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在我国古代是一种文体,顾名思义,就是论说文的意思。但是韩愈的《马说》,却被列入“杂说”之中,不同于《师说》那样比较正式的议论文。正式的论文,是要比较严格阐释论证的,而“说”本来就以“喻巧而理至”见长,“杂说”则更随意,在内容上,一家之言;在论证方法上,一个角度,一孔之窥。这个文体近似随笔(essay),但规模要小得多。与这篇《马说》与同为“杂说”的《龙说》相比,显得更为典型,全篇就讲龙与云的关系,龙虽然能“嘘气成云”,云固然不如龙,但是没有云,龙就不能“薄日月,伏光景,感震电,神变化,水下土,汩陵谷”。龙所凭借的云,是龙自己嘘出来的。就这么一点灵感,小智慧、小比喻,就成为一篇杂记了。仅就规模而言,有点像语录。如果是“说”,就要有更多的联想,更深的人伦、社会的内涵,更丰富的论述和阐发,才能完篇。
《马说》本来所要处理的命题是,杰出的人才为什么总是遭受压抑和摧残,这是个普遍现象,并不限于唐代,在人类历史上比比皆是。对于这样的大问题,可以作理论、事例多方面的论证。如果是这样,就是做大文章了。韩愈在这里选定“杂说”文体,实际上是“大题小做”。短短二百多字,快刀斩乱麻。
把大题目做小,如何落实呢?
第一个策略,把智慧的结晶放在一个寓言式的故事中。从一个故事出发进行正反面分析。千里马故事的寓意是现成的,如果重复现成的寓意,就没有必要写这篇文章了。韩愈的才华表现在,能从老故事里发掘出新意。原来故事的题旨是千里马难以从外表上识别,韩愈把这个主题发展为三个层次的论点: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
全从故事中分析出来,故事既是出发点也是终点。故事以外,不管有多么复杂的因素,作者都置之度外。
杰出人才受压、受辱的问题,只在千里马故事的限度内展开。这种论证方法在逻辑上叫做比喻论证。从严格的逻辑规则来说,比喻论证只能起辅助作用,并不能完全承担起正面论证的功能。因为本体和喻体本质不同,虽然某些方面有共同之处,然而相同是相对的,不同之处则是绝对的。就以人才和千里马之间的关系而言,其不同是明显的,杰出的人才和千里马有许多不可类比之处,人类的社会文化性质要复杂得多,例如人是有自己的理想的,是有不同的个性的,人又是有各自不同的缺点的,同样的待遇会有不同的结果等。
但是,人们在读韩愈的这篇文章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这么多。原因是什么呢?
这就涉及到文章的第二个策略:逻辑上的先声夺人。
吴小如在解读这篇文章时,有这样的话:“文章的第一句是大前提:‘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可这个命题本身就不合逻辑。因为存在决定意识,伯乐善相马的知识和经验,必须从社会上(或说自然界)存在着大量的千里马身上取得,然后逐渐总结出来的。所以过去有人就认为韩愈这句话是本末倒置,是唯心主义的。”另外一位先生则认为韩愈这样的论述,这是有意“避开了”“一般的认识”,目的是“把伯乐强调到了舍之其谁的重要地位”,“实现了引人入胜的行文目的”。当然,强调“引人入胜”,是有道理的。上升到理论,在中国古典散文的理论中,叫做“先立地步”,也就是先把自己的大前提以一种毋庸置疑的语气加以强调。这是中国古典论说文用得比较多的办法,凡有立论,总是先立大前提,然后加以推演。如《晏子使楚》,晏子对楚国开小门让他进,他的反击是:“使狗国者从狗门入,今臣使楚,不当从此门入。”按逻辑推演下去,顺理成章的结论就是,如果让我从这个小门进去,你们楚国就是狗国。但是,他的大前提却没有论证过,是很武断的。根本就不存在人出使狗国的可能,更不可能有狗国迎人于小门的事实。这个比喻论证,之所以两千多年来脍炙人口,与其说是因为其雄辩,不如说是现场应对的急智。在对话现场,即使有漏洞,对方若不能现场反击,就是失败,哪怕在事后,想到可以有很精致的反驳,也于事无补。
