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顿儿原文
临顿儿
吴伟业
临顿谁家儿,生小矜白皙。阿爷负官钱,弃置何仓卒。
给我适谁家,朱门临广陌。嘱侬且好住,跳弄无知识。
独怪临去时,摩首如怜惜。三年教歌舞,万里离亲戚。
绝伎逢侯王,宠异施恩泽。高堂红氍毹,华灯布瑶席。
授以紫檀槽,吹以白玉笛。文锦缝我衣,珍珠装我额。
瑟瑟珊瑚枝,曲罢恣狼藉。我本贫家子,邂逅遭抛掷。
一身被驱使,两口无消息。纵赏千黄金,莫救饿死骨。
欢乐居他乡,骨肉诚何益!
临顿儿赏析
“临顿”在今江苏苏州城东,“吴王征夷,常置顿憩宴军士,故名”(《一统志》)。《临顿儿》是写一位苏籍艺人的身世遭逢,与《直溪吏》《堇山儿》属于一个系列,忆苦之作也,故有人认为是拟“三吏”、“三别”而为。诗作于顺治十四年(1657),其中所述艺人的经历事实,显然出自人物自己的追忆,但诗中采取最平易的写法——顺叙。
前十句是诗中人即临顿儿少年追忆的主要事实,他出生在一个贫家,被卖身为优的遭遇。那时他还是个天真烂漫的儿童,只因长得白皙可爱,就被官家打了主意。由于他爹欠了租税(“阿爷负官钱”),有人就逼老爹卖掉娇儿,送官学艺。对于走投无路的人来说,也许这还不失为“上策”。于是老爹就忍心这样做了,还哄他说“朱门临广陌(大路)”——有的吃,又很好玩,叮嘱他要听话(“嘱侬且好住”)。孩子是天真烂漫的,“跳弄无知识”,根本不知道这是卖身,竟然同意留下了。唯一使他感到奇怪的,是阿爹临走时摸着他的头,表现出罕有的难舍难分的样子,这就是戏子脑海中残存的记忆。悲惨的骨肉分离,诗人偏能以淡淡之笔写出,那分离是这样的平静,又十分让人酸心。他甚至没有写“父母忽不见”(《堇山儿》)后小儿的啼闹和管家无情的管教。只抓住童真被出卖而不自知这样一点做文章,以少胜多,力透纸背。“独怪临去时,摩首如怜惜”两句是点睛传神之笔,“临顿儿”固然无辜,阿爹也是无可奈何啊!
以下十二句写在戏班子里还混得不错的情况。他生性聪明,又擅有姿容,以“绝伎逢侯王,宠异施恩泽”,受到优厚待遇。他在纸醉金迷的歌宴舞席上,粉墨登场,吹拉弹唱,成了一个角儿。“高堂红氍毹(毛质地毯),华灯布瑶席。授以紫檀槽,吹以白玉笛。文锦缝我衣,珍珠装我额。瑟瑟珊瑚枝,曲罢恣狼藉。”诗人极力烘托歌舞场所的华丽温馨,和成名角后的“临顿儿”物质生活并不贫乏。但通过“三年教歌舞,万里离亲戚”二句有力暗示了一个戏子的辛酸,吃穿是不缺的,但缺少做人的尊严和天伦之爱。这三年学艺中,他受过些什么气?有多少心里话?没有父爱,没有母爱,心灵孤苦。当他表演终场,卸妆之后,难道没有一种人生如梦的悲凉之感!
最后八句便是抒发其人的心曲。“临顿儿”丝毫也不怨他的父母,他没有理由怨他的父母,非但不怨,还理解他们的悲苦,想要对他们尽些人子的义务,然而他没有办法去寻访失散的双亲。“一身被驱使,两口(双亲)无消息。纵赏千黄金,莫救饿死骨。欢乐居他乡,骨肉诚何益!”这种人子的自责,是根源于人性的一种极其可贵的感情。它使人想到杜甫《无家别》的结尾:“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谿。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人生无家别,何以为蒸黎!”“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就是“临顿儿”的心里话。
吴伟业此诗不失为一篇优秀的现实主义诗作。他选择了一个表面上看起来幸运、骨子里却十分悲苦的艺人来写,就卓有眼力。在艺术上手法上,他并不取穷形尽相的刻露笔墨写骨肉分离的哀痛,而借助于轻描淡写,启发读者去体会深思,浅貌深衷,故有奇效。
(周啸天)
【作者】
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号梅村,江苏太仓人。明崇祯四年(1631)进士,官左庶子。南明时,任少詹事,乞归。入清后,官国子监祭酒。因母丧乞归,居家十余年。又曾参加复社。诗学唐人。早年才情艳发诗风清丽;中年历经丧乱,诗风一变为凄楚苍凉。七言歌行自成一体。其《圆圆曲》最著名。有《梅村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