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公辞官作品原文
欧阳公辞官
南宋·洪迈
欧阳公自亳州除兵部尚书知青州,辞免至四,云:“恩典超优,迁转颇数。臣近自去春由吏部侍郎转左丞,未逾两月,又超转三资,除刑部尚书。今才逾岁,又超转两资。尚书六曹,一岁之间,超转其五。”累降诏不从其请。此是熙宁元年未改官制时,今人多不能晓。盖昔者左右丞在尚书下,所谓左丞超三次除刑书者,谓历工、礼乃至刑也。下云又超两次者,谓历户部乃至兵也。其上惟有吏部。故言尚书六曹,超转其五云。
欧阳公辞官作品注释
辞免至四:多次连续奏请辞官。
迁转颇数:升迁许多次。
累降诏不从其请:朝廷连次下诏不准许他辞官。
欧阳公辞官作品译文
欧阳修自从在亳州(今属安徽)除授兵部尚书知青州(今属山东)以来,连续奏请辞官。他在上疏中说:“承蒙皇上特恩眷念,使臣得以多次晋升。臣自去年春天由吏部侍郎转为左丞,不到两个月,又越次转资三等,升为刑部尚书。任刑部尚书到现在刚过一年的时间,又越次转资二等。尚书省下属有六曹,官员的晋升,是严格按照工、礼、刑、户、兵、吏的资序进行的。而臣在一年之内,连续越次转资五等。”欧阳修辞官的上书,接连进呈了四次。朝廷看到之后,就连次下诏不准许他辞官。这是神宗熙宁元年没有进行官制改革以前的事,现在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个情况。因为宋代官制旧制规定左丞、右丞位在尚书之下。所谓左丞越次转资三等为刑部尚书,是说没有经过工部、礼部直接转为刑部尚书。另外,下面所说越次转资两等,是说没有经过户部直接转为兵部。在兵部的上面只有吏部。所以欧阳修在上疏中说,自己是在尚书六曹中,连续越次转资有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