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宣公二子作品原文
卫宣公二子
南宋·洪迈
卫宣公二子之事,《诗》与《左传》所书,始末甚详。《乘舟》之诗,为伋、寿而作也。《左传》云:“宣公烝于庶母夷姜,生伋子。为之娶于齐而美,公取之,生寿及朔。宣姜与公子朔谗伋子。宣姜者,宣公所纳伋之妻,翻谮其过。公使诸齐,使盗待诸莘,将杀之。寿子告之,使行,不可。寿子载其旌以先,盗杀之,遂兄弟并命。”案:定理公以鲁隐四年十二月立,至桓十二年十一月卒,凡十有九年。姑以即位之始,便成烝乱,而伋子即以次年生,势须十五岁然后娶。既娶而夺之,又生寿、朔,朔已能同母谮兄,寿又能代为使者以越境,非十岁以下儿所能办也。然则十九年之间,如何消破?此最为难晓也。
卫宣公二子作品注释
公取之:宣公霸占了她。
谗:进谗言诋毁。
谮:谗害。
盗:武士。
消破:安排。
卫宣公二子作品译文
卫宣公的两个儿子的事迹,《诗经》和《左传》所记载的来龙去脉十分详细。《诗经·二子乘舟》,就是为伋子、寿子而作的。《左传》说:“卫宣公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下了伋子。后来给伋子从齐国娶了一位妻子,十分秀丽,又被宣公霸占了,生下了寿子和朔子。宣姜和公子朔一同谗毁公子伋。宣姜就是卫宣公霸占的伋子的妻子,此人反过来又谗害她的前夫。宣公命伋子到齐国出使,另派了一些武士在莘地埋伏,准备杀掉伋子。寿子把这个消息告诉了伋子,让他赶快逃走,伋子不肯。寿子打着伋子的旌旗先行赴齐,武士们杀死了寿子,后来兄弟两人都被杀死。”按:卫宣公于鲁隐公四年十二月立为卫国国君,到鲁桓公十二年十一月死去,总共19年。姑且算他即位当年便与他庶母私通,那么伋子必然在第二年才生下,按常理必得到15岁才能娶妻。就算伋子刚娶妻便被宣公夺去,又生下寿子和公子朔,公子朔已经能与他母亲一起谗害兄长,而公子寿又能代替伋子为使者出国越境,这肯定不是10岁以下的小孩子所能做到的事。这样分析,那么这些事发生在19年之内,怎么安排呢?这一点实在难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