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的各种分别与诗的节奏
声音是在时间上纵直地绵延着,要它生节奏,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时间上的段落(time——intervals)。有段落才可以有起伏,有起伏才可以见节奏。如果一个混整的音所占的时间平直地绵延不断,比如用同样力量继续按钢琴上某一个键子,按到很久无变化,就不能有节奏,如果要产生节奏,时间的绵延直线必须分为断续线,造成段落起伏。这种段落起伏也要有若干规律,有几分固定的单位,前后相差不能过远。比如五个相承续的音成1∶5∶4∶3∶9的比例,起伏杂乱无章,也不能产生节奏。节奏是声音大致相等的时间段落里所生的起伏。这大致相等的时间段落就是声音的单位,如中文诗的句逗,英文诗的行与音步(foot)。起伏可以在长短、高低、轻重三方面见出,这三种分别与节奏的关系可用下列线形表示:
诗的节奏通常不外由这三种分别组成,至于音质与节奏有无关系,待下文再论。因为语言的性质不同,各国诗的节奏对于长短、高低、轻重三要素各有所侧重。古希腊诗与拉丁诗都偏重长短。读一个长音差不多等于读两个短音所占的时间。长短有规律地相间,于是现出很明显的节奏。例如维吉尔的名句:
含六音步,每步含三个音,第一音长,第二、三两音短。两短音等于长音,所以最后一音步虽仅含两音,因为都是长音,读起来所占的时间仍略等于其他音步。用“——”为长号,“(”为短号,拉丁诗的长短音式六音步格可以表示如下:
—— ——( (——( (——( (——( (——( (—— ——
这种长短相间式是希腊诗和拉丁诗所共同的,所不同者拉丁诗音步中长音同时是重音,希腊诗音步中长音同时是高音。希腊文和拉丁文的长音都是固定的,所以一个音在音步中宜长在语气中也一定是长的,这就是说,音乐的节奏和语言的节奏冲突甚少。
在近代欧洲各国诗中,长短的基础已放弃——朗费罗(Longfeliow)、莫里斯(William Morris)诸人模仿希腊拉丁用长短格的尝试不算成功——代替它的是轻重,尤其是在日耳曼系语言中。比如英文,诗的音步以“轻重格”(iambic)为最普通。重音不一定比轻音长,至于高低则随读者视文义为准而加以伸缩,字音的本身并无绝对的固定的高低,因为音步的轻重有规律而语气的轻重无规律,在音步宜重的音在语气中不一定重,在音步宜轻的音在语气中也不一定轻,这就是说,音乐的节奏和语言的节奏有时不免冲突。例如莎士比亚的名句:
是用轻重五步格,第五步多一音,第一步、第三步的重音同时是长音,在读时比第二、第四音两音步都较长,但英文诗并不十分计较这种长短的分别。第四步的语气的重音应在第一音(that),而音步的重音却落在第二音(is)。如果严格地依音律读,is应由轻音变为重音。本来轻而要变重,音调也须由低提高。不过就常例说,音的高低对于英文诗音律的影响甚微。这种以字音分步的办法通常叫做“音组制”(syllabic system)。近代英文诗有放弃“音组制”而改用“重音制”(accent system)的倾向,就是每行不管有几音步或多少字音,只管有多少重音。比如一行通常有五个重音,字音不必限于十个或十五个,多少可以自由伸缩,有时两重音之间可以隔四五个轻音。这样一来,长短对于英诗节奏的影响更微细了。
法 文 诗 不 用 这 种“音 组 制”或“重 音 制”而用“顿”(cesure),每顿中字音数目不一定。法文诗最普通的格式是亚力山大格(Alexandrine),每行十二音,分顿不分步。顿的数目与位置有古典格与浪漫格的分别,古典格每行有四顿,第六音与第十二音必顿,第六音(中顿)前后各有一顿,惟位置不固定。例如拉辛的名句:
浪漫格每行只有三顿,第十二音必顿,余两顿位置不固定。例如雨果的诗句:
每顿字音数目不一律,所以不能看作“音步”。法文音调和英文音调的重要分别在英文多铿锵的重音,法文则字音轻重的分别甚微,几乎平坦如流水,无大波浪。不过读到顿的位置时,声音也自然提高延长着重,所以法文诗的节奏也是先抑后扬。例如上引拉辛的句子,依音律学家格拉芒(Grammant)的估定,音长、音势和音高合在一起成下列比例:
Heureux qui satisfait de son humble fortune.
所以法文诗的节奏起伏同时受音长、音势、音高三种影响,不像英文诗那样着重音势。换句话说,轻重的分别在法文诗中并不甚明显。
总之,欧洲诗的音律有三个重要的类型。第一种是以很固定的时间段落或音步为单位,以长短相间见节奏,字音的数与量都是固定的,如希腊拉丁诗。第二种虽有音步单位,每音步只规定字音数目(仍有伸缩),不拘字音的长短分量;在音步之内,轻音与重音相间成节奏,如英文诗。第三种的时间段落更不固定,每段落中字音的数与量都有伸缩的余地,所以这种段落不是音步而是顿,每段的字音以先抑后扬见节奏,所谓抑扬是兼指长短、高低、轻重而言,如法文诗。英诗可代表日耳曼语系诗,法诗可代表拉丁语系诗。
朱光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