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载:苏轼因“乌台诗案”在监狱里整整蹲了130天。
对此,人们不禁要问:文化领域里这么一位天之骄子,在中国文化史上这么一位全面发展的奇才,成为时代的宠儿才是,怎么反而会陷入牢狱之灾呢?
苏轼,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四川眉山人。他是唐代诗人苏味道的后裔。他的祖父苏序,不识字,却很会作诗。据清代学者王文诰说,“晚乃为诗,能白道,敏捷立成,凡数十年,得数千篇”(《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总案》)。说他才思敏捷,率口成章,指物立就,几十年时间吟成几千首诗。也许正是缘于这种文化基因吧,他和父亲苏洵和弟弟苏辙,在唐宋古文八大家中都占有重要一席,被时人号称北宋文坛“三苏”。
嘉祐二年(1057)苏轼才20岁,弱冠之年就进士及第。两年后,开始踏入仕途。终身从政,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徽宗五朝。先后任地方州郡行政长官。他关心民生疾苦,是历史上有名的清官。平生足迹遍及南宋重要州郡。也许是文人习惯使然吧,到达一个地方,每遇所见所闻,每有所思所感,难免总要哼哼几句。正如他的弟弟苏辙说的:“论事以讽,庶几有补于国。”(《东坡先生墓志铭》)无疑,他的诗歌创作的指导思想,是为了提出病苦,以期引起疗救者的注意。哪料到诗歌一经问世,却授人以柄,竟招致弥天大祸呢?
据《诗人年表》载:元丰二年(1079),苏轼正在湖州(今浙江)任上。湖州虽为鱼米之乡,此时正值灾后,城郭萧条,田园荒废。苏轼奏请朝廷减免苛捐杂税,开始全力救灾。哪知,七月间,监察御史何大正、舒亶、谏议大夫李定、国子博士李宜之等人串通一起,摘录苏轼部分诗文,竟断章取义,硬说是谤讪朝政,讥讽内外臣僚,上告到神宗皇帝那儿。七月二日,神宗下达“圣旨”,送御史台查办。八月十八日,苏轼被关进御史台监狱。因《汉书》上说,御史府官舍里有棵大柏树,常有野乌数千栖宿其上,朝去暮来,所以御史台也就被称为“乌台”。苏轼因诗获罪,又被关在御史台狱,所以史称“乌台诗案”。
人们常说,“诗无达诂”,对诗歌的理解固然可以有审美价值上的差异,可是如果要把一个人的耿耿忠心硬说成是犯下的“罪证”,那么公然颠倒黑白,也并不是容易事。你别看这伙人治国治军没有丁点儿能耐,可是干起阴谋勾当来还真要算行家里手!他们谙于老谋深算,惯于捕风捉影,到处搜集苏轼平日里一些诗句,就凭他们善于深文周纳功夫,无中生有,罗织罪名,硬说成是攻击新法。看来,他们是要将苏轼置之死地而后快!
苏轼有冤难伸,百口莫辩,只有发出凄惋的哀吟:“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可见他一陷入监牢,就不敢抱有生还的希望!后来,经曹太后说情,许多大臣竭力营救,特别是他的弟弟苏辙愿将自己的全部爵禄来为乃兄赎罪。神宗被感动,当然也是因为爱惜苏轼的才华,才于十二月二十四日准于出狱,外贬为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尽管政治生涯一落千丈,总算从死神手里捡回了一条老命!
读者也许会想:我们只知道苏轼陷入“乌台诗案”,是因诗获罪;可是这伙人究竟搜集了哪些诗句,从而罗织罪名,公然制造出130天的冤狱呢?翻翻史料,却都付诸阙如。是史学家们认为这不过是封建官场妒贤嫉能者的惯用伎俩而司空见惯呢,还是认为这是朝廷宵小们的妄加比附而不屑一提?可是,我们这些后来的读者对这样重大的历史事件而不察内情,不明就里,总难免有一种受蒙蔽的感觉而悻悻然。
清代学者厉鹗真要算有心人,他不但搜集了这些诗句,还把这伙人如何罗织罪名,在《宋诗纪事》里一一记录下来,让它公之于世,使这伙人的险恶用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乍一看,仿佛只是为了满足读者的好奇心理;细细一想,不正是因为“前车之覆”可以作“后车之鉴”吗?
