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时光一晃就过了两年多,到了后年春天,本以为可以这样下去,至少还能有几年快活时光。可李益却终于被派了正职,当上了郑县主簿。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县主簿,可对于一个寒窗苦读十余载而背景尚不够硬的书生来说,这样的机会已经很难得了。更何况在相对开放的唐代,从名不见经传的小官熬到金殿之上的,也还是有一些的人。这样的机会如何能不抓住?要是放弃了,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更何况人才辈出,以后这样的机会哪里会轮到他?因此这个机会是一定要去的。
李益对霍小玉的感情虽然带着露水姻缘的意味,但不能说他不爱她,虽然爱得不够深,但霍小玉毕竟是他这一阶段最爱的女人。
何况面对即将起行的李益,迷糊了两年的霍小玉也渐渐有了不好的预感。她是个聪明的女子,如何不设法挽留?她的方法就是她的柔情。
“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然后妙选高门,以谐秦晋,亦未为晚。妾便舍弃人事,剪发披缁,夙昔之愿,于此足矣。”
霍小玉明白李益得了差事,也就“立业”了,这下一步就是成家。李益再优秀也还年轻,面对严厉的父母和家族长辈,面对出身高贵的娇妻,他如何还能顾及她这沦落风尘的女子?她告诉李益,她所求不是一世,只是一时。
她希望李益把而立之年之前的八年留给她,他们可以继续如此这般的生活下去。待到李益三十岁时,他愿意娶哪位高门贵女只管去娶,她霍小玉得到的已经够多的了,那时自当离开世俗红尘,不再打扰他的生活。
我曾经设想,如果这个八年之约成行,在李益三十岁那年,霍小玉是否真会离别尘世出家?
只要李益的妻子、长辈容得下她,她未必对红尘如此绝情。
她对李益的爱,执着而热烈,李益也切实地明白了这份爱,这一点我们透过《杂曲》可窥知一二。
“妾本蚕家女,不识贵门仪。藁砧持玉斧,交结五陵儿。
十日或一见,九日在路岐。人生此夫婿,富贵欲何为。
杨柳徒可折,南山不可移。妇人贵结发,宁有再嫁资。
嫁女莫望高,女心愿所宜。宁从贱相守,不愿贵相离。”
诗中所写虽与霍小玉的经历有些出入,可其情相似。霍小玉的出身比之良家的蚕家女其实是更加不如的,与其说“不识”高门的礼仪,不如说无法达到高门的要求。平日聚少离多,这样的夫婿再好,又有什么用呢?宁愿如贫贱时一样相守过活,日日耳鬓厮磨,也不愿对方富贵了之后就分隔两地。
李益听了这番令人泣血的告别之辞,当即信誓旦旦地指天发誓:
“皎日之誓,死生以之。与卿偕老,犹恐未惬素志,岂敢辄有二三。固请不疑,但端居相待。至八月,必当却到华州,寻使奉迎,相见非远。”
李益再次许下了与卿白头偕老的誓言,如此这般快乐度日,这一辈子犹自不够,再有两三世或许才能断了相思苦。他当即表示,等到八月,必定托人来接她,离再相见的日子已不远了。
有鉴于李益日后的负心,我这里忍不住要说几句公道话,李益此时并非敷衍,也并非欺骗。只是一来他还没有意识到,还有一些更重要的更美好的东西在吸引着他,相比较,情爱并非不可割舍。二来,这个刚刚走进官场的年轻人,不知世间百态,甚至连自己的父母也并不十分了解。在他眼里,父母严厉中不乏慈爱,他哪里知道父母的雷霆手段如何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