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诗书作品原文
逸诗书
南宋·洪迈
逸《书》、逸《诗》,虽篇名或存,既亡其辞,则其义不复可考。而孔安国注《尚书》,杜预注《左传》,必欲强为之说,《书》“汩作”注云“言其治民之功”,“咎单作《明居》”注云:“咎单,主土地之官。作《明居》,民法”。《左传》“国子赋辔之柔矣”注云“义取宽政以安诸侯,若柔辔之御刚马”,如此之类。予顷教授福州日,林之奇少颖为《书》学谕,讲“帝釐下土”数语,曰:“知之为知之,《尧典》《舜典》之所以可言也;不知为不知,《九共》《槁饫》略之可也。”其说最纯明可嘉,林君有《书解》行于世,而不载此语,故为表出之。
逸诗书作品注释
逸:散失。
孔安国:孔子的十一世孙,约汉景帝元年到昭帝末年间在世,跟随申公学《诗经》,又跟随伏生学《尚书》。汉武帝末年,鲁共王在孔子的旧宅中发现了古文《尚书》《礼记》《论语》,都是科斗文字,当时没人能够认识。只有孔安国能解,用当时的文字将尚书批注出来,一共有58篇。
国子:公卿大夫的子弟。
辔:驾驭牲口的嚼子和缰绳。
林之奇少颖:林之奇,字少颖。
逸诗书作品译文
散失的《尚书》《诗经》,虽然有些篇名留存着,但既然它的内容亡逸了,那么它的意义就不再能够考证了。可是孔安国注《尚书》、杜预注《左传》,一定是想给它们作出解释。《尚书》的“汩作”,孔安国注释说,“这是说他治理边疆的功劳”,“咎单作《明居》”,注解说:“咎单,是管理土地的官,写了《明居》,是关于民法的。”《左传》中“国子赋辔之柔矣”,杜预注解道:“它的意义在于,要用宽松的政治来使诸侯安定,就像柔软的缰绳驾驭刚烈的骏马一样。”像这一类的很多。我不久前在福州任儒学教授时,林之奇做了《尚书》的教谕。在讲“帝釐下土”几句的时候,他说:“知道就是知道,这就是《尧典》《舜典》可以解说的道理;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九共》《槁饫》略去它也是可以的。”这种观点是最精纯明白而值得表彰的。林之奇有《书解》流行于社会上,可是没有写上这几句话,因此我为他发表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