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学语文课堂上,很多教师经常都不知道要讲些什么。往往发生该讲的内容不讲,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且没有难度的内容,却又大讲特讲的情况。有时更无谓地制造难度,把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白白浪费了自己和学生的时间。教师为什么会对有可讲性的地方视而不见?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师们忽略了语言的人文性,没有把语言和人物、作者的精神生命结合在一起来解读。许多教师对于海德格尔的“语言是存在的家园”这个经典命题并不太陌生,但是并不真正理解“存在”是什么意思。存在(being)也就是人,人的生命。没有弄清楚这一点,难怪在教学实践中搞得稀里糊涂。我们读懂作品不能满足于字、词、句、段、篇的解释,因为阅读不光是为了文字,也是为了读懂作者和人物生命内在的精神和情感。这一切并不是抽象的,而是存在于具体灵活的语言中。语文教学最大的弱点,往往是读懂了文字,却没有读懂作者在特殊语境中的心灵,因而,从根本上来说,也就谈不上对文本进行分析。
那么从哪里才能找出可分析的矛盾性?从语言,甚至也可以说是从语词出发,这没有争议。但有两种可能:一是纯粹的工具性讲解,讲字、词、句、段、篇。当然不能说这没有必要,但是光停留在这一点上,则可能画地为牢,得言忘意。
另一种可能,是从语言的工具性上深入一步对语义进行分析。要注意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科学性的,语言的工具性讲究用词的准确和规范,字典语义是共通的、稳定的。另外一种,是超越字典语义规范的,表面看来,甚至有可能是违反了语言规范的。因为它带着非常强烈的个人的、临时的感情色彩。这种语言的性能和语义不像字典语义那样是共通的,而是在具体语境中将之个人化的。正是从这种个人化的运用中,我们能够辨认出作者和人物的个性以及深层的、潜在的情感。我们所说的语言的人文性,大体说来,就是人的精神的载体,不是一般的、抽象的人,而是个别的、特殊的人,以超越常规的语义,表现自己丰富的精神。
(一)找到关键词语,抓住工具性与人文性的差异和矛盾,看特殊的心灵奇观
并不是在所有的语句中,都充满了这种超越常规的、瞬时的语言。如果所有的语词都富有作者在特殊语境中赋予的临时意义,读者就很难理解,作者和读者之间就很难沟通了,就像我们在一些很前卫的诗歌中看到的那样。在经典散文里,这种超越常规的情况,只是在一些局部的、关键的词语中表现得特别明显。正是在这种地方,隐藏着作者和人物的心灵密码,也正是在这里,显示出语言的精妙。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里,“乐园”这两个字,在许多教师那里,可能觉得没有什么可讲性。因为在他们心目中,“乐园”只有写在字典里的那一种意思,这样就没有什么矛盾可以分析。没有抓住矛盾和差异,就无法进入分析的层次,所以关键在于如何把矛盾揭示出来。因为一切经典文本都是天衣无缝的,矛盾不在表面,不是现成的,得有一种可操作的方法把矛盾揭示出来。
这就用到前面提出的“还原法”。首先要从文学语言中“还原”出它在字典里本来的规范意义,其次把它和具体语境中的语义加以比较,找出其间的矛盾,从而进入分析的层次。
按原生语义,“乐园”令人想到美好的天堂,至少是风景极其精彩的地方吧。如果是一个荒废的园子,“只有一些野草”,把它当作“乐园”,可能会给人以用词不当的感觉。但是,鲁迅在开头第一段却强调说,百草园“不过只有一些野草,但那里却是我的乐园”。这里关于“乐园”的特殊理解和运用,正透露了一个孩子的童心,离开了孩子天真的心灵是不能得到解释的。这里的“乐园”具有双重含义,一重和字典里的含义有关,肯定是一种美好的场所,同时还有另外一重含义,用来形容一种并不美好的场所,但可以和读者分享童年美好的回忆。
