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器玩部·制度第一·灯烛原文翻译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9-03 22:38

闲情偶寄·器玩部·制度第一·灯烛原文

闲情偶寄·器玩部·制度第一·灯烛

清·许浑

灯烛辉煌,宾筵之首事也。然每见衣冠盛集,列山珍海错,倾玉醴琼浆,几部鼓吹,频歌叠奏,事事皆称绝畅,而独于歌台色相,稍近模糊。令人快耳快心,而不能不快其目者,非主人吝惜兰膏,不肯多设,只以灯煤作祟,非剔之不得其法,即司之不得其人耳。吾为六字诀以授人,曰:“多点不如勤剪。”勤剪之五,明于不剪之十。原其不剪之故,或以观场念切,主仆相同,均注目于梨园,置晦明于不同;或以奔走太劳,职无专委,因顾彼以失此,致有炬而无光,所谓司之不得其人也。欲正其弊,不过专责一人,择其谨朴老成、不耽游戏者,则二患庶几可免。然司之得人,剔之不得其法,终为难事。大约场上之灯,高悬者多,卑立者少。剔卑灯易,剔高灯难。非以人就灯而升之使高,即以灯就人而降之使卑,剔一次必须升降一次,是人与灯皆不胜其劳,而座客观之亦觉代为烦苦,常有畏难不剪而听其昏黑者。

予创二法以节其劳,一则已试而可自信者,一则未敢遽信而待试于人者。已试维何?长三四尺之烛剪是已。以铁为之,务为极细,粗则重而难举;然举之有法,说在后幅。有此长剪,则人不必升,灯升不必降,举手即是,与剔卑灯无异矣。未试维何?暗提线索,用傀儡登场之法是已。法于梁上暗作长缝一条,通于屋后,纳挂灯之绳索于中,而以小小轮盘仰承其下,然后悬灯。灯之内柱外幕,分而为二,外幕系定于梁间,不使上下,内柱之索上跨轮盘。欲剪灯煤,则放内柱之索,使之卑以就人,剪毕复上,自投外幕之中,是外幕高悬不移,俨然以静待动。同一灯也,而有劳逸之分,劳所当劳,逸所当逸,较之内外俱下,而且有碍手碍脚之繁者,先踞一筹之胜矣。其不明抽以索,而必暗投梁缝之中,且贯通于屋后者,其故何居?欲埋伏抽索之人于屋后,使不露形,但见轮盘一转,其灯自下,剪毕复上,总无抽拽之形,若有神物厕于梁间者。

予创为是法,非有心炫巧,不过善藏其拙。盖场上多立一人,多生一人之障蔽。使以一人剪灯,一人抽索,了此及彼,数数往来,则座客止见人行,无复洗耳听歌之暇矣。故藏人屋后,撤去一半藩篱,耳目之前,何等清静。藏人屋后者,亦不必定在墙垣之外,厅堂必有退步,屏障以后,即其处也。或隔绛纱,或悬翠箔,但使内见外,而外不见内,则人工不露而天巧可施矣。每灯一盏,用索一条,以蜡磨光,欲其不涩。梁间一缝,可容数索,但须预编字号,系以小牌,使抽者便于识认。剪灯者将及某号,即预放某索以待之,此号方升,彼号即降,观其术者,如入山阴道中,明知是人非鬼,亦须诧异惊神,鼓掌而观,又是一番乐事。惜予囊悭无力,未及指使匠工,悬美法以待人,即谓自留余地亦可。

梁上凿缝,势有不能,为悬灯细事而损伤巨料,无此理也。如置此法于造屋之先,则于梁成之后,另镶薄板二条,空洞其中而蒙蔽其下,然后升梁于柱,以俟灯索,此一法也。已成之屋,亦如此法,但先置绳索于中,而后周遭以板。此法之设,不止定为观场,即于元夕张灯,寻常宴客,皆可用之,但比长剪之法为稍费耳。