也许是为冲淡这一历史冤案的沉闷气氛吧,厉鹗在公布这些诗句前,先给我们讲述了一则趣事——
八月的一天,朝廷派人来捉拿苏轼。他的夫人王闰之送他到门口,啼哭不止。苏轼为了缓解这一尴尬局面,讲了一个笑话:
前些年他因事经过河南洛阳的时候,碰到了老朋友李公简。李公简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当年真宗皇帝祭拜泰山,顺途访求天下隐者。听说杞县人杨朴很能写诗,真宗就召见了他。杨朴说,其实我并不会写诗。真宗说:“这次我找你来,有人送过你的诗吗?”杨朴回答说:“只有老妻送我一首诗。”真宗说:“好吧,你读给我听听!”杨朴于是读了这首诗:
更休落魄耽杯酒,旦莫猖狂爱咏诗。
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
逗得真宗哈哈大笑,于是放他回家了。苏轼接着对妻子说:“我今天也是因为写诗被皇帝抓去,你难道就不能像杨处士的老婆那样送我一首诗吗?”妻子被逗得失声一笑,苏轼也就轻松上路了。
苏轼就是这么个襟怀坦荡、乐观旷达的人。
厉鹗接着在《宋诗纪事》里披露了被这些人罗织罪名的一些诗,试举几例:
当时有些穷苦人生计无着,只好铤而走险,贩卖私盐;也有一些人持刀执杖,为害一方。这既影响了社会秩序,也破坏了农业生产。针对这种现象,苏轼写了一首《山村绝句》:
烟雨濛濛鸡犬声,有生何处不安生。
但教黄犊无人佩,布谷何劳也劝耕。
苏轼的意思显然是:如果我们也像东汉时期渤海郡太守龚遂那样,对那些人采取安抚政策,劝他们解剑买犊、卖刀买牛,那么政府官员就不需像布谷鸟那样劝督农时,老百姓自然安分守时、努力耕种,社会不是可以安定吗?这分明是告诫各级官员要实施惠政,帮助穷苦人解决生计问题。可是舒亶他们硬说是讽刺“盐法太峻”。教人实在难以理解,这与“盐法”扯得上什么关系?这不是典型的捕风捉影吗?
有一次,苏轼看到一位老农70多岁了,年迈体衰,还要忍着饥饿、腰带镰刀,到山间采笋蕨充饥;又听说山民们近3个月没有食盐吃。他想,当年孔老夫子闻韶乐而忘味,那只表示对音乐的喜爱;今天这些穷苦的劳动者3个月淡食怎么受得了呢?于是写了一首小诗,既是为了警示有关主管官员;同时,他作为地方行政长官也引咎自责:
老翁七十自腰镰,惭愧春山笋嶡甜。
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
舒亶们高兴了,一下子逮着把柄了,你苏轼这不正是攻击“盐法太急”吗?这可真是无限上纲的宋代版!
苏轼常常看到老年人在城里买东西吃,花光了手里的钱;有些孩子在城里待久了,也会说城市话,兴之所至,不经意间来了一首:
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
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
舒亶们说,前两句是说政府颁发的青苗钱,农民到手成空,是讽刺新法中的“青苗法”;后两句是说新法中规定征收的助役钱,使农民不堪重负,只好待在城里混日子。你说,这是不是地地道道的深文罗织?这些人为了陷人于罪,真够富于想象!
苏轼在杭州的时候写过一首诗:
天目山前绿浸裾,碧澜堂下看衔舻。
作堤捍水非吾事,闲送苕溪入太湖。
对这首诗的写作背景,赵彦才是这么说的:当时苏轼是任杭州的副官。他的意思是说,如果在这里修筑一道长堤,这对防洪抗旱都有好处;只可惜这不是他职权范围内的事,自己是无能为力的,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送苕溪水进入太湖,表示这是莫大的遗憾。可是舒亶等人把苏轼忧民的情怀硬说是对朝廷兴修水利的诋毁!真亏他们说得出口,真是恶毒至极!
