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中的四声与调质
钱玄同、吴敬恒、高元诸人提倡注音字母,觉得四声不适用,主张废弃它们。胡适根据“由最古的广州话的九声逐渐减少,到后起的北部西部的四声”之事实,断定“这个趋势是应该再往前进的,是应该走到四声完全消灭的地位的”(高元《国音学·胡序》)。他在《谈新诗》一文里主张“推翻词谱、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平仄,不拘长短”。
在我们看,语音的演变是一种自然现象,有风土习惯、生理构造以及心理性格诸要素在后面支配,决不是三数学者唱废弃或唱保守所能左右的。至于简单化是语音与文法的共同趋势,但因“简单化”而推测到“零化”,恐怕也是一个过于大胆的预言。比如英文文法,从盎格鲁萨克逊时代起,一直到现在,都在逐渐简单化,我们能由此断定英文文法会“走到完全消灭的地位”么?
我们研究语音,像研究任何自然现象一样,要接受事实,就事论事,武断和预言都是危险的事。就事实说,声音的分别是牢不可破地在那里。研究语音学者就要分析和解释这分别,研究诗者就要研究它在诗里有什么功用。从以上分析四声与长短、高低、轻重的关系所得的结果看,我们知道四声虽非毫无节奏性,但是这种节奏性并不十分明了确定。然则四声对于诗,除节奏以外,还有其他功用没有?诗的节奏,除略见于四声以外,还有其他成因没有?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先讨论第一个。
在诗和音乐中,节奏与“和谐”(harmony)是应该分清的。比如磨坊的机轮声和铁匠铺的钉锤声都有节奏而没有和谐,古寺的一声钟和深林的一阵风声可以有和谐而不一定有节奏。节奏自然也是帮助和谐的,但和谐不仅限于节奏,它的要素是“调质”(tonequality)的悦耳性。这在单音和复音上都可以见出。节奏在声音上只是纵直的起伏关系,和谐则同时在几种乐音上可以见出,所以还含有横的关系。比如钢琴声与提琴声同奏,较与鼓声同奏为和谐,虽然节奏可相同。四声不但含有节奏性,还有调质(即音质)上的分别。凡是读书人都能听出四声,都知道某字为某声,丝毫没有困难,但是许多音韵学专家都不能断定四声的长短、高低、轻重的关系。这可证明四声最不易辨别的是它的节奏性,最易辨别的是它的调质或和谐性。
一般人以为四声是中国语言的特殊现象。这种见解不完全是对的。比如说英文母音,长音就是上声,e、i、o、u长音都是去声,e、i、u短音都是入声。独立的母音没有平声,但是母音与鼻音(w、n)相拼时,如果不是重音,往往读成阴平,例如Stephen之phen音,London之don音,phantom之tom音。子音万国音标式发音时大率为入声(如b读如博,p读如泼);用普通读法,b、c、l都近于上声,d、g、k、p都近于去声,f、s、m、n都以上声起,以阴平收。这种调质的分别在英文中叫做tonequality,在法文中叫做timbre。西方诗论家常把它称为“诗的非节奏的成分”(non——rhythmical element of verse)。
诗讲究声音,一方面在节奏,在长短、高低、轻重的起伏;一方面也在调质,在字音本身的和谐以及音与义的调协。在诗中调质最普通的应用在双声叠韵。双声(alliteration)是同声纽(子音)字的叠用。古英文诗不用韵脚,每行分前后二部分,前部必有一两个字与后部一两个字成双声,把散漫的音借同声纽的字联络贯串起来,例如:
Beowulf waes lrame blaed wide sprang.
