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原文鉴赏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9-15 11:21

《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作品原文

《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

〔南宋〕辛弃疾

使此诏出于绍兴之初,可以无事雠之大耻。使此诏行于隆兴之后,可以卒不世之大功。今此诏与此虏犹俱存也,悲夫。

嘉泰四年三月门生弃疾拜手谨书。

--《辛稼轩诗文钞存》

注释:

绍兴辛巳:绍兴指宋高宗年号。绍兴辛巳为公元1161年。 使:假使。 雠:仇敌。 隆兴:宋孝宗年号。 卒:完成。不世:世上少有。 嘉泰:宋宁宗年号。嘉泰四年为公元1204年。 门生:作者的自称,表明和“亲征诏草”的代拟者陈康伯的师生关系。

辛弃疾《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原文鉴赏

《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作品赏析

辛弃疾的《跋绍兴辛巳亲征诏草》,文词简约而含义无穷,在古代散文中实属罕见。全文由四句话构成,第四句话是交代写作时间,为此类跋文的一般格式,我们可以略而不提。其余三句,每句构成一个单独的意思。那么,该文的特点何在呢?特点就在作者独特地抓住了“时间”,三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绍兴之初,隆兴之后,嘉泰四年。为了弄清这篇散文的特色,我们有必要简略地介绍一下有关的史实:辛文题目中的“辛巳”指的是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即公元1161年。“亲征诏草”指的是宰相陈康伯劝高宗亲征金朝,所代拟的诏草。隆兴是孝宗年号。“嘉泰”是宁宗年号;“嘉泰四年”即公元1204年,就是辛弃疾写这篇跋文的时间。

“使此诏出于绍兴之初,可以无事雠之大耻。”如果在绍兴初年实行这份诏书的战略方策,就不致会有向敌称臣纳贡的奇耻大辱。“使此诏行于隆兴之后,可以卒不世之大功。”如果在隆兴之后实行这份诏书的战略方策,就可以建立历史上少有的大功,报仇雪恨,收复失地。但是,在今天,嘉泰四年,“此诏与此虏犹俱存也”,诏书犹存,国耻尚在,敌寇依然气焰熏天,铁骑蹂躏着大好的河山。作者抓住三个历史时期,根据诏书在三个历史时期的不同历史效果,加以尖锐的对比,指出了南宋朝廷如何地坐失了大好的战机,丧权辱国的重大历史教训。作者在这里不是信笔写来,也没有繁文缛词,仅仅用三两言词,就概述了南宋输权事敌的历史过程,也将国家兴亡的沉痛教训,表现殆尽。这样的语言,简约到无法再省俭的地步,字凝句炼,然而,其中概括的历史内容却有万语千言,异常深邃,人们从这里简直看到了宋、金关系的一部历史,领略到历史的经验教训。作者具有高超的表达才能,善于抓住事物的根本特点,从丰富的历史生活中去提炼最本质的东西,然后再用最凝练、俭约的语言文词加以表达,这样,当然就会达到字少意多的效果了。

任何文学创作都蕴容着作者的思想感情。如果仅仅是满足于写景、述事则是不行的,还必须表达出在凝练的文词中所渗透的深长的思想感情,才能达到含意无穷的效果。这里,一方面要文词简洁,所概括的客观内容丰富;一方面又要语言洁爽,所表达的主观内容,即作者的思想感情深长。辛弃疾的这篇散文提供了范例。这篇文章是述事,但述中有慨。开始两句,乍一看,似无感情,但细加品味,却感到感情浓烈。在语言的对比中,包含着对南宋小朝廷的指责。这种感情随着语言的变化在加深加浓。往事辛酸,不堪回首,战机坐失,徒唤奈何!当作者回顾往昔时,已是字字血泪,所以,一旦触及今事,“诏”“虏”俱存,他胸间池蓄的感情潮水,终于喷发而出,喟然长叹,仰天一声:“悲夫!”如巨浪排空,似有无限的悲愤和感慨。作者炽烈的爱国主义感情如一股热流,猛烈地冲击着读者的心扉。

这篇跋字少情深,寄慨遥深,字唯其少,意味饶多,是一篇弥漫着悲慨的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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