从符号学的理论来说,这就是所谓能指和所指之间的矛盾和转移。关于符号学,也许有些教师并不陌生,有些理论家讲起来,更是滔滔不绝,但是,一到具体文本,我们有些同行就有点捉襟见肘了。福州市有一位小学生写了一篇作文,题目叫做《过了一把当班长的瘾》。写的是他们班主任想出来一个很好的主意,让每个同学都当一天班长,全文就是他当班长的兴奋和趣味。但老师却在评语上说,当班长的“瘾”,不妥。“瘾”是贬义词,和烟瘾、酒瘾联系在一起,轮值当班长是为同学服务,也是锻炼自己。老师建议小作者要正确用词,应该先查字典,最后还批评小作者的文章“缺乏童趣”。这真是有点滑稽了,“过瘾”恰恰是最有童趣的地方,你把人家批了一顿,又回过头来问人家要童趣,这不是骑在马上找马吗?在抒情性语境中的语义,具有无限潜在量,日常交往和写作的最佳效果就是对这种潜在量的发掘,学生凭着语感和直觉,并不难做到。教师的任务,是帮助学生发挥自由直觉,而不是扼杀其天性。
这条批语在理论上的根源就是单纯工具论的流毒。工具论把语言当作客观事物本质的反映,当作思想的“物质外壳”,这就难免造成一种错觉,以为语义是本质的唯一表现,这就必然把语言的人文性、文学语言的个体性忽略了。我们的汉语,字典意义和具体语境中的语义(或者所指),并不完全重合。字典里的意义非常有限,而在具体上下文(语境)中的语义,却因人而异,因事而即时生成。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无限多样的语境和人物身上,同一语词所能表达的意义是无限的。正是在这无限多样的语义中,我们领悟到的不是在不同的人手里性能相同的工具,而是因人而异的情感记忆的唤醒和超越语言的心照不宣的共悟。
心照不宣是自动把许多逻辑层次省略掉,因而给人一种不言而喻的感觉。但是这种心领神会之处,恰恰是可讲性的所在,这里包含着语言和人的精神奥秘。
鲁迅在文章中说这里有“无限趣味”。“无限”和“趣味”,就有矛盾,就有可分析性。在一般情况下,“无限趣味”让人想到的,一定是十分奇特的、罕见的、美妙的事物。但是鲁迅明明说,这里只是菜畦、石井栏、皂荚树、桑椹、蝉、黄蜂、叫天子,可以想象,成年人肯定觉得没有什么趣味。觉得这一切有趣的人是什么样的人呢?他有什么样的心灵特点呢?要说蟋蟀弹琴、油蛉低唱有趣,倒还可以理解,但鲁迅却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这一切,都是有“无限趣味”的证据。我们把它还原一下,在成年人心目中,蜈蚣是毒虫,斑蝥的俗名叫做放屁虫,和“乐园”“趣味”不但没有关系,反而是很煞风景的,而鲁迅却特别强调斑蝥放屁的细节,“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这算什么“趣味”呢?还要说“无限”!是不是应该改成:“虽然有点可怕,但是在我当年看来,还是挺好玩、挺有趣味的?”这样一来,从表层语义来说,好像是用词更恰当了,但从深层的含义来说,却是大煞风景了。因为这样一来,就没有了孩子气的天真、好奇和顽皮,而是大人的感觉了。
在教学过程中,如果满足于把语言当作工具,那么只要学会准确运用“趣味”这两个字就可以说是完成任务了。但是,要体会到“趣味”这两个字在不同人的心灵中有无限丰富的差异,就不太容易了。语词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唤醒读者的感觉和经验,进行对话和交流的符号。如果光把语言当作硬邦邦的工具,就没有办法完成唤醒读者经验的任务,也就无法让读者的想象参与创造,难以让读者受到感染。
