楼梦》之类;乃是说,应做的功课已完而有余暇,大可以看看各样的书,即使和本业毫不相干的,也要泛览”。
鲁迅这篇演讲所讲的道理并不深奥,有些可能是常识,但仍然值得我们钻研。为什么呢?首先是因为他的分析把全面的理性和片面的趣味结合得很紧密。其次,是因为他的语言。他演讲的语言,和他写文章的语言有些不同。他写文章,尤其是写杂文,用的大都是书面语言;而在这篇演讲里,用的主要是口语词语。鲁迅提倡的读书态度是“出于自愿,全不勉强,离开了利害关系的”。这些都是口语,如果用理论的语言来概括的话,应该是“发自内心的需求,不受外部压力的驱使,超越了狭隘功利”。但这样的语词比较抽象,不容易引起共鸣、互动,不适合中学会场的演讲。而口语富于感性、明快的表现力,便于迅速感应。如“饭碗”“木匠磨斧”“裁缝理针线”“打牌”“公安局捉去”“(不要只将课内书)抱住”“大毛病”“饿死”“吃力”等。不过文章中也有相当文雅的语词,如“余暇”“泛览”“手不释卷”“计及”“博徒”等。这并不妨碍整个演讲平易的语体风格。演讲的句法,很富于口语现场交流的特点,如:
嗜好的读书,本人自然并不计及那些,就如游公园似的,随随便便去,因为随随便便,所以不吃力,因为不吃力,所以会觉得有趣。如果一拿到手,就满心想道,“我在读书了!”“我在用功了!”那就容易疲劳,因而减掉兴味,或者变成苦事了。
演讲的语句,不像书面语那样讲究精炼,可以有些反复,例如这里一连用了两个“因为”“所以”。如果是书面文章,这样写就有松松垮垮之感;但是在演讲现场,听众的理解力难以一致,有时就要有些反复。另外鲁迅的这篇演讲,句子很短,短句子接短句子,环环相套,不慌不忙,真是如他自己所说“随随便便”。可能是因为对象是中学生,他采用了娓娓道来的风格。娓娓道来,就得有点耐心,不能一味讲究精炼,太精炼了,有些人就赶不上趟,就要开小差。要懂得演讲和理论文章是不同的,演讲有时不能像学术论文那样追求严密,把句子弄得很长。只有短促明快,听众才可能在现场作出迅速的反应。
当然,从演讲来说,并不是只能有这样一种风格。演讲的风格,也可以不是娓娓道来,而是剑拔弩张、金刚怒目式的,如闻一多的《最后一次演讲》;也可以是抒情的、煽动性的,如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还有精炼、简洁的,如林肯《在葛底斯堡的演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