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蓼莪》谈到孝道
旧时父母死去,丧家常以白布写上“昊天罔极”的横额,这一语词的出处在《小雅·小旻之什》的《蓼莪》:
蓼蓼者莪,匪(非)莪伊蒿。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
瓶之罄矣,维罍之耻。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出则衔恤,入则靡至。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南山烈烈,飘风发发。民莫不谷,我独何害?
蓼蓼是长大貌。莪是蒿之一种,茎抱根而生。自从失去父母,已非抱根之莪而为普通之蒿。诗中人因服役外出,不能侍养父母,尽其孝道,说起来也是在上者的过失,就像酒瓶空了,也是酒坛的耻辱。这两句可谓奇峰特起。一个孤苦的人,不如趁早死去,这两句形容孤子的极度悲痛。无父无母,无所依附,出门含悲,入门仿佛未到家里。
父母对我的抚爱、养育、保护、抱持的恩德,如同苍天的没有尽头一样。南山虽然险阻,飘风虽然急促,别人却能侍养父母,我怎么独遭大祸?
诗中首尾两章,都用比兴手法,第四章连用六个“我”字,人子的自出生至成长的父母养育辛苦过程尽在其中。“瓶之罄矣,维罍之耻”两句,又反映了丧乱之世,骨肉分离之苦。
晋王裒,因其父被司马昭所杀,遂隐居教书为业。后母殁,读“哀哀父母,生我劬劳”句,往往三复流涕,门人乃不再读此诗。
《蓼莪》所以为人传诵,因为他感情真实,不是依靠几滴廉价的眼泪,孟郊的《游子吟》也是因为感情真实而引起人的共鸣,他写这首诗时已经五十岁了。
孝道原是宗法制度的产物,要求子弟保证服从父兄,确立家长专制,所谓“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因而也带来了奴性。发霉了的孝道规矩,固然应当批判,但儿女对父母的侍养尊敬,还是应当看做义务和责任。“养儿方知娘心苦”,母亲的十月怀胎直至抚养儿女长大成才,尤其辛勤艰苦。到了儿女成家立业,父母也已年老衰疲。这时候,对他们的冷暖痛痒,更需要关心照料,别人的帮助毕竟是浮面的不贴肉的。
鲁迅和周作人对鲁太夫人都是很尊敬孝顺的,看看鲁迅给鲁太夫人的信札以及“梦里依稀慈母泪”的诗句,就可见到他的孝心。鲁太夫人逝世后,周作人用文言写的那篇文章,记忆中有这样两句话:“凡为人子皆不欲死其亲,作人之力何能及此。”也于平实中见沉痛。但周氏昆仲对“二十四孝”,却抨击讽刺,不遗余力。因为这些孝行,不但虚伪、昏庸和怪僻,而且残忍。例如郭巨埋儿,明清人即已指摘。郭巨欲埋子掘地时,忽得黄金一釜,上云: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那岂不是鼓励人做了残忍的事,就能获得谁也不能争夺的横财吗?
邓伯道(邓攸)在战乱中弃子求侄,“昏妄人也必须说他将儿子捆在树上,使他追不上来才肯歇手”(鲁迅)。用今天的观点看,其实是一种不人道的行为。老莱子诈跌仆地以娱亲,那是在教孩子行诈。师觉授《孝子传》说是老莱子“为亲取饮,上堂脚跌,恐伤父母之心,僵仆为婴儿啼”。虽稍近情理,总感到是在做戏。
子路负米,鲁迅说还可勉力仿效,周作人说:“须要母亲啮指,这也是无从模仿的。”但如果单是负米,没有啮指,也谈不上什么孝行。其中黄香扇枕,据《东观汉记》,黄香九岁丧母,暑天为父亲扇床枕,寒天以身温席,如果现代人对父母冷暖多一点关心,那也还是必要的。“二十四孝”附有图,旧时多作为训蒙读物,但像郭巨埋儿、伯道弃子那样故事,儿童们读了,就会吓得哭起来。
我们批判了家长专制下的孝道,却又感慨于为了半间房屋,三顿饭食,使老人受尽讥骂虐待,甚至驱逐出门的新闻,在目前的报纸上时有所见。“孝子”绝迹,逆子增加,也不是关心世风者所希望的。
注释
1、腹,这里指抱。
2、鲁迅文,见《朝华夕拾》。周作人文,见《知堂集外文》。
诗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