在这开头两段里,读者光凭语感、光凭直觉就能感到,这两个关键词(组)最为传神。传什么神?孩子的心灵之神,这种神就是天真的、顽皮的、对世界经验很少的、对什么都感到好奇的童心。这并不是大人的乐园,而是孩子的乐园。不是一个物质意义上的乐园,而是心灵的乐园。明明不是乐园,之所以成为乐园,是因为在这里活跃着一颗童心,洋溢着儿童的趣味。如果仅仅从字典意义上去理解这种趣味,就是从成人意义去理解,就没有乐园可言了。
语言的人文性并不神秘,它就在这样平凡的词语中。拘执于工具性的特点,就是把“乐园”和“趣味”孤立起来,这样自然没有什么可讲性。而兼顾人文性,就是紧紧抓住具体的人,瞄准人的年龄和经历特点,学生的情感和记忆就会被激活,就不愁没有话可说了,课堂就不愁不活跃了。
(二)提出问题的方法和可对话性
可讲性、可分析性和可对话性是联系在一起的。一个称职的语文教师,仅在课堂上滔滔不绝,不一定是有效的。关键还在于要在学生忽略掉的、以为是不言而喻甚至是平淡无奇的地方,你却发现了精彩,而且揪住不放,把问题提出来,也就是把矛盾揭示出来。
用还原法把矛盾提出来,还原的对象有两种,一种是我们前面已经讲过的,把洐生的语义即字典外的语义想象出来,这叫做语义还原。还有一种,还原的不是语义,而是作品所表现的对象——人物和景物,将其原生态,即未经作者心灵同化的状态、逻辑想象出来,让它和文本中的形象形成对比,矛盾就不难揭示出来了。景物是静态的,变动性比较小,因而一般比较容易还原,而人物则比较复杂,特别是人的心灵和情感,更是变动不居的,还原也就不容易。但是,既然有矛盾存在,要发现它就不是不可能的。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接下去写到长妈妈讲的故事。用还原法不难发现,这是一个迷信故事,但作者并没有把它作为迷信故事来批判。这样,就把矛盾(迷信和理性)揭示出来了。为什么鲁迅在这里没有以理性为准则声明这是一个迷信故事?
如果声明一下:长妈妈给“我”讲了一个迷信的、可笑的故事。是不是可以呢?当然可以。但是,读起来的感觉是不是会差一点,甚至倒胃口呢?不声明反倒好,因为这是在一个孩子感觉中的有趣的长妈妈。这里语言所完成的任务,不仅仅是传达长妈妈的故事,而且是表现孩子记忆里好玩的人物。有些教师,对有可讲性、拥有巨大潜在量的、可对话性的东西,常常视而不见,就是因为强大的成人趣味淹没、窒息了儿童趣味。
鲁迅的叙述突出了孩子的特点。不仅在字面上,而且在字里行间,在行文逻辑和理性逻辑的矛盾之中,形成一种反差、一种空白。读者在阅读时,完全可以心领神会,自动化地填充这种空白。但是,要把问题讲清楚,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却不能不把其间的逻辑空白揭示出来。这里有几点不能忽略:
第一,从整个故事的逻辑发展来说,作者有意让其中的因果关系显得粗糙,不可信。第一层因果是:老和尚光从书生脸上的“气色”,就断定他为“美女蛇”所迷,有“杀身之祸”。客观地讲,这是不可信也不科学的,这一点难道鲁迅不知道吗?第二层因果是:给他一个小盒子,夜间就有蜈蚣飞出去,把美女蛇治死了。因果逻辑更不充分,太不可思议了,但长妈妈却说得十分自信。鲁迅故意把这种矛盾写得很突出、荒谬,其间就隐藏着讽喻。说得具体一点,叙述者虽然是童年的鲁迅,但也隐含着写作时成年鲁迅的深邃洞察,流露出他对长妈妈的迷信的调侃。但又没有过分谴责她,因为鲁迅特别强调,长妈妈并非有意骗人,相反,自己十分虔诚、十分执着。因而,她虽然可笑,但不可恶,相反有点好玩、甚至可爱。
第二,当然,也许有同学会提出质疑说,这不是迷信,而是神话或者童话。在神话和童话里,善良总是轻易地战胜了邪恶,这当然不能说没有道理。如果是这样,那么童话的诗意增加了,而讽刺意味却弱化了。从这里,更可以看出鲁迅对小人物的宽厚。
