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妃曲二首原文
明妃曲二首(其一)
王安石
明妃初出汉宫时,泪湿春风鬓脚垂。
低徊顾影无颜色,尚得君王不自持。
归来却怪丹青手,入眼平生未曾有。
意态由来画不成,当时枉杀毛延寿。
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
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
家人万里传消息,好在毡城莫相忆!
君不见咫尺长门闭阿娇,人生失意无南北。
明妃曲二首赏析
此诗作于嘉祐四年(1059)。当时,梅尧臣、欧阳修、司马光、刘敞皆有和作;前此年余,刘原甫(敞)也写过《昭君辞》,梅也和过。
北宋时,辽、夏“交侵,岁币百万”(赵翼《廿二史劄记》)。景祐以来,“西(夏)事尤棘”。诗人们借汉言宋,自然想到明妃(即王昭君,因晋代避其帝司马昭讳,改称明君,后人称之为明妃)。梅、欧诗中皆直斥“汉计拙”,对宋王朝屈辱政策提出批评。王安石则极意刻画明妃的爱国思乡的纯洁、深厚感情,并有意把这种感情与个人恩怨区别开来,尤为卓见。
当时的施宜生、张元之流,就因在宋不得志而投向辽、夏,为辽、夏出谋献策,造成宋的边患。所以,王安石歌颂明妃的不以恩怨易心,是有着现实意义的。当时有些人误解了他的用意,那是由于他用古文笔法写诗,转折很多,跳跃甚大,而某些人又以政治偏见来看待王安石,甚至恶意罗织之故。清代蔡上翔在《王荆公年谱考略》中千方百计地替王安石辩解,但还未说得透彻。近代高步瀛还是说他“持论乖戾”(《唐宋诗举要》),其实也没有读懂此诗。
明妃是悲剧人物。这个悲剧可以从“入汉宫”时写起,也可以从“出汉宫”时写起。而从“出汉宫”时写起,更能突出“昭君和番”这个主题。王安石从“明妃初出汉宫时”写起,选材是得当的。
绝代佳人,离乡去国,描写她的容貌愈美,愈能引起人们的同情。《后汉书·南匈奴传》的记载是:“昭君丰容靓饰,光明汉宫,顾影徘徊,竦动左右,帝见大惊。”江淹《恨赋》上也着重写了她“仰天太息”这一细节。王安石以这些为根据,一面写她的“泪湿春风”,“低徊顾影”,着重刻画她的神态;一面从“君王”眼中,写出“入眼平生未曾有”,并因此而“不自持”,烘托出明妃容貌动人。所以“意态由来画不成”一句是对她更进一层的烘托。当然,“意态”不仅是指容貌,还反映了她的心灵。明妃“低徊顾影无颜色”正是其眷恋故国无限柔情的表现。至于“杀画师”这件事,出自《西京杂记》。《西京杂记》是小说,事之有无不可知,王安石也不是在考证历史、评论史实,他只是借此事来加重描绘明妃之“意态”而已。而且,这些描绘,又都是为明妃的“失意”这一悲剧结局作铺垫,以加重气氛。
上面写“去时”,下面写“去后”。对于去后,作者没有写“紫台朔漠”的某年某事;而是把数十年间之事,概括为“一去心知更不归,可怜着尽汉宫衣”。这两句间,省略了一个转折连词“然犹”,即“然而犹且”,意思是说:“明妃心里明知绝无回到汉宫之望,然而,她仍眷眷于汉,不改汉服。”这能说明什么呢?
近代学者陈寅恪曾经指出:我国古代所言胡汉之分,实质不在血统而在文化。孔子修《春秋》就是“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论语》)的。而在历史上尤其是文学上,用为文化的标志常常是所谓“衣冠文物”。《左传》上讲“南冠”,《论语》中讲“左衽”,后来一直用为文学典故。杜甫写明妃也是着重写“环珮空归月夜魂”,这与王安石写的“着尽汉宫衣”,实际是同一手法。杜、王皆设想通过“不改汉服”来表现明妃爱乡爱国的真挚深厚感情,这种感情既不因在汉“失意”而减弱,更不是出于对皇帝有什么希冀(已经“心知更不归”了),不是“争宠取怜”。因此,感情更为纯洁,形象更为高大。接着又补上“寄声欲问塞南事,只有年年鸿雁飞”,把明妃一心向汉、历久不渝的心声,写到镂心刻骨。梅尧臣也说“鸿雁为之悲,肝肠为之摧”。王安石写得比梅更为生动形象。
最后,又用“家人万里传”言,以无可奈何之语强为宽解,愈解而愈悲,把悲剧气氛写得更加浓厚。更妙的是:笔锋一带,又点出了悲剧根源,扩大了悲剧范围。前面已经说过,明妃这一悲剧的起点可以从“入汉宫”时写起。汉宫,或者说“长门”,就是《红楼梦》中贾元春所说的“见不得人的地方”,从陈阿娇到贾元春,千千万万“如花女”,深锁长闭于其中。以千万人(有时三千,有时三万)之青春,供一人之淫欲。宫女之凄凉寂寞,可想而知。而况女之失宠与士之不遇,又有某种情况的类似,故自司马相如《长门赋》至刘禹锡的《阿娇怨》,还有许许多多的《西宫怨》之类,大都皆写此一题材,表现出对被侮辱、被损害的广大宫女的同情,或者抒发出“士不遇”的愤慨。唐人“宫中多少如花女,不嫁单于君不知”,本已先王安石而言之,只是说得“怨而不怒”;王安石却多少有点怒了。李壁说:王安石“求出前人所未道”,是符合实际的;至谓“不知其言之失”,则是受了王回、范冲等人的影响。王回引孔子说的“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无也”,却忘了孔子也说过“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特别是误解了“人生失意无南北”一句。王回本是反对王安石变法的人,以政治偏见论诗,自难公允。
(吴孟复)
【作者】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庆历二年(1042)进士。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神宗熙宁二年(1069)任参知政事,行新法。次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七年罢相,次年再相;九年再罢相,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半山园,封舒国公,旋改封荆,世称荆公。卒谥文。执政期间,曾与子雱及吕惠卿等注释《诗经》、《尚书》、《周官》,时称《三经新义》。其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遒劲清新。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佚。今存《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后人辑有《周官新义》、《诗义钩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