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引义》作者王夫之,字而农,号姜斋,晚号船山,后人尊称船山先生,明末清著名思想家。作者历经艰苦努力,于康熙元年撰成《尚书引义》这部评史论证的光辉著作。他通过引申和发挥《尚书》的观点,抨击明代政治,批判程朱理学,而用朴素的唯物观阐明知和行的关系。同时对人性也有独到的见解,认为人性是后天养成的,是可以改变的。
作者:王夫之
成书时间:康熙元年(公元一六六二年)
一语中的:评史论政的重要哲学著作,振聋发聩,影响深远。
《尚书引义》书海溯源
王夫之,字而农,明神宗万历四十七年生,卒于康熙三十一年夏历正月初二,晚年隐居在衡阳西乡(湖南衡阳县洪市区曲兰乡湘西村)石船山下,自称船山老人,后人尊称船山先生。王夫之出生于书香门第,自志诗书,尊崇礼义,讲究孝道。王夫之亲眼目睹明朝的灭亡,有感于连年战乱,民生凋敝,而忧伤激愤,华发早生。但他深知任重道远,不能萎糜颓唐,因此决心埋头著述,努力抗争,于康熙元年写成《尚书引义》这部评史论政的光辉著作。
《尚书引义》作者王夫之,字而农,号姜斋,晚号船山,后人尊称船山先生,明末清著名思想家。作者历经艰苦努力,于康熙元年撰成《尚书引义》这部评史论证的光辉著作。他通过引申和发挥《尚书》的观点,抨击明代政治,批判程朱理学,而用朴素的唯物观阐明知和行的关系。同时对人性也有独到的见解,认为人性是后天养成的,是可以改变的。
《尚书引义》文理梗概
《尚书引义》是王夫之评史论政的重要哲学著作。他通过阅释《尚书》的意义,引申发挥《尚书》的某些观点,抨击明代政治,批判老庄、程朱、陆王和佛教“惟心惟识”的论调,从朴素唯物角度阐明了传统哲学中的一些重要问题,如“能”(认识主体)与“所”(认识对象)的关系、知与行的关系、天与人的关系等。王夫之对宋明理学进行了深入地批判,对佛教哲学中“能”与“所”的范畴作了改造。他认为“能”指人的主观认识能力和作用,“所”指在人意识之外的客观对象。在“知”与“行”的关系上,王夫之批判宋明理学的知行观,他从反映论出发,全面阐述知行的关系,认为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既相联系又相互区别。在“人性”问题上,王夫之批判和继承了前人的观点,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人性在自然界的给予和影响下产生,继随着人的生长而逐渐形成,人性的好坏可以由后天改变,因此后天的培养与修炼显得更加重要。
《尚书引义》绝章赏析
〖原文〗
(节选自《尚书引义·召诰无逸》)及释氏以有为幻,以无为实,“惟心惟识”之说,抑矛盾自改而不足以立。于是诡其词曰:“空我执而无能,空法执而无所。”然而以心合道,其有“能”有“所”也,则又固然而不容昧。是故其说又不足以立。则抑“能”其“所”,“所”其“能”,消“所”以入“能”,而谓“能”为“所”,以立其说,说斯立矣。故释氏凡三变,而以“能”为“所”之说成。
〖赏析〗
这段话是王夫之批判佛教主、客观关系论的名言。佛教把实有当作虚幻,把虚幻又当作实有,这种“惟心惟识”的学说,自相矛盾,站不住脚,于是又诡辩说“空我执而无能,空法执而无所”。佛教哲学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虚幻的,甚至作为认识主体的人本身也是虚幻的。然而,既要用思想去反映真理,那就必须具有主观认识能力和客观认识对象,这是天经地义不容抹煞的事实。佛教的这种说法又不能成立。于是它便用主观代替客观,用客观代替主观,把客观消融在主观之中,佛教大体上经历了这三次变化。王夫之提出的佛教以主观吞并客观的要害,也正是宋明理学所固有的特征。
《尚书引义》妙言辑录
1.天曰命于人,人曰受命于天。
2.人性未成可成,已成可革。
3.释氏以有为幻,以无为实,“惟心惟识”之说,抑矛盾自攻而不足以立。
4.格物、致知二者相济,各有所致。
5.“所”不在内,“能”不在外。
6.境之俟用者曰“的”,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曰“能”。
7.故释氏凡三变,而以“能”为“所”之说成。
8.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
9.知行终始不相离。
10.民岩石之可畏,小氏之所依,耳苟未闻,且苟未见,心苟未虑,皆将捐之,谓天下之固无此乎?
《尚书引义》专家评点
王夫之《尚书引义》是评史论政的哲学著作,其所论述的主、客观关系,知行理论和人性学说,至今对我们还有指导意义。读者阅读此书,可从中吸取营养,知行结合,同时注重自身道德修养,因为人性可以在后天改变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