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得明白是不容易的
战争是不值得赞美的,无论装饰它的是正义和非正义。德国诗人荷尔德林说,假如生活是十足的辛劳,人可否抬眼而望,仰天而问,我是否甘愿这样?我们可以仿照他的话来说,假如男人生来可能就要打仗,我们可否抬眼而望,仰天而问,我是否甘愿这样?似乎没有多少人这样问过,却愿懵懵懂懂地充当炮灰,葬送沙场,死得不明不白,对不起生养他的父母。当然有两种情形是可以理解的:一是在专制的淫威下被拉壮丁,像杜甫所写的《石壕吏》,或是用生命作为赌博的筹码,换取一口饭吃;再者,当异族凌侵,国破家亡,不战即自行消失,那么起来一战是唯一的选择,这便是一些边塞诗存在的理由。但如果只是一味地歌颂铁血,那么这样的诗作即便可哄传一时,转瞬即会湮没无闻的,因为违反人性的东西,不管它表面看上去多么崇高,多么大言玄玄,终究会被弃若敝屣。
诗人李颀有些古怪,他在生活中首施两端的时候甚多,出世入世之念时常交集于心,忽而欲弃文从武,忽而则叹早年不用心读书,反复拉锯到自我蹂躏攻击的程度。正是如此复杂的内心和反复性格,使得“细腻”和“沉壮坚老”(贺贻孙《诗筏》)这样两相抵触的诗风自然彰显在他诗歌中。正是如此,他创作的边塞诗《古从军行》亦是集刚猛苍凉于一体,融宏放悲慨为一炉,与那些把战争当作美差来歌颂,把人的生命当试验品的诗作相比,高下立判。后世有不少人说他是“七律圣手”,其实在我看来还是离他最近的唐诗编辑家殷璠的说法更有道理—“发调既清,修辞亦秀;杂歌咸善,玄理最长”(《河岳英灵集》),所谓“杂歌”便是像《古从军行》这种七古风格的诗章,才是他诗中上乘。
李颀(690—751),能将万事万物入诗并写得好者,那当然是大师;但一般诗人驱遣的题材都有限,如李颀主要以写边塞、状音乐、别友人、摹修道生活的诗作见长。在这四类里又以边塞诗为优,而边塞诗里又以《古从军行》为最。
李颀场屋蹭蹬,到了四十五岁才中进士,随着做了短期的新乡尉,即去官隐居自己在嵩山附近的“东川别业”。常与王维、高适、王昌龄等诗人往来,且喜好炼丹修道,故王维有赠诗曰:“闻君饵丹砂,甚有好颜色。”(《赠李颀》)明末诸生邢昉编选《唐风定》时,对李颀的《古从军行》给予很高的评价:“音调铿锵,风情澹冶,皆真骨独存,以质胜文,所以高步盛唐,为千秋绝艺。”这个评价应该算是中肯的,但好像有矛盾处,“以质胜文”,还能“高步盛唐”,恐怕稍欠圆融。
附
李颀《古从军行》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
野云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
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
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