杭州一个寺院里开放了几朵牡丹花,陈襄写了一首绝句,于是苏轼写了一首和诗:
一朵妖红翠欲流,春光回照雪霜羞。
化工只欲呈新巧,不放闲花得少休。
这首诗前两句是赞美牡丹花的鲜艳,后两句也不过是赞美大自然的化育之功。这无非是一首咏物小唱罢了。可舒亶们硬是绞尽脑汁,说诗人是用“化工”比喻执政者,把“闲花”比喻小民,意思是说,执政者推行新法是别出心裁,使老百姓得不到休养生息,是对朝廷的恶毒攻击。这伙人牵强附会地妄加比附,真可谓煞费苦心。
民间传说,八月十五是潮神生日。在这期间,许多年轻人在钱塘江弄潮。有的人为了贪图小利而牺牲了性命。所以朝廷下令禁止弄潮。诗人因此写了一首诗《八月十五观潮》:
吴儿生长狎涛渊,冒利忘生不自怜。
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
诗的意思明明是说,东海之神如果理解皇帝的旨意,应该把钱塘江边的盐碱地变成可以耕种的良田,使濒海居民有地可种,再也不用冒生命危险去弄潮了。无疑,这是歌颂皇帝关心民生疾苦的悲悯情怀,是“颂圣”。可是舒亶们硬是说,盐碱地变成桑田是不可能的事,苏轼这首诗的意思是说朝廷兴修水利决不能成功。是对水利法的讽刺。这不显然是把是非颠倒吗?
最不可理喻的是对苏轼的《塔前古桧》这首诗的曲解。诗是这样的:
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云未要奇。
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
诗的意思无非是赞美这棵古桧直干凌云的苍劲。可是舒亶等人硬是对神宗说,苏轼有反叛的意思。按照古代法律,反判罪不但要杀头,还要诛灭九族。这伙人的恶毒诬陷,连神宗皇帝也有些生气,就说:“苏轼固然有罪,可是说他反叛,我还没听说过。你们有证据吗?”于是他们就说:“陛下您是天上飞龙,苏轼不去求您,却偏偏去求睡在地下的‘蛰龙’,这不是反叛吗?”
神宗气愤地说:“诗人写诗,怎么可以这样理解?他不过是写桧树,这与我有什么相干?再说,称‘龙’的也不一定是皇帝,古代荀氏有‘八龙’,三国时期诸葛亮不也自称‘卧龙’吗?”
当时大臣章子厚也非常气愤说:“诬陷别人,竟能这么肆无忌惮吗?”
这真叫“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乌台诗案”早就成为历史陈迹了,可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它留给人们以深长的思考——
是啊,像苏轼这样蜚声朝野的文学天才,凭舒亶们这么几个朝廷宵小,无非缘于一己之私,为什么竟敢如此丧心病狂地攻击和诬陷?他们的阴谋又为什么能居然得逞呢?
如果我们深入去想,就不难理解:“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在漫漫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才高招嫉,贤者见妒,“黄钟毁弃,瓦釜雷鸣”,哪朝哪代没有冤狱发生?且不说南宋时期民族英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屈死风波亭上,就是封建末期满清王朝的“文字狱”,还不是使冤狱遍于国中?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不是发出过“覆盆之下多沉冤”的浩叹吗?这固然昭示着封建社会官场的污浊与黑暗,可是,它的根本原因还在延续几千年的“人治”制度:在封建社会里,皇帝成了至高无上的权威,皇帝的话被奉为“圣旨”,皇帝的好恶理所当然地成了仲裁一切的是非标准。这种“人治”制度是制造冤假错案的温床,是滋生这种“恶之花”的土壤!因此,只有彻底铲除这种封建余毒,强化“法治”制度,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社会才有公平、正直可言,人民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与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