这句诗的前后两部用b和w的双声做联络线。这种双声有韵的功用,所以有时叫做“首韵”(beginning rhyme),与“尾韵”(end rhyme)相对。近代西方诗大半有脚韵,无须用双声作首韵,但仍常用双声产生和谐。中国字尽单音,所以双声字极多,例如“国风”第一篇里就有“雎鸠”、“之洲”、“参差”、“辗转”等双声字。
叠韵(assonance)是同韵纽(母音)字的叠用。古法文以叠韵为韵脚。例如《罗兰之歌》中用bise和dire成韵。近代西方诗于行尾母音相同之外,再加上母音后子音亦必相同一个条件,例如dire和cire成韵,bise和mise成韵,而dire和bise则不能成韵。近代中国语除含鼻音的字以外,凡字都以纯粹的母音收,所以西方诗用韵的后一个条件在中文里几无意义,而“叠韵”和“押韵”根本只是一回事,不过普通所谓“押韵”只限于押句尾一字罢了。中国文字大半以母音收,所以同韵字特别多,押韵和叠韵是最容易的事。
双声叠韵都是要在文字本身见出和谐。诗人用这些技巧,有时除声音和谐之外便别无所求,有时不仅要声音和谐,还要它与意义调协。在诗中每个字的音和义如果都互相调协,那是最高的理想。音律的研究就是对于这最高理想的追求,至于能做到什么地步,则全凭作者的天资高低和修养深浅。每国文字中都有些谐声字(onomatopoetic words)。谐声字在音中见义,是音义调协的极端例子。例如英文中的murmur、cuckoo、crack、ding——dong、buzz、giggle之类。中国字里谐声字在世界中是最丰富的。它是“六书”中最重要最原始的一类。江、河、嘘、啸、呜咽、炸、爆、钟、拍、砍、唧唧、萧萧、破、裂、猫、钉……随手一写,就是一大串的例子。谐声字多,音义调协就容易,所以对于作诗是一种大便利。西方诗人往往苦心搜索,才能找得一个暗示意义的声音,在中文里暗示意义的声音俯拾即是。在西文诗里,评注家每遇一双声叠韵或是音义调协的字,即特别指点出来,视为难能可贵。在中文诗里则这种实例举不胜举。
音义调协不必尽在谐声字上见出。有时一个字音与它的意义虽无直接关系,也可以因调质暗示意义。就声纽说,发音部位与方法不同,则所生影响随之而异;就韵纽说,开齐合撮以及长短的分别也各有特殊的象征性。姑举例为证,“委婉”比“直率”、“清越”比“铿锵”、“柔懦”比“刚强”、“局促”比“豪放”、“沉落”比“飞扬”、“和蔼”比“暴躁”、“舒徐”比“迅速”,不但意义相反,即在声音上亦可约略见出差异。
音律的技巧就在选择富于暗示性或象征性的调质。比如形容马跑时宜多用铿锵疾促的字音,形容水流,宜多用圆滑轻快的字音。表示哀感时宜多用阴暗低沉的字音,表示乐感时宜用响亮清脆的字音。例如韩愈《听颖师弹琴歌》的头四句:
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划然变轩昂,猛士赴敌场。
“昵昵”、“儿”、“尔”以及“女”、“语”、“汝”、“怨”诸字,或双声,或叠韵,或双声而兼叠韵,读起来非常和谐;各字音都很圆滑轻柔,子音没有夹杂一个硬音、摩擦音或爆发音;除“相”字以外没有一个字是开口呼的。所以头两句恰能传出儿女私语的情致。后二句情景转变,声韵也就随之转变。第一个“划”字音来得非常突兀斩截,恰能传出一幕温柔戏转到一幕猛烈戏的突变。韵脚转到开口阳平声,与首二句闭口上声韵成一强烈的反衬,也恰能传出“猛士赴敌场”的豪情胜概。从这个短例看,我们可以见出四声的功用在调质,它能产生和谐的印象,能使音义携手并行。作诗虽不必依声调谱去调平仄,在实际上宜用平声的地方往往不能易以仄声字,宜用仄声的地方也不能随意换平声。例如白居易的《琵琶行》:
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第一句“嘈嘈”决不可换仄声字,第二句“切切”也决不可换平声字。第三句连用六个舌齿摩擦的音,“切切错杂”状声音短促迅速,如改用平声或上声、喉音或牙音,效果便绝对不同。第四句以“盘”字落韵,第三句如换平声“弹”字为去声“奏”字,意义虽略同,听起来就不免拗。第四句“落”字也胜似“堕”、“坠”等字,因为入声比去声较斩截响亮。我们如果细心分析,就可见凡是好诗文,平仄声一定都摆在最适宜的位置,平声与仄声的效果决不一样。(最好的分析材料是状声的诗文,如《庄子·齐物论》人籁天籁段,《文选》“音乐”类的赋,李颀写听音乐的诗,欧阳修《秋声赋》,元曲里《秋夜梧桐雨》之类。)
平仄调和所生的影响并不亚于双声叠韵。胡适在《谈新诗》里着重双声叠韵而看轻平仄和韵脚。他说:
诗的音节全靠两个重要分子:一是语气的节奏,二是每句内部所用字的自然和谐。至于句末韵脚,句中的平仄,都是不重要的事。语气自然,用字和谐,就是句末无韵也不要紧。
下面他引了几首新诗,证明双声叠韵的重要。他的话似易引人误会他所说的“用字和谐”全在双声叠韵,而“句末韵脚,句中的平仄”,则为“用字和谐”以外的事,所以“不重要”。其实韵脚也还是一种叠韵,双声在古英文诗里也当作韵用过。双声、叠韵、押韵和调平仄,同是选配“调质”的技巧。如果论“和谐”,“句末韵脚,句中的平仄”,也似不比双声叠韵差一等。在同是“调质”的现象之中,取双声叠韵而否认押韵调平仄的重要,似欠公平。
总之,四声的“调质”的差别比长短、高低、轻重诸分别较为明显,它对于节奏的影响虽甚微,对于造成和谐则功用甚大。
朱光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