《马说》与《晏子使楚》的现场机智反应略有不同,读者猝然受到“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这个异于常理的冲击是有反思时间的,但在阅读时,反思的时间比较有限。接下来注意力被更为严密的话语所吸引:“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其实,这两句话和前面的“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是矛盾的。千里马在伯乐之后,怎么会在“伯乐不常有”的前提下,产生“千里马常有”的结论呢?韩愈玩了一个文字技巧,把前面的武断化解了。前后两个“有”字,字面(能指)和内涵(所指)并不一致。后一个“有”,通常的理解是“存在”的意思,前一个是“发现”的意思。后面“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的意思是,千里马是经常存在的,只是伯乐那样的高人很少见。而前面的“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中的“有”,并不是“存在”,而是“发现”的意思。不被发现,千里马就不为人知,就等于不存在。这样,就把逻辑上的矛盾弥合起来了。正是这样的文字技巧,能指和所指的错位,使韩愈既保持了文章开头的先立地步、先声夺人的气势,又避免了逻辑上的武断。
但是,如果光有这么一手,下面没有更为令人信服的论证,文章也还可能是软弱的。这样就有了第三个策略:
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这几句把论题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千里马不但不被发现、认可,相反遭受压抑和苦难。这在古典文论中,叫做“反面着笔”,文章的气势更强,原因在于推向极端。如果说前面的文章还只是在“有”和“不常有”(无)之间,那么到这个层次,就是生和死了。以千里马之尊和“奴隶人”“槽枥”之贱相对比,使文章不但有理气,而且有了某种情感色彩。这种情感色彩,又因为有了感性的细节而强化,说死已经极端了,又加上了奴隶人之手,说骈死(成批地死)已经够感性的了,还要加上马槽。
韩愈这篇文章的风格,虽说是说理的,但又不乏感性。可以说是情理交融。这与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掩藏感情的风格有很明显的差异。
韩愈的这种风格,从开始就为构思所决定。一个抽象的道理,完全依附于一个感性的、寓言式的故事。随着故事的发展,论证得以按层次推进,感性细节随之衍生,构成一个有机的联系:
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食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
从论证的系统来说,这里所揭示的已经不是千里马和伯乐的关系,而千里马和反伯乐的矛盾。一方面千里马需要超越常马的食料,另一方面养马者却不能理解这正是能致千里的条件。用常马的待遇,其结果是走向反面:
是马也,虽有千里之能,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见,且欲与常马等不可得,安求其能千里也?
分析在更深刻的层次上开展:千里马连常马都不如,这是又一个极端了,每个极端都处在与前一极端对立的位置上。可是到此韩愈还似乎不太过瘾,接着而来的是又一个极端:
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意,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
这表面上看仅仅是又一个层次的深入,实质上,把文章前面已经展开的(“食之不能尽其材”)和没有正面论述的(“策之不以其道,鸣之而不能通其意”)统一起来总结,展示最后一个层次的极端。这恰恰是文章的主题所在,要害不是伯乐不伯乐,也不是养马不养马,而是用人的道理,策之以其道,食之尽其材,鸣之通其意,就是不但在物质上得到充分保障,而且在精神上沟通,才能在使用上得法。
综上所述,韩愈文气的构成,大致有三个方面的要素,第一,逻辑上先立地步,先声夺人;第二,左右开弓,层层深入,极端之后还有极端的逻辑;第三,在说理中又渗透着强烈的感情色彩,情理交融。这种风格的极致,在文章的高潮,禁不住直接感叹、抒情起来:
呜呼!其真无马邪?其真不知马也!
吴小如说人们都知道韩愈“以文为诗”,而不知他也会“以诗为文”,作论说文而具有诗性、抒情性,《马说》就是一个雄辩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