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出自孟浩然的《过故人庄》,诗词原文是:“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作品原文】
《过故人庄》
孟浩然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
【译文注释】
老朋友准备丰盛的饭菜,邀请我到他田舍做客。
具:准备,置办。鸡黍:指农家待客的丰盛饭食(字面指鸡和黄米饭)。黍:黄米,古代认为是上等的粮食。邀:邀请。至:到。
翠绿的树林围绕着村落,一脉青山在城郭外隐隐横斜。
合:环绕。郭:古代城墙有内外两重,内为城,外为郭。这里指村庄的外墙。斜:倾斜。因古诗需与上一句押韵,所以应读xiá。
推开窗户面对谷场菜园,共饮美酒,闲谈农务。
开:打开,开启。轩:窗户。面:面对。场圃:场,打谷场、稻场;圃,菜园。把酒:端着酒具,指饮酒。把:拿起。端起。话桑麻:闲谈农事。桑麻:桑树和麻。这里泛指庄稼。
等到九九重阳节到来时,我还要来这里观赏菊花。
重阳日:指夏历的九月初九。古人在这一天有登高、饮菊花酒的习俗。还:返,来。就菊花:指饮菊花酒,也是赏菊的意思。就,靠近,指去做某事。
【赏析】
这是一首田园诗,描写农家恬静闲适的生活情景,也写老朋友的情谊。通过写田园生活的风光,写出作者对这种生活的向往。全文十分押韵。诗由“邀”到“至”到“望”又到“约”一径写去,自然流畅。语言朴实无华,意境清新隽永。作者以亲切省净的语言,如话家常的形式,写了从往访到告别的过程。其写田园景物清新恬静,写朋友情谊真挚深厚,写田家生活简朴亲切。
全诗描绘了美丽的山村风光和平静的田园生活,用语平淡无奇,叙事自然流畅,没有渲染的雕琢的痕迹,然而感情真挚,诗意醇厚,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学情趣,从而成为自唐代以来田园诗中的佳作。
一、二句从应邀写起,“故人”说明不是第一次做客。三、四句是描写山村风光的名句,绿树环绕,青山横斜,犹如一幅清淡的水墨画。五、六句写山村生活情趣。面对场院菜圃,把酒谈论庄稼,亲切自然,富有生活气息。结尾两句以重阳节还来相聚写出友情之深,言有尽而意无穷。
“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具”和“邀”说明此饭局主人早有准备,说明了故友的热情和两人之间的真挚的情感。“感惠徇知”在文学艺术领域真挚的情感能催笔开花。故人“邀”而作者“至”,大白话开门见山,简单而随便。而以“鸡黍”相邀,既显出田家特有风味,又见待客之简朴。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走进村里,作者顾盼之间竟是这样一种清新愉悦的感受。这两句上句漫收近境,绿树环抱,显得自成一统,别有天地;下句轻宕笔锋,郭外的青山依依相伴,则又让村庄不显得孤独,并展示了一片开阔的远景。由此运用了由近及远的顺序描写景物。这个村庄坐落平畴而又遥接青山,使人感到清淡幽静而绝不冷傲孤僻。正是由于“故人庄”出现在这样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所以宾主临窗举杯。
“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轩窗一开上句描述的美景即入屋里来,“开轩”二字也似乎是很不经意地写入诗的,细微的动作表现出了主人的豪迈。窗外群山环抱绿树成阴,窗内推杯换盏,这幅场景,就是无与伦比的古人诗酒田园画。“场圃”的空旷和“桑麻”的话题又给人以不拘束、舒展的感觉。读者不仅能领略到更强烈的农村风味、劳动生产的气息,甚至仿佛可以嗅到场圃上的泥土味,看到庄稼的成长和收获。有这两句和前两句的结合,绿树、青山、村舍、场圃、桑麻和谐地打成一片,构成一幅优美宁静的田园风景画,而宾主的欢笑和关于桑麻的话语,都仿佛萦绕在读者耳边。这就是盛唐社会的现实色彩。
“待到重阳日,还来就菊花。”孟浩然深深为农庄生活所吸引,于是临走时,向主人率真地表示将在秋高气爽的重阳节再来观赏菊花和品菊花酒。淡淡两句诗,故人相待的热情,作客的愉快,主客之间的亲切融洽,都跃然纸上了。杜甫的《遭田父泥饮美严中丞》中说:“月出遮我留,仍嗔问升斗。”杜甫诗中田父留人,情切语急;孟浩然诗中与故人再约,意舒词缓。杜甫的郁结与孟浩然的恬淡之别,读者从这里可以窥见一些消息。
这首诗没有渲染雕琢的痕迹,自然的风光,普通的农院,醇厚的友谊,这些普普通通的生活场景,有“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学情趣。这种淡淡的平易近人的风格,与作者描写的对象——朴实的农家田园和谐一致,表现了形式对内容的高度适应,恬淡亲切却又不是平浅枯燥。它是在平淡中蕴藏着深厚的情味。一方面固然是每个句子都几乎不见费力锤炼的痕迹,另一方面每个句子又都不曾显得薄弱。他把艺术美融入整个诗作的血肉之中,显得自然天成。这种不炫奇猎异,不卖弄技巧,也不光靠一两个精心制作的句子去支撑门面,是艺术水平高超的表现。正是因为有真彩内映,所以出语洒落,浑然省净,使全诗从“淡抹”中显示了它的魅力,而不再需要“浓饰盛妆”了。
这首诗是作者隐居鹿门山时,对被友人邀请去田舍做客的描写。作者心旷神怡,赞叹着美丽的田园风光,创作出这首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