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歌诵问题
诗的节奏是音乐的,也是语言的。这两种节奏分配的分量随诗的性质而异:纯粹的抒情诗都近于歌,音乐的节奏往往重于语言的节奏;剧诗和叙事诗都近于谈话,语言的节奏重于音乐的节奏。它也随时代而异:古歌而今诵;歌重音乐的节奏而诵重语言的节奏。
诵诗在西方已成为一种专门艺术。戏剧学校常列诵诗为必修功课,公众娱乐和文人集会中常有诵诗一项节目。诵诗的难处和做诗的难处一样,一方面要保留音乐的形式化的节奏,一方面又要顾到语言的节奏,这就是说,要在迁就规律之中流露活跃的生气。现在姑举我个人在欧洲所见到的为例。在法国方面,诵诗法以国家戏院所通用者为标准。法国国家戏院除排演诗剧以外,常有诵诗节目。英国无国家戏院,老维克(Old Vic)戏院“莎士比亚班”诵诗剧的方法也是一个标准。此外私人集团诵诗的也不少。诗人蒙罗(Harold Monro)在世时(他死在一九三二年),每逢礼拜四晚邀请英国诗人到他在伦敦所开的“诗歌书店”里朗诵他们自己的诗。就我在这些地方所得的印象说,西方人诵诗的方法也不一律。粗略地说,戏院偏重语言的节奏,诗人们自己大半偏重音乐的节奏。这两种诵法有“戏剧诵”(dramatic recitation)和“歌唱诵”(singsong recitatipon)的称呼。有些诗人根本反对“戏剧诵”,以为诗的音律功用非在产生实际生活的联想,造成一种一尘不染的心境,使听者聚精会神地陶醉于诗的意象和音乐。语言的节奏太现实,易起实际生活的联想,使心神分散。不过“戏剧诵”也很流行,它的好处在能表情。有些人设法兼收“歌唱式”与“戏剧式”,以调和语言和音乐的冲突。例如:
Tomrrow is′our we′dding day.
这句诗在流行语言中只有两个重音,如上文“ ′”号所标记的。但是就“轻重格”(lambic)的规律说,它应该轻重相间,有四个重音,如下式:
To′mo′rrow is′our we′dding da′y.
如此读去,则本来无须着重的音须勉强着重,就不免失去语言的神情了。但是,如果完全依流行语言的节奏,则又失去诗的音律性。一般诵诗者于是设法调和,读如下式:
Tomo′rrow is our we′dding da′y.
这就是在音乐节奏中丢去一个重音(is)以求合于语言,在语言节奏中加上一个重音,以求合于音律。这样办,两种节奏就可并行不悖了。这只是就极粗浅的说。诵诗的技艺到精微处有云行天空卷舒自然之妙。这就不易求诸形迹,所谓“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了。
中国人对于诵诗似不很讲究,颇类似和尚念经,往往人自为政,既不合语言的节奏,又不合音乐的节奏。不过就一般哼旧诗的方法看,音乐的节奏较重于语言的节奏,性质极不相近而形式相同的诗往往被读成同样的调子。中国诗一句常分若干“逗”(或“顿”),逗有表示节奏的功用,近于法文诗的“逗”(cesure)和英文诗的“步”(foot)。在习惯上逗的位置有一定的。五言句常分两逗,落在第二字与第五字,有时第四字亦稍顿。七言句通常分三逗,落在第二字、第四字与第七字,有时第六字亦稍顿。读到逗处声应略提高延长,所以产生节奏,这节奏大半是音乐的而不是语言的。例如“汉文皇帝有高台”,“文”字在义不能顿而在音宜顿;“鸿雁不堪愁里听,云山况是客中过”,“堪”、“是”两虚字在义不宜顿而在音宜顿;“永夜角声悲自语,中天月色好谁看”,“悲”、“好”两字在语言节奏宜长顿,“声”、“色”两字不宜顿,但在音乐节奏中逗不落在“悲”、“好”而反落在“声”、“色”。再如辛稼轩的《沁园春》:
杯汝来前。老子今朝,点检形骸。甚长年抱渴,咽如焦釜,于今喜溢,气似奔雷。漫说刘伶,古今达者,醉后何妨死便埋。浑如许,叹汝于知己,真少恩哉。
这首词用对话体,很可以用语言的节奏念出来,但原来依词律的句逗就应该大加改变。例如“杯汝来前”应读为“杯,汝来前”,“老子今朝,点检形骸”应读为“老子今朝点检形骸”,“漫说刘伶古今达者”应读为“漫说:刘伶古今达者”。
新诗起来以后,旧音律大半已放弃,但是一部分新诗人似乎仍然注意到音节。新诗还在草创时代,情形极为紊乱,很不容易抽绎一些原则出来。就大体说,新诗的节奏是偏于语言的。音乐的节奏在新诗中有无地位,它应该不应该有地位,还须待大家虚心探讨,偏见和武断是无济于事的。
朱光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