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出自蒲松龄的《狼三则》,诗词原文是:“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作品原文】
《狼三则》
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译文注释】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天色已经晚了。在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匹狼。狼不断地窥视着屠户带着的肉,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就这样尾随着屠夫跑了好几里路。屠夫感到很害怕,于是就拿着屠刀来比划着给狼看,狼稍稍退了几步,可是等到屠夫转过身来继续朝前走的时候,狼又跟了上来。屠夫没办法了,于是他想,狼想要的是肉,不如把肉挂在树上(这样狼够不着),等明天早上(狼走了)再来取肉。于是屠夫就把肉挂在钩子上,踮起脚(把带肉的钩子)挂在树上,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就这样狼就停下来不再跟着屠夫了。屠夫就(安全地)回家了。第二天拂晓,屠夫前去(昨天挂肉的地方)取肉,远远的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就好像一个吊死在树上的人,感到非常害怕。(屠夫因为害怕)小心地(在树的四周)徘徊着向树靠近,等走到近前一看,原来(树上悬挂着的)是一条死狼。(屠夫)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狼的嘴里含着肉,挂肉的钩子已经刺穿了狼的上颚,那个情形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当时市场上狼皮非常昂贵,(这张狼皮)能值十几两金子,屠夫的生活略微宽裕了。就像爬上树去捉鱼一样,狼本来想吃肉,结果遭遇了祸患,真是可笑啊!
货:出售、卖。欻(xū):忽然。瞰(kàn):窥视。既:已经。诸:相当于“之于”。蚤(zǎo):通“早”,早晨。逡(qūn):徘徊的样子。仰:抬。昂:贵重。直:通“值”,价值。缘:沿着。罹(lí):遭遇(祸患)。
一个屠户晚上回家,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只有剩下的骨头。途中有两只狼,紧跟着(他)走了很远。
屠:屠户。晚:夜晚,晚上。归:回家。止:通“只”,翻译为仅,只。缀行甚远:紧随着走了很远。缀,连接,紧跟。甚,很。
屠户害怕了,把骨头投给狼。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止了,另一只狼仍然跟从。屠户再次扔骨头,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了下来而先前得到骨头的狼又跟过来了。骨头已经没有了,而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齐追赶屠户。
惧:害怕。投以骨:倒装,就是“以骨投之”,意为把骨头扔给狼。以,把。从:跟从,跟随。复:又,再。矣:语气词,相当于“了”。两狼之并驱如故: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并,一起。如故,跟原来一样。
屠户十分窘迫,担心前后遭受狼的夹击。他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麦场的主人在麦场里堆积柴草,覆盖成小山一样。于是屠户跑过去倚靠在柴草堆下,卸下担子拿起刀。狼不敢上前,朝着屠户瞪眼。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离开了,其中的另一只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时间长了,(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户突然跃起,用刀劈砍狼的脑袋,又砍了几刀杀死了这只狼。他正想离开,转身看柴草堆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堆打洞,打算将要从通道进入来攻击屠户的后面。身体已经进入了大半,只露出屁股和尾巴。屠户从后面砍掉了狼的大腿,杀死了这只狼。他才知道前面的狼是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法来诱骗敌人。
少(shǎo)时:一会儿。径去:径直离开。径,径直。犬坐于前:像狗一样蹲坐在前面。犬,名词作状语,像狗一样。久之:时间长了。瞑(míng):闭上眼睛。意暇甚:神情很悠闲。意:这里指神情、态度。暇,悠闲、从容。暴:突然。毙:杀死。洞其中:在柴草中打洞。洞。这里作动词,指挖洞。遂入:从通道进入。隧:通道,这里用作状语,“从通道”的意思。尻(kāo):屁股。自:从。股:大腿。假寐(mèi):假装睡觉。
寐:睡觉。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这里有“原来是”的意思。
狼也真狡猾啊,而一会儿两只都被杀死了,禽兽的诡诈手段能有多少?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黠:狡猾。顷刻:一会儿。亦:也。禽兽之变诈几何哉: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啊。变诈,巧变诡诈。几何,多少,这里是“能有多少”的意思。哉,语气词,相当于“啊”。止增笑耳:只是增加笑料罢了。
有一个屠户,傍晚走在路上,被狼紧紧地追赶着。路旁有个农民晚上留下的搭建在野外的临时房子,他就跑进去趴在里面。凶恶的狼从苫房的草帘中伸进一只爪子,于是屠户急忙捉住狼爪,不让它离开。但是没有想到办法可以杀死它,只有一把不满一寸长的小刀,就用它割破爪子下面的狼皮,用吹猪的方法往里吹气。(屠户)用力吹了一阵儿,觉得狼不怎么动了,才用绳子把狼腿绑起来。出去一看,只见狼浑身膨胀,就像一头牛。四条腿直挺挺地不能弯曲,张着嘴也无法闭上。屠户就把它背回去了。(如果)不是屠户,谁有这个办法呢?
暮:傍晚。为:被。伏:躲藏。(也有人说是埋伏,躲藏更符合当时情景)去:离开。可以:可:可以
;以:把。顾:只是。计:方法。遂:于是就。死:杀死。盈:满。豕
:猪。如
:好像。则:就;那么。股:大腿。屈:弯曲。负:背。方:才。乌:哪里,怎么。死之:杀死它。苫(shān):用草编的席子。
【赏析】
要抵制诱惑,切莫贪图小便宜,否则就会因小失大,害了自己。
《狼三则》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各自成篇,然而又紧密相关,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梦狼》),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王大》)。《狼三则》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阶级敌人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以夺取胜利。
对于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屈服,不能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对付野兽必须如此,对付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也必须如此。要敢于斗争和坚持,取得胜利。对待像狼一样的恶人,要勇敢地面对,勇敢机智地进行斗争;因为退缩,忍让是没有出路的。一切像狼一样的恶人,都是以害人始害己终,自取灭亡。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无论怎样狡猾奸诈,最终都会失败。对付能把狡诈奸猾的狼杀死的"屠夫",那就敬而远之吧。永远不要向恶势力低头。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