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叙述中的"留白"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03 10:20

《狼》是清代著名作家蒲松龄用古代汉语写的故事。和柳宗元的《童区寄传》一样,把古代汉语的精练发挥到了极致。前面说过古代汉语之所以简洁,有一个原因,就是句法比较简明。大多是简单句,句子之间的逻辑、因果和时空的承接都是省略了的。把复杂的过程,其间的因果,前后的联系,放在叙述的空白里,是文言小说家常用的手法。但在这篇文章中,文风之所以如此干净利落,还有一个原因。

《狼》:叙述中的"留白"

全文基本都是叙述,几乎没有描写和抒情。除了最后一句是感叹外,作家的感情没有直接流露。这种白描手法可以说是用得炉火纯青。但是,要真正理解白描手法的用处,就得用还原法,把那些作者精心省略的东西补充出来。这就是说,要懂得文章的好处,就不仅仅要满足于欣赏已经写出来的,而且要把没有写出来的部分想象出来。对于一个教师来说,光是讲解课文上已经有的东西是不够的,还要养成一种敏感,就是善于把文章中没有写的东西想象出来。例如: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这个屠户的面目、衣着、年龄就没有写,客观的情况,除了一个“晚”字,全部省略了。省略的原则是看对后面文章的进展有无作用,有则多写,无则省略。提到没有肉,只有骨,对后文屠夫穷于应付的关系极大。如果肉很多,狼吃饱了撑得慌,情节可能就有另外一种发展。“途中两狼”,如果是一只就没有后面的惊险故事了。这里作者的省略很多,两只狼是公的还是母的,是灰的还是白的,是老的还是小的,都与后面的情节无关,所以全都省略。“缀行甚远”省略的更多,狼跟着他,摆脱不了,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直到追得他没有办法,才把骨头丢给狼。从这种过程的省略,不仅可以看出作者的简洁笔法,更重要的是作者的匠心。大凡前面提到的,必然后面有发展。

蒲松龄叙述的功力,并不仅仅体现在比较简单的事情上,而用在叙述复杂的事情,使之具有某种不亚于描写的效果。

《狼》:叙述中的"留白"

对于比较复杂的事情,叙述本来是比较困难的。亏得蒲松龄以简驭繁:

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量词的灵活运用。由于两只狼,在前面没有以形状和颜色来区别,这给后来叙述二者的不同带来了难度。蒲松龄起初用了两个“一”(“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代表两只不同的狼。紧接着,情势变化了,再用两个“一”就缺乏变化了。他改用位置来区别(后狼、前狼)。等到骨头完了,两只狼继续跟踪屠户。是并排,还是一前一后,或者是一会儿并排,一会儿一前一后,就不值得交代了。干脆就含混地用“两狼”(“并驱如故”),不再强调二者的区别了。接着,又有区别了:“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还是用一个“一”字,就轻而易举地把两只狼恰如其分地,既不过分陷于繁细,又不太粗疏地分别开来。读者只要从中获取必要的信息,凭上下文想象出二者的不同,就足够了。其他的区别,本来可以写出很多,但略而不计。这就是精练的“精”之要义。不要小看这样的文字,这里有作家的匠心,尽可能把与情节发展无关的细节省略掉。把动作和情景减少,以免干扰读者对情节因果链的注意,这是本文之所以精练异常的原因之一。

本文的好处不仅是精练,而且还在于把有限的细节组织得非常有机。

随着故事的进展,叙述出现了细节和比喻,有了一点描写,如“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这是因为,这种状态是一个悬念,结局时将有一个解释,这对情节很重要:这个屠夫杀了两只狼后才悟出来,原来狼做出心不在焉的样子,是为了麻痹他(“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结局使得前因获得了解释,读者对于情节的意义有了新的体悟。这种情节因果的有机构成,正是小说的特点。

从这里可以看出,从这篇文章表面上看,好处是写得很干净,没有可有可无的话。但光是这样,还不能解释为什么有些地方又有一些描写的笔墨。仔细分析以后会发现,凡是花了一点笔墨的地方,都是后来有新的意义的。这就使得这篇篇幅很小的文章在文字的结构上具有一定的有机性。前文不仅仅是为了前文,而且对后文有用,后文也不仅仅为了后文,而且对前文有用,这叫做结构严密,用笔有前后照应之效。

《狼》:叙述中的"留白"

文章最后有一点议论,从小说的角度来说,是可以省略的。把主题都讲出来,现代小说家往往是回避的。把倾向性隐藏在情节发展的过程中,更有利于调动读者的心理参与感。现代小说更倾向于为不同读者多元的理解留下充足的空间。但是,蒲松龄是我国的古代文言小说家。他的《聊斋志异》,几乎在每一篇故事后面都要发一通议论,有时用“异史氏”(其实就是他自己)的名义,有时则作为文章的一部分。可以把这看成一种体式。不仅《聊斋志异》如此,早在司马迁的《史记》中,文章后面就有“太史公曰”,这是一种传统的格式,蒲松龄不过是稍稍作了一些调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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