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情偶寄·声容部·修容第二原文
闲情偶寄·声容部·选姿第一·
修容第二
清·许浑
妇人惟仙姿国色,无俟修容;稍去天工者,即不能免于人力矣。然予所谓“修饰”二字,无论妍媸美恶,均不可少。俗云:“三分人材,七分妆饰。”此为中人以下者言之也。然则有七分人材者,可少三分妆饰乎?即有十分人材者,岂一分妆饰皆可不用乎?曰:不能也。若是,则修容之道不可不急讲矣。
今世之讲修容者,非止穷工极巧,几能变鬼为神,我即欲勉竭心神,创为新说,其如人心至巧,我法难工,非但小巫见大巫,且如小巫之徒,往教大巫之师,其不遭喷饭而唾面者鲜矣。
然一时风气所趋,往往失之过当。非始初立法之不佳,一人求胜于一人,一日务新于一日,趋而过之,致失其真之弊也。“楚王好细腰,宫中皆饿死;楚王好高髻,宫中皆一尺;楚王好大袖,宫中皆全帛。”细腰非不可爱,高髻大袖非不美观,然至饿死,则人而鬼矣。髻至一尺,袖至全帛,非但不美观,直与魑魅魍魉无别矣。此非好细腰、好高髻大袖者之过,乃自为饿死,自为一尺,自为全帛者之过也。亦非自为饿死,自为一尺,自为全帛者之过,无一人痛惩其失,著为章程,谓止当如此,不可太过,不可不及,使有遵守者之过也。
吾观今日之修容,大类楚宫之末俗,著为章程,非草野得为之事。但不经人提破,使知不可爱而可憎,听其日趋日甚,则在生而为魑魅魍魉者,已去死人不远,矧腰成一缕,有饿而必死之势哉!
予为修容立说,实具此段婆心,凡为西子者,自当曲体人情,万毋遽发娇嗔,罪其唐突。
闲情偶寄·声容部·修容第二译文
只有仙姿国色的女子,不用修饰面容;稍长得差的,就不能免去人工修饰了。然而所谓“修饰”二字,无论妍媸美恶,都是不可以少的。俗话说:“三分人材,七分妆饰。”这是对中等相貌以下的女子说的。既然这样,那么有七分人才的女子,就可以少那三分妆饰吗?即便有了十分人才的女子,难道连一分妆饰都可以不用了吗?我说不能。如此看来,这修饰面容的道理不能不赶紧讲讲了。
现今世上那些讲修容的人,不只吹嘘技巧极其讲究、极其精巧,甚至吹嘘几乎能够把鬼怪变成神仙。我即便想要尽心竭力,创立一种新的学说,无奈人心太巧,我的方法很难达到人们的要求,不只是小巫见大巫,而且就像小巫的学徒去教大巫的师傅,如果不遭到人的耻笑和唾骂,那才是很少见的怪事了!
然而,一时社会风气所追求的,往往追求得过了头。这不是起初创立的方法有什么不好,而是一个人总想超过另一个人,一天务必比一天新奇,追求一旦过了头,就造成失去真实的弊病。“楚王好细腰,宫中皆饿死;楚王好高髻,宫中皆一尺;楚王好大袖,宫中皆全帛。”细腰并不是不可爱,高高的发髻和宽大的衣袖也不是不美观,然而为了投合楚王的喜好以至于饿死,那么就不是人而是鬼了;发髻高到一尺,衣袖宽到用整匹布做,这不但不美观,简直就跟妖魔鬼怪没什么差别了。这不是喜好细腰、喜好高髻、喜好大袖的楚王的过错,而是自己去饿死、自己梳一尺高的发髻、自己用整匹布做大袖的宫女们的过错。其实也不是自己去饿死、自己梳一尺高的发髻、自己用整匹布做大袖的宫女们的过错,真正的过错在于,没有一个人去彻底地责罚过这些过失,订立法则式的章程,告诉她们只应该如此去做,不可以太过分,也不可以达不到要求,使她们有章可循。
我看现今的修容风气,极像楚王宫中的那些陋俗。订立法规式的章程,不是我这个草野百姓能够做的事。只是她们不经人提醒,让她们知道这样做不仅不可爱,而且让人厌恶,听任这种风气一天比一天厉害,那么她们在活着时就打扮成妖魔鬼怪的样子,已经离死亡不远了。况且一旦使腰细得像一缕杨柳,就有一定饿死的趋势了!
我为修容而著书立说,实在是出于这一片好心,凡是像西施一样貌美的女子,自己应当善于体谅人情,万万不要乱发娇嗔,怪罪我的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