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语言的节奏与音乐的节奏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6-25 13:23

诗词语言的节奏与音乐的节奏

诗是一种音乐,也是一种语言。音乐只有纯形式的节奏,没有语言的节奏,诗则兼而有之。这个分别最重要。以上两节中已略陈端倪,现在把它提出来特别细加分析。

先分析语言的节奏。它是三种影响合成的。第一是发音器官的构造。呼吸有一定的长度,在一口气里我们所说出的字音也因而有限制;呼吸一起一伏,每句话中各字音的长短轻重也因而不能一律。念一段毫无意义的文字,也不免带几分抑扬顿挫。这种节奏完全由于生理的影响,与情感和理解都不相干。第二是理解的影响。意义完成时的声音须停顿,意义有轻重起伏时,声音也随之有轻重起伏。这种起于理解的节奏为一切语言所公有,在散文中尤易见出。第三是情感的影响。情感有起伏,声音也随之有起伏;情感有往复回旋,声音也随之有往复回旋。情感的节奏与理解的节奏虽常相辅而行,不易分开,却不是同一件事。比如演说,有些人先将讲稿做好读熟,然后登台背诵,条理尽管清晰,词藻尽管是字斟句酌来的,而听者却往往不为之动。也有些人不先预备,临时信口开河,随临时的情感兴会和思路支配,往往能娓娓动听,虽然事后在报纸上读记录下来的演讲词,倒可能很平凡芜琐。前一派所倚重的只是理解的节奏,后一派所倚重的是情感的节奏。理解的节奏是呆板的,偏重意义;情感的节奏是灵活的,偏重腔调。

诗词语言的节奏与音乐的节奏

照以上的分析看,语言的节奏全是自然的,没有外来的形式支配它。音乐的节奏是否也是如此呢?旧乐理学家的答复似乎是肯定的。英国斯宾塞和法国格雷特里都曾经主张音乐起于语言。自然语言的声调节奏略经变化,便成歌唱,乐器的音乐则从模仿歌唱的声调节奏发展出来。所以斯宾塞说:“音乐是光彩化的语言。”瓦格纳的乐剧运动就是根据“音乐表现情感”说,拿无文字意义的音乐和有文字意义的诗剧混合在一起。

这一派学说近来已为多数乐理学家所摈弃。德国瓦勒谢克(Wallashek)和斯通普夫(Stumpf)以及法国德拉库瓦(Delacroix)诸人都以为音乐和语言根本不同,音乐并不起于语言,音乐所用的音有一定的分量,它的音阶是断续的,每音与它的邻音以级数递升或递降,彼此成固定的比例。语言所用的音无一定的分量,从低音到高音一线联贯,在声带的可能性之内,我们可以在这条线上取任何音来使用,前音与后音不必成固定的比例。这只是指音的高低,音的长短亦复如此。还不仅此,我们已再三说过,语言都有意义;了解语言就是了解它的意义,纯音乐都没有意义,欣赏音乐要偏重声音的形式的关系,如起承转合、比称呼应之类。总之,语言的节奏是自然的,没有规律的,直率的,常倾向变化;音乐的节奏是形式化的,有规律的,回旋的,常倾向整齐。

诗源于歌,歌与乐相伴,所以保留有音乐的节奏;诗是语言的艺术,所以含有语言的节奏。就音节而论,诗是“相反者之同一”,像哲学家所说的:自然之中有人为,束缚之中有自由,整齐之中有变化,沿袭之中有新创,“从心所欲”而却能“不逾矩”。诗的难处在此,妙处也在此。想把诗变成音乐,变成一种纯粹的声音组织,那是无异于斩头留尾,而仍想保持有机体的生命。音乐所不能明白表现的,诗可以明白表现,正因为它有音乐所没有的一个要素——文字意义。现在要把它所特有的要素丢开,让它勉强去做只有音乐所能做的事,无论它是否能做得到,纵然做得到,也不过使它变成音乐的附赘悬瘤。我们并非轻视诗的音乐成分。不能欣赏诗的音乐者对于诗的精微处恐终隔膜。我们所特别着重的论点只是:诗既用语言,就不能不保留语言的特性,就不能离开意义而去专讲声音。

朱光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