制长剪之法,礼屋之高卑以为长短,短者三尺,长者四五尺,直其身而曲其上,如鸟喙然,总以细巧坚劲为主。然用之有法,得其法则可行,不得其法则虽设而不适于用,犹弃物也。盖以铁为剪,又长数尺,是其体不能不重,只手高擎,势必摇动于上,剪动则灯亦动;灯剪俱动,则他东我西,虽欲剪之,不可得矣。法以右手持剪,左手托之,所托之处,高右手尺许。剪体虽重,不过一二斤,只手孤擎则不足,双手效力则有余;擎而剪之者一手,按之使不动摇者又有一手,其势虽高,如何虑乎?“孤掌难鸣,众擎易举。”天下事,类如是也。

长剪虽佳,予终恶其体重,倘能以坚木为身,止于近灯煤处用铁,则尽美而又尽善矣。思而未制,存其说以俟解人。

长剪难于概用,惟有烛无衣,与四围有衣而空洞其下者可以用之。若明角灯、珠灯,皆无隙可入,虽有长剪,何所用之?至于梁间放索,则是灯皆可。二事亦可并行,行之之法,又与前说相反:灯柱居中不动,而提起外幕以俟剪,剪毕复下。又合居重驭轻之法,听人所好而为之。

闲情偶寄·器玩部·制度第一·灯烛原文翻译

闲情偶寄·器玩部·制度第一·灯烛译文

灯烛辉煌,是宴请宾客首要的一件事。然而每次看见衣冠楚楚的宾客聚集,桌上摆满山珍海味,杯子倾满玉液琼浆,鼓乐齐鸣,频歌叠奏,事事都称得上酣畅淋漓。可是唯独在歌台上的表演,比较模糊。令人快耳快心,却不能大快眼目的,不是主人吝惜灯油,不肯多设几盏灯,只是因为灯芯作祟,不是剔剪灯芯的方法不对,就是没有人专门掌管这件事。我有六字口诀用来传授人,就是:“多点不如勤剪。”勤剪灯芯的五盏灯,比不剪灯芯的十盏灯要明亮。不剪灯芯的原因,或者是因为仆人和主人一样,观戏心切,都全神贯注地看台上演戏,置光亮的明暗于不顾;或者是因为奔走太忙,没有派专人剪灯芯,因而顾此失彼,致使有灯却不明亮,这就是所说的没有人专门掌管这件事。想要纠正这个弊端,不过专门指定一个人负责而已,选择的这个人要谨慎老成、不贪玩耍,那么这两个麻烦就可以避免了。然而有了专门掌管的人,没有剔剪灯芯的好办法,终归是难事。一般戏台上的灯,悬挂在高处的多,悬挂在低处的少。剔剪低处的灯芯容易,剔剪高处的灯芯困难。不是让人爬到高处去就灯,就是把灯降到低处来就人。剔剪一次灯芯就必须升降一次,这样人与灯都不胜其烦,让在座的客人看见了也会同样觉得烦苦。所以经常有人畏难不去剪灯芯,听任它昏黑暗淡。

我独创了两个办法来减少这种辛劳,一个是已经试过而可以相信的,一个是不敢急着相信而有待别人去尝试的。已经试过的是什么?就是一把长三四尺的烛剪。这把烛剪用铁做成,一定要极细,粗了就会沉重难举。然而举烛剪也要有办法,这放在后面再说。有了这一把长剪,人就不必爬高,灯也不必降低,举举手就可以了,与剔剪低处的灯芯没有什么差别。没有试过的是什么?就是暗提线索,也就是用木偶演戏的办法。办法是在梁上暗做一条长缝,通到屋后,把挂灯的绳索放进缝中,用一个小小的轮盘仰承在下面,然后挂灯。灯的内座和外罩,分成两个部分,把外罩牢牢地系在梁上,不使它上下移动,把内座的绳索跨在轮盘上。想要剔剪灯芯,就放挂内座的绳索,使内座降低来就人,剪完灯芯再拉上去,自动投进外罩之中。这样,外罩高悬不动,俨然以静待动。同是一盏灯,却有劳逸之分,当劳的就劳,当逸的就逸。比起把内座和外罩都放下来,碍手碍脚的,就先胜一筹了。不在明处拉绳索,就一定要把绳索暗藏进梁缝之中,而且贯通到屋后。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呢?就是要让拉绳索的人藏在屋后,不露出形迹,只见轮盘一转,那灯自己就下来了,剪完灯芯又自己升上去了,没有一点拉扯的行迹,就像有神物躺在梁上一样。