第三,故事讲完了,长妈妈作出的结论是,今后“倘有陌生的声音叫你的名字,你千万不可答应他”,这个因果逻辑就更荒唐了。从这样一个可信度很低的故事,或者就算是神话吧,根据这个个别的、罕见的故事,居然就得出了一个极端普遍性的结论,一切在背后叫名字的声音,都可能是美女蛇发出的。这种逻辑的荒唐和长妈妈的郑重其事,形成了矛盾反差,就显得可笑,这种不和谐就是幽默。鲁迅的讽喻就藏在这幽默笑容的背后。但鲁迅并没有以此为满足,接下去,他不仅没有指出这个故事的不可信和长妈妈所得出教训的荒诞,还反过来说:“这故事很使我觉得做人之险,夏夜乘凉,往往有些担心,不敢去看墙上,而且极想得到一盒老和尚那样的飞蜈蚣。走到百草园的草丛旁边时,也常常这样想。”把自己写得很傻气,又明显把长妈妈的故事进一步导向荒谬,愈是荒谬,愈是可笑,幽默感愈强烈。
第四,鲁迅对自己已经相当强的幽默,还是不满足,他继续发挥下去:“但直到现在,总还是没有得到,但也没有遇见过赤练蛇和美女蛇。叫我名字的陌生声音自然是常有的,然而都不是美女蛇。”好像这样荒谬的故事,作者一直并没有觉察,连怀疑一下的智商都没有似的。这几句的精彩在于不仅仅是对长妈妈的调侃,同时也是自嘲。自嘲在西方幽默学中,叫做自我调侃,属于幽默之上乘。把对长妈妈的调侃和自我调侃结合起来,显示出鲁迅作为一个幽默大师的特点。对小人物,哪怕愚昧麻木,他也是同情的。这种同情中渗透着儿童的天真、纯洁和善良。这就把幽默和抒情结合了起来,和鲁迅在小说中写到的对阿Q的尖锐讽刺,有很大不同。
从这里,我们还可以体会到一个有趣的规律,那就是幽默和抒情的不同。我们读到的抒情散文,大抵是美文,共同的倾向是对环境和作者内心的美化、诗化。而幽默似乎不是这样,幽默不回避把自己和人物加以贬抑,甚至“丑化”。如长妈妈讲的愚昧的故事,还有作者的自我贬低。这样很有趣,只是与抒情的趣味不同。如果说抒情是一种情趣的话,幽默就是一种谐趣。注意这个“丑”是加引号的,从一种意义上来说是“丑”,但从另一种意义上来说,是“丑”中有美。
第五,可以让学生们复述这个故事,特别强调要注意学生们在叙述中遗漏了什么,有些学生可能把故事说得很周全,却把故事后面长妈妈别出心裁的“教训”省略了,或者遗忘了。而这一笔是很精彩的,是幽默感的高潮。不理解这一笔,就是在艺术上没有读懂鲁迅的幽默。
第六,在叙述过程中有一个插入语,更显示了鲁迅对故事中人物的嘲讽。那个书生,拿了老和尚的小盒子放在枕边以后,“却总是睡不着——当然睡不着的”,这句从叙述故事来说,可以认为是多余的,但是对叙述语言的趣味来说,可以叫做涉笔成趣。叙述者突然插进来评论——这家伙自讨苦吃,流露出对人物可笑心理的嘲讽。总体来说,鲁迅在这里显示的幽默真是有笔墨淋漓之感。
下面接着写到闰土的父亲教童年鲁迅用竹筛捉鸟的故事,趣味便不再幽默,似乎更多在抒情。但是在表现童心、童趣方面是一以贯之的。
(三)反语、幽默和人文精神
写过百草园以后,写三味书屋,仍然是写人物的,趣味仍然以幽默为主。作者猜想自己被送到书塾里读书的理由,显然是不可靠的。读者当然知道,绝对不是作者所猜测的由于顽皮的缘故。为什么要强调一下这种不可靠的理由?无非是为了表现儿童式想象和推理的趣味。
鲁迅写他老师的笔墨也是幽默的。先是觉得他是极“渊博的”,而孩子问他“怪哉虫”时他却不知道。这里有多层意味可以分析出来:首先,对先生所谓“渊博”的讽喻;其次,也是对孩子以为“渊博”就是什么都懂的一种调侃;再次,对先生更深的调侃,孩子问他什么是“怪哉虫”,他答不出,居然“很不高兴,脸上还有怒色了”;最后,接下来的一段话不能忽略:“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只要读书,因为他是渊博的宿儒,决不至于不知道,所谓不知道者,乃是不愿意说。年纪比我大的人,往往如此。”这明显是不合逻辑的反语,因为文章明显表现出是先生不知道。可作者却说,先生是无所不知的,只是不愿意说罢了,错误在学生不该问。读者一眼便可以看出结论和理由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矛盾、不和谐,才显得好玩、有趣味,也就是幽默,这种幽默是一系列反语构成的。
