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刘孝叔原文
寄刘孝叔
苏轼
君王有意诛骄虏,椎破铜山铸铜虎。
联翩三十七将军,走马西来各开府。
南山伐木作车轴,东海取鼍漫战鼓。
汗流奔走谁敢后,恐乏军兴污资斧。
保甲连村团未遍,方田讼谍纷如雨。
尔来手实降新书,抉剔根株穷脉缕。
诏书恻怛信深厚,吏能浅薄空劳苦。
平生学问只流俗,众里笙竽谁比数?
忽令独奏《凤将雏》,仓卒欲吹那得谱?
况复连年苦饥馑,剥啮草木啖泥土。
今年雨雪颇应时,又报蝗虫生翅股。
忧来洗盏欲强醉,寂寞空斋卧空甒。
公厨十日不生烟,更望红裙踏筵舞!
故人屡寄山中信,只有当归无别语。
方将雀鼠偷太仓,未肯衣冠挂神武。
吴兴道人真得道,平日立朝非小补。
自从四方冠盖闹,归作二浙湖山主。
高踪已自杂渔钓,大隐何曾弃簪组!
去年相从殊未足,问道已许谈其粗。
逝将弃官往卒业,俗缘未尽那得睹?
公家只在霅溪上,上有白云如白羽。
应怜进退苦皇皇,更把安心教初祖。
寄刘孝叔赏析
刘孝叔名述,湖州吴兴(今属浙江)人。熙宁初任侍御史,弹奏王安石“轻易宪度”,出知江州,不久提举崇禧观。苏轼所谓“白简(弹劾官员的奏章)威犹凛,青山兴已多”(《刘孝叔会虎丘》)即指此事。熙宁七年(1074)苏轼赴密州任途中与刘孝叔等六人会于吴兴,著名词人张先作“六客词”,成为文坛佳话。熙宁八年四月十一日苏轼作此诗,对王安石变法作了相当尖锐的讥刺,并抒发了自己在仕途上进退维谷之情。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至“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初即位,鉴于宋王朝同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当然是夸张写法;但熙宁七年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熙宁七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可见“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扬子鱼)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犹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聚集。“团未遍”指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指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赋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指手实法,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搜求挑取)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恻怛)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凤将雏》是汉代乐曲名。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自己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比数:相提并论);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旱蝗相仍,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忧,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赋》),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乃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我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我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吗?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遣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厕身渔钓;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簪组)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自己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圜说,去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自己定(逝通誓,表示决心之词)将弃官,到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之大道。或进或退,自己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初祖指初传禅宗至中国的达摩。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自己的指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竽,自然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之州呢?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个人处境既是这样艰难,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叫做“变化不可纪极”,这就叫做“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讼牒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喻任知州,读起来反觉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
(曾枣庄)
【作者】
苏轼:(1037—1101)字子瞻,一字和仲,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洵子。嘉祐进士。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后因作诗刺新法下御史狱,贬黄州。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颍州,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历州郡多惠政。卒后追谥文忠。学识渊博,喜奖励后进。与父洵、弟辙合称“三苏”。其文纵横恣肆,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诗题材广阔,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与辛弃疾并称“苏辛”。又工书画。有《东坡七集》、《东坡易传》、《东坡书传》、《东坡乐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