我独创这种办法,并不是有心炫耀,不过是善于藏拙罢了。因为场上多站一人,就多了一人的遮挡。假使让一人剪灯芯,一人拉绳索,做了这事又做那事,频频地来来往往,那么座上的客人只看见有人走来走去,也就没有空暇去倾耳听歌了。所以把人藏在屋后,减去了一半的遮挡,耳目之前是何等清静!把人藏在屋后,也不必一定要在墙垣之外,厅堂里一定有退身的空处,把它遮掩以后,就是藏人的地方了。或者隔上绛纱,或者悬挂翠箔,只使里面看见外面,外面却看不见里面,就能不露人工的痕迹而巧施天工了。每一盏灯,用一条绳索,用蜡磨光,使它不涩。梁间的一条暗缝,可以容纳几条绳索,只是必须预先编好字号,系上小牌,让拉绳索的人便于辨认。剪灯芯的人将要剪某号灯就先放下某灯号的绳索来等待,这号灯才升上去,那号灯就降下来,观看这技巧的人,如同进入山阴道中,明知是人不是鬼,也会惊奇,边观看边鼓掌,又是一件乐事。我没能指使工匠去做,只有把这个好办法悬起来等别人去实施,就是说自留余地也可以。

梁上凿缝,确实不可能,为了悬挂灯这样的小事而损伤屋梁,没有这种道理。如果在造屋以前用这种办法,就在屋梁做成以后,另外镶上两条薄板,中间凿空,遮住下面,然后把屋梁升上去架好,等着放置灯的绳索,这是一种办法。已经建成的房屋,也可以用这种办法,只是要先在中间放置绳索,然后用薄板镶在四周。这种办法,不只是适用于戏场,就是元宵之夜张灯,平常宴请宾客,都可以使用。只是比起用长剪的办法,要稍稍多花费一些罢了。

制作长剪的办法,视房屋的高低来定长短,短的三尺,长的四五尺,剪刀的柄要直而上面要弯,就像鸟嘴那样,都以细巧坚韧为好。然而使用它有一定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就可行,没有掌握方法,那么即使有剪刀,也会不适用,等于是废物了。因为剪刀是用铁制成的,又有几尺长,所以它不可能不重,用一只手高举它势必会在上面摇动。剪刀一摇动,那么灯也摇动,灯和剪刀都摇动,那么他东我西,即使想要剪,也不能剪到了。方法是用右手持剪,用左手托着它,托的地方要比右手高一尺许。长剪虽重,也不过一两斤,一只手独举就不够力,两只手一起举,力量就有余了。举起长剪剪灯芯的是一只手,按住长剪让它不动摇的又是一只手,挂灯的地方即使很高,又有什么值得担心的呢?“孤掌难鸣,众擎易举。”天下的事,都是这样。

长剪虽然好,我终归嫌它太重,倘若能用坚韧的木头做柄,只在接触灯芯的地方用铁,那么就尽善尽美了。我是这么想的,却没有去做,就把方法写在这里,等待有心的人去做吧。

长剪难以通用,只有有灯座而没有灯罩的灯,或者四周有灯罩而下面空着的灯,才可以使用。像明角灯、珠灯,都没有空隙可进,即使有长剪,又有什么用呢?至于在梁间暗放绳索,任何灯都可以用。这两件事也可以并行,使用的方法,又和前面说的相反:灯座在中间不动,提起灯罩来等待剪刀,剪完后把灯罩放下来。这样又符合避重就轻的做法,听任个人的喜好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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