要真正分析这种不和谐的逻辑,而不是停留在赞叹的层次上,就要抓住结论和理由相矛盾的反语不放。同时要真正懂得一点幽默,就不能忽略讲歪理的功夫。人当然要讲正理,但那是在正经的时候,在追求幽默效果的时候,就要懂得讲一点歪理。许多人的文章幽默不起来,就是因为不会讲歪理,不敢讲歪理。
先生的教学法很简陋,在三味书屋读书很刻板。稍稍出去游玩一下,就被呵斥:“读书!”除此之外,似乎没有什么启发兴趣的办法,一天到晚让学生读个没完。而且鲁迅特别强调,学生对所读的内容,完全是死记硬背,根本莫名其妙。
这样的读书不是很枯燥吗?这样的先生不是很可恨吗?在心灵不开阔、趣味不丰富的作者笔下,可能是这样的。但鲁迅是个人道主义者、艺术大师,他只是把教师的教学法写得很“菜”,却没有把他的心写得很“菜”。鲁迅突出写了他教书没有什么真本事,但又渲染他自己读书很投入,简直是如痴如醉。他所读的文章明明很平常,他却沉醉在自己营造的境界之中:“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用还原的方法想象一下:如果不是在艺术中,而是在生活中,一个人空有渊博、宿儒之名,却教书无方,说刻薄一点,是误人子弟,令人厌恶。但是,我们读到他如此沉浸在自己的境界之中时,是不是会觉得这个老头子也有挺好玩、挺可爱的一面?这就是鲁迅对小人物的人道主义的宽容了。
三味书屋既是这样枯燥,老师又是这样一种水平,这日子不是很痛苦、一点乐趣都没有吗?不是的。接下去写的是在枯燥无味的学塾里,孩子们快乐的天性仍然不能被磨灭。学生们趁先生自我陶醉的时候,自己开小差,做小动作了。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头上做戏者有之,用半透明的纸蒙在绣像小说上画画者有之。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明明是无聊的事情,儿童却乐此不疲。鲁迅用的语言是普通的、平淡的,但传达出来的趣味却是隽永的。在三味书屋读书是枯燥的,但是三味书屋里却趣味盎然。不管教育体制多么僵化,孩子们活泼的天性总能够找到自己的表现形式。对童心的肯定,就是对旧教育体制的批判。
当然,关于三味书屋是乐园还是苦园,可以争论,只是不要忘记鲁迅笔下的孩子不论在什么简陋的地方——满目荒废的百草园,或者连下课休息都没有的学塾里,都能创造出自己的欢乐,甚至在愚蠢的长妈妈、迂腐的先生身上都能逗引出一种幽默的情趣,足以让读者感受小人物的可怜和可爱,感受到生活的有趣。从文学创作的根本意义上来说,这就是才华,才华不仅仅是驾驭语言,更是在别人感觉不到情趣的地方,感受到情趣。文字不过是情趣的载体,没有情趣,凭空耍弄文字,是不可能写出好文章来的。
鲁迅的语言就是这样,把我们带进了一个充满童趣的精神家园,这是童年的鲁迅的,也是成年的鲁迅的。学生写作,为什么老是觉得没有什么可写呢?就是因为对日常的、平淡的生活,没有激发出趣味。而阅读经典文本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学习文字,不在记忆佳句,而在心灵的熏陶,在于拓展我们的情感和趣味的领域。
细细品味这样的作品,难道不能触动我们的心灵,使它更加开阔吗?对生活中有毛病、甚至是令人讨厌的人物,难道不能从另一个角度,去发现他们的善良和可爱吗?欣赏浑身都是优点的人,是容易的,欣赏缺点非常明显的人物,则需要更为宽广的胸怀。设想,如果我们碰到类似长妈妈式的人物,我们会不会有鲁迅这样的趣味和胸襟呢?为什么学习语言不能仅仅把它当作工具?就是因为语言是和人的心灵、人的精神境界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