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诗在唐朝时就广为流行,它具有两个非常鲜明的特点。在白居易去世时,大老板唐宣宗李忱亲自写悼诗,将这两个特点贴切地表达出来:“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
说白了,白居易诗的第一个特点是:用词浅显易懂,童子老妪皆能听明白,不像贾岛那样故意走生僻高深路线。白居易每次写好诗后,会先拿去念给一位老婆婆听,如果她听不懂,就拿回来修改,一直修改到她能听懂才发表出去,所以被赞为“诗到香山老,方无斧凿痕”。可见天才的诗文并非不需要修饰,反而是要用心修饰到通畅圆熟,不留任何刻意造作之处。不像今天有些人写文章,非得高深晦涩到让人侧目。另外我突然发现,自己之所以不能成为李白和白居易这个级别的诗人,应该是生命中缺少了一位贵人老婆婆。
白居易诗的第二个特点是:当时的声誉便从中原远播到域外。正因为用词浅显易懂,男女老少都喜欢吟诵,所以才非常受欢迎。长安城有位歌伎收的出场费是市价的双倍,因为她自夸说:“我能唱诵白学士的整首《长恨歌》,其他歌伎怎能和我相比呢?”有位叫葛清的人,从脖颈到后背,但凡有空的地方都刺上了白居易的诗歌,密密麻麻一共三十多处,还请人配上了图画,搞得图文并茂、体无完肤,被称为“白舍人行诗图”,意即“能走的诗歌图画”。白居易诗不但远播西域,还东渡扶桑。日本人对白居易的熟悉程度甚至超过了李白,醍醐天皇曾言:“毕生所爱,《白氏文集》七十五卷是也。”白居易被后世尊为“诗魔”“诗王”;而在当年,“诗仙”的名号不是属于李太白的,而是属于白乐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