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韵在中文诗里何以特别重要
诗与韵本无必然关系。日本诗到现在还无所谓韵。古希腊诗全不用韵。拉丁诗初亦不用韵,到后期才有类似韵的收声,大半用在宗教中的颂神诗和民间歌谣。古英文只用双声为“首韵”而不押脚韵。据现有的证据看,诗用韵不是欧洲所固有的,而是由外方传去的。韵传到欧洲至早也在耶稣纪元以后。据十六世纪英国学者阿斯铿(Ascham)所著的《教师论》,西方诗用韵始于意大利,而意大利则采匈奴和高兹诸“蛮族的陋习”。阿斯铿以博学著名,他的话或不无所据。匈奴的影响达到欧洲西部在纪元后一世纪左右,匈奴侵入罗马则在第五世纪。韵初传到欧洲,颇风行一时。德国史诗《尼伯龙根之歌》以及法国的中世纪许多叙事诗都用韵。但丁的《神曲》是欧洲第一部伟大的有韵诗。文艺复兴以后,欧洲学者倾向复古,看到希腊拉丁古典名著都不用韵,于是骂韵是“野蛮人的玩意儿”。弥尔顿(Milton)在《失乐园》序里,芬涅伦在给法兰西学院的信里,都竭力攻击诗用韵。十七世纪以后,用韵的风气又盛起来。法国浪漫派诗人尤其欢喜在炼韵上做功夫。批评家圣佩韦(Sainte Beuve)做颂韵诗称韵为“诗中的唯一和谐”。诗人邦维尔(Bainville)在《法国诗学》里几乎把善于用韵看作诗人的最大能事。近代“自由诗”起来以后,韵又没有从前那样盛行。总观韵在欧洲的历史,它的兴衰有一半取决于当时的风尚。
诗应否用韵,与各国语言的个性也很密切相关。比如拿英诗与法诗相较,韵对于法诗比对于英诗较为重要。法诗从头到现在,除散文诗及一部分自由诗外,无韵诗极不易发现。自由诗大半仍用韵,据音韵学家格拉芒的意见,自由诗易散漫,全靠韵来联络贯串,才可以完整。英文诗长篇大著大半用无韵五节格(blank verse),短诗不用韵者虽较少见,却亦非绝对没有。如果以行为单位来统计英诗名著,则无韵的实较有韵的为多。作家想达到所谓“庄严体”者往往不肯用韵,因为韵近于纤巧,不免有伤风格,而且韵在每句末回到一个类似的声音,与大开大合的节奏亦不相容。弥尔顿的《失乐园》全不用韵。莎士比亚在悲剧里尽用“无韵五节格”。他的早年作品中还偶在每幕或每景收场时夹入几句韵语,到晚年就简直不用。法国最著名的悲剧作家高乃依(Corneille)和拉辛的作品中却没有一种不用韵,至于抒情诗作者如雨果、拉玛丁(Lamartine)、马拉美诸人一律用韵,更不用说。韵对于英、法诗的分别在这个简单的统计中就可以见出了。
这个分别的原因是值得推求的。法文音的轻重分别没有英文音的轻重分别那么明显。这可以说是拉丁系语音和日耳曼系语音的一个重要异点。英文音因为轻重分明,音步又很整齐,所以节奏容易在轻重相间上见出,无须借助于韵脚上的呼应。法文诗因为轻重不分明,每顿长短又不一律,所以节奏不容易在轻重的抑扬上见出,韵脚上的呼应有增加节奏性与和谐性的功用。
我们既明了韵对于英、法诗的分别和它的原因,就不难知道韵对于中国诗的重要了。以中文和英法文相较,它的音轻重不甚分明,颇类似法文而不类似英文。我们在第八章已经说过,中文诗的平仄相间不是很干脆地等于长短、轻重或高低相间,一句诗全平全仄,仍可以有节奏,所以节奏在平仄相间上所见出的非常轻微。节奏既不易在四声上见出,即须在其他元素上见出。上章所说的“顿”是一种,韵也是一种。韵是去而复返、奇偶相错、前后相呼应的。韵在一篇声音平直的文章里生出节奏,犹如京戏、鼓书的鼓板在固定的时间段落中敲打,不但点明板眼,还可以加强唱歌的节奏。中国诗的节奏有赖于韵,与法文诗的节奏有赖于韵,理由是相同的:轻重不分明,音节易散漫,必须借韵的回声来点明、呼应和贯串。
四声的研究最盛于齐梁时代,齐梁以前诗人未始不知四声的分别,不过在句内无意于调四声,只求其自然应节。他们却必用韵,而对于韵脚一字的平仄仍讲究很严,平押平,仄押仄,很少有破格的。这件事实也可证明韵对于中国诗的节奏,比声较为重要。
朱光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