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区寄传》:纯熟的简洁之道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7-03 10:06

阅读古典散文,简洁可能是第一印象,但要真正懂得一点简洁之道,就要抓住第一印象不放,因为这是思考的根据。

《童区寄传》:纯熟的简洁之道

思考什么呢?当然是词义和读音的特殊。许多古典散文的文字和现代汉语字形是一样的,但是意义和读音明显不同,有的表面上看起来差不多,但也有微妙的不同。这些不同,就是我们要钻研的。例如,《童区寄传》第一段中的一些词语“布囊其口”的“囊”字,在现代汉语中是名词,可是在古代汉语中却当作动词用。这没有多大难度,一般有语感的同学,根据上下文就可以心领神会。但还有一些就比较困难。如“以缚背刃,力上下,得绝”,这里的“缚”在现代汉语里通常用作动词。如果拘于将其理解为动词的习惯,就难以理解本文的用法,据上下文来看,这里应该是名词性质的。而“力上下”的“力”,在现代汉语里是名词,可是在这里,作名词理解就讲不通,只能从上下文意会,应该作用力来讲,这样就是动词了。由此可知,要读懂古代散文,对其中和现代汉语不一致的地方,除了查字典,还有一个办法,就是凭自己的语感去试着意会和猜度。这种意会猜度,当然不一定最可靠,有时还可能有错误。这是孤立地意会,没有和大量作品进行比较的缘故。从上下文中试着意会和猜度,反复验证其词义,是编字典的专家最常用的方法。字典上的解释是否正确,最后要到具体的上下文中去进行验证。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办法又有比较可靠的一面。当然,猜度不仅仅是词性的问题,其基础是词义的意会。例如,本文中的“微伺其睡”,“微”本来是形容物之数量的少,而这里却是人之心理和动作之细,也就是悄悄的意思。这里就有个词义的联想、转化和生成的过程。“微”从事物数量之少,转化为动作之不显著。

这是需要阅读者思想和想象参与的。我们在阅读过程中,往往过分依赖字典,但是字典或书本上的注解,只给一个结果,省略了推演的层次。光是满足于记忆这种注解,是比较呆的,大量的古代散文,词语在上下文中变化万千,没有一本字典能够穷尽,因而需要活学活用。活的关键在哪里?就是在联想的层次上。

学古代散文,还要珍惜初感,古典散文比之现代汉语要精练得多,为什么这样呢?这是因为古代汉语的词汇比较简洁,一般是单音的,而现代汉语往往是双音的,甚至是三音、四音的。一个古代汉语的单音词可能分化为现代汉语的双音词语。例如本文第二段的“得童”中的“得”字。在现代汉语中,就有相应的“获得”“捉得”“捕得”“追得”“抓得”“逮得”“揪得”等的说法,再说得具体一点,还有抓住的姿态等细节。这样当然有好处,就是比较准确,比较精致,当然也有坏处,那就是留给读者想象的参与毕竟比较少了。

古代汉语之所以简洁,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它的句法比较简明。句子大多是简单句,句子之间的逻辑因果和时间、空间承接都是省略了的。如“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童”。这些复杂的过程,其间的因果,前后的联系,是很复杂的。如果要用现代汉语来描述,可能要许多连接虚词,至少要加上一些过渡性的词语:

区寄没有逃多远,(不久)那个去买东西的家伙回来了。(想办法)把区寄抓住了(以后),(心想这孩子太厉害了,)不禁十分恐惧起来,(正在)决心把他杀了(的时候)。

作者在这里省略了的东西,大都是句子间的连接成分。因而句子都成了并列的,没有承续和表达因果性的词语。很少有表示时间、地点、条件的状语副句,这是古代汉语的特点。不过在柳宗元笔下变得特别灵活,作者只提供必要的成分,并不把一切信息都罗列出来。因为语言只是一种声音文字符号系统,只要它提供的局部属性能唤起读者的经验就成了,提供过量的信息,反而阻塞读者想象的参与。再如:

《童区寄传》:纯熟的简洁之道

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

这里不但有叙述,而且有描写:伪装成普通孩子害怕发抖的样子。只用了两个细节(“啼”“恐栗”)十个字。而叙述就更见功力了,就传达意思来说,“贼易之”已经足够了,但是缺乏感性,加上两个动作(“对饮酒”“醉”),就跃然纸上了。

这是古代散文的优长,柳宗元将之发挥到炉火纯青的境界。多用短句,语言简练生动,节奏明快,而富于变化。柳宗元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他的散文高度成熟,粗心的读者几乎很难从文字上看出他的技巧和苦心来,多数句子好像是随意的实录。恰恰在这没有技巧中,渗透着他驾驭文字的自由和自如。

但只要细心,不难从字里行间看出端倪。他的文字简洁,用的是平常的词语,可是关键处却有摄人心魄的力量。如第一次得脱,表现区寄的机智,只用了“以缚背刃”。只一个细节,就看出这个小孩子机智非同小可。第二次得脱,难度更大了。因为贼人已经有防备,再次得脱必须更有说服力。柳宗元也只用了两个细节:

《童区寄传》:纯熟的简洁之道

(贼)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

第一个细节是“炉火烧绝”,第二个细节是“疮手”,把手都烧烂了,这个孩子还坚持到底。这样的细节比之一般的抽象的“机智”“勇敢”的定性要雄辩得多。在柳宗元笔下,区寄不但行动机智,而且语言也机智,他杀死了第一个贼人,说服要杀他的第二个贼人,关键处也只用了一两句话:“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至于表现区寄不在乎在衙门当一个小官,则更为简洁:“不肯。”这比《木兰诗》中“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还要简洁。在当时一个打柴放牛的孩子,面对这样的出路,居然这样毫不动摇地不考虑,本身就足够说明问题了。任何形容,都是与作者所追求的简洁风格不相容的。

至于最后一段,一些劫缚者过其门而不敢入的叙述,应该是一种侧面效果的描述。从另一个角度烘托这个孩子的精神震撼力量。从文章结构来说,属于求变,旨在追求表现方法的丰富。

同样写孩子临危不惧的,还有一则名篇《李寄》,与柳宗元之作比较,更能显出柳宗元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