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五首原文
放言五首(其三)
白居易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放言五首赏析
五年前,白居易的好友元稹因开罪权贵被贬。为表达愤懑,曾以《放言》为题,写诗五首奉赠白居易。五年后的元和十年(815)六月,白居易因上疏急请缉拿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被定为越职言事之罪,贬任江州司马。此时此刻,他与当年元稹的心情完全一样,便以《放言》为题写了五首和诗,这是第三首。
“放言”的意思是不受拘束,任性而言。所以元、白说的都是自己的心里话。白居易的五首更胜一筹。特别是“其三”,堪称极富政治理趣的好诗。它说明“周公”和元、白都是或忠心耿耿、或直言敢谏的“真玉”良才,却受到了猜忌和贬谪;而篡汉之前表面“谦恭”的王莽竟被称誉有加,朝政和世道之昏庸黑暗于此可见一斑。然而时间是最可靠、最公正的,真伪优劣终会一清二白。“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是白诗中传诵人口的名句。
放言五首作者简介
白居易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下邽(今陕西渭南市附近)人,生于河南新郑。贞元进士,曾任校书郎、赞善大夫等职。后因宰相武元衡被人刺杀,上疏论其冤,为当权者所忌,贬江州。路中故有“草草辞家忧后事,迟迟去国问前途”(《初贬官过望秦岭》)之慨。长庆时,出守杭州,又刺苏州。后任太子少傅,分司东都,遂在洛阳宅中以诗酒自遣,也是他思想趋于消沉的时期。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死后葬于洛阳之香山。
他身经八朝,终年七十五,作诗近三千首。这都是唐代诗人中少见的。他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自己有完整的文学观点,并且通过创作来实践他的理论。他又是一位叙事诗的高手,《长恨歌》和《琵琶行》,就说明诗人织造故事的才能。其他作品,也由于故事性强、形象鲜明、音节流畅、语言优美通俗这些特点,能够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同时,作者对作品中的事物又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对那些苦难无告的折臂翁、卖炭翁、上阳宫人、缚戎人等,都寄予同情心和正义感,因而取得了人民的共鸣,连当时的日本、朝鲜、契丹也争相传诵,甚至以百金换诗一篇。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就是他对当时处于阴暗屈辱地位的妇女,常常以人道的观点,为她们作沉痛的呼号,并且在他的诗中占着一定的比重。中所选的五首诗,琵琶女和《宫词》里的宫女即占其二。《长恨歌》中的杨贵妃,先为儿子之妻,后为父亲之妾;先为消遣品,后为牺牲品,也反映了妇女在封建社会的人格和生命,即使像杨贵妃那样,也是没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