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修第三(节选)》作品原文
《权修第三(节选)》
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人,人之宁在楼。故地不辟则诚不固,自身不治,累待于人?有人不治,奚待於家?有家不治,奚待於乡?有乡不治,奚待於国?有国不治,奚待於天下?天下者,国之本也;国者,乡之本也;乡者,家之本也;家者,人之本也;人者,身之本也;身者,治之本也。故上不好本事,则末产不禁;末产不禁,则民缓於时事而轻地利;轻地利而求田野之辟,仓廪之实,不可得也。
一年之计,莫如树谷;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荻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我苟种之,如神用之,举事如神,唯王之门。
《权修第三(节选)》译文注释
译文:
国土的保障在于城池,城池的保障在于军队,军队的保障在于人民,而人民的保障在于粮食。因此,土地不开辟,城池就不坚固。连自身都不能治理,怎么能治理别人?不能治人,怎能治家?不能治家,怎能治国?不能治国,怎能治理天下?天下,是国家的根本,国家是乡邑的根本,乡邑是家室的根本,家室是人的根本,人是自身的根本,自身又是治世的根本。所以,君主若不重视作为根本的农业,作为末务的商业就不能禁止,商业末务不能禁止,人们就会懈怠农时农事而轻视土地之利。轻视土地之利而指望田野被开辟,仓库充实,那是办不到的。
作一年的打算,最好是种植粮谷;作十年的打算,最好是种植树木;作终生的打算,最好是培育人才。种一得一的,是粮谷;种一得十的,是树木;种一得百的,是人才。如果我能这样作,其效用将是神奇的;而举办大事也会收到神效,这是称王天下的唯一门路。
注释:
①守:保卫,引申为保障。 ②之:同“是”,以下六句中的“之”字同。 ③本事:指农业。 ④末产:指商业。
《权修第三(节选)》赏析评点
【赏析】
这篇文章以严密的逻辑,论证了发展农业、培养人才的重要性。
战国时重农抑商的思想开始风行,认为国家要富强则必须大力发展农业而抑制商业,即所谓“重本抑末”。这个观点在封建社会发展初期是完全正确的,而且也确实行之有效。作者在论证这个论点时,采用了类似数学证明的方法,由“地之守在城”,推到“城之守在兵”,推到“兵之守在人”,推到“人之守在粟”,运用层层演进的顶针句式,得到结论:“人之守在粟”,也就是发展农业为其根本。接着又采用反证法,从“有人不治”,一直推到“有国不治”,演绎出相同的结论,从正反二方面证明了立论的正确性。这样的论证方式可谓十分严密,精详,令读者很容易信服。
文章的第二部分论证了一个著名的命题,即“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个道理,强调培养人才的重要性及其深远意义。人才的培养在今天仍然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已成为有目共识的道理,而作者在二千多年前就将这个论点明确地提了出来,立论的高深及远瞻于此可见一斑。
【集评】
明·王凤洲:“《管子》之文多以厚重峻峙胜,此篇独多逸宕之致。”
明·朱大复:“篇中美言争民、争货、争贵、争治,树谷、树木、树人数行耳,其他曼衍申承似墨子,长支悠靡似苟子。”(以上两条见明·归有光《诸子汇函》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