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推恩作品原文
老人推恩
南宋·洪迈
唐世赦宥,推恩于老人绝优。开元二十三年,耕籍田。侍老百岁以上,版授上州刺史;九十以上,中州刺史;八十以上,上州司马。二十七年,赦。百岁以上,下州刺史,妇人郡君;九十以上,上州司马,妇人县君;八十以上,县令,妇人乡君。天宝七载,京城七十以上,本县令;六十以上,县丞;天下侍老除官与开元等。国朝之制,百岁者始得初品官封,比唐不侔矣。淳熙三年,以太上皇帝庆寿之故,推恩稍优,遂有增年诡籍以冒荣命者。使如唐日,将如何哉?
老人推恩作品注释
赦宥:赦免有罪的人,宽宥人的过失。
推恩:实施恩惠。
版授:封号,受封。
增年诡籍:虚报岁数,谎报籍贯。
老人推恩作品译文
唐代赦免罪人,宽宥过失,对老人施及的恩惠非常优厚。开元二十三年(735年),皇帝亲行籍田礼。侍奉老人百岁以上的,封上州刺史的头衔;九十岁以上的,封中州刺史;八十岁以上的,封上州司马。开元二十七年(739年),赦免天下。百岁以上的老人,封下州刺史,百岁以上的妇女,封为郡君;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封上州司马,妇女封为县君;八十岁以上的,封县令,妇女封乡君。唐天宝七年(748年),京城里七十岁以上的老人,依照县令的待遇;六十岁以上的,按县丞对待;京城外全国侍奉老人,安排官衔跟开元年间一样。我们宋朝的制度,百岁的人才能得到初品官的封衔,跟唐代就不相等了。淳熙三年(1176年),因为太上皇帝庆寿的缘故,施加恩惠稍为优厚,于是有虚加岁数、谎报籍贯来冒领光荣职命的人。如果在唐代,将会怎么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