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子·别徐州词作原文
江城子·别徐州
苏轼
天涯流落思无穷!
既相逢,却匆匆。
携手佳人,和泪折残红。
为问东风余几许?
春纵,与谁同!
隋堤三月水溶溶。
背归鸿,去吴中。
回首彭城,清泗与淮通。
欲寄相思千点泪,流不到,楚江东。
【江城子·别徐州注释】
①东风:代指春天。
②背归鸿:词人南下湖州(今属浙江)而大雁北飞,所以说是“背归鸿”。
③楚江:即泗水。
【江城子·别徐州译文】
流离天涯,思绪无穷无已。相逢不久,便又匆匆别离。拉着佳人,只能采一枝暮春的杏花,合泪赠别。你问春天还剩多少,即便春意尚在,又能和谁一同欣赏?
三月的隋堤,春水缓缓。此时鸿雁北归,我却要到飞鸿过冬的湖州。回望旧地,清清浅浅的泗水在城下与淮河交汇。想要让泗水寄去相思的千点泪,怎奈它流不到湖州地。
江城子·别徐州词作赏析
赏析1
苏轼自熙宁二年(1069)五月赴徐州任,以自己的人品、政绩、文才赢得徐州父老的爱戴,所以当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轼由徐州调往湖州时,徐州父老的深切挽留。他写下这首词,表达自己对徐州的眷恋之情。
全词都是在抒发离别之恨。上片写景,下片言情。
上片起笔高迈,直写人生之慨,极有气势,为全文定下一种哀伤的情调。“天涯”一句,词人感叹自己的身世,同时也表达了对徐州的眷恋。“既相逢”四句,是对歌女的寄言。歌女是徐州的歌女,所以在深层次上讲,这一句仍然是写对徐州的留恋。“和泪折残红”,这一句凄切哀婉,可见词人对歌女、对徐州的不舍。最后三句由点到面,一唱三叹,把词人对徐州的留恋表现得深沉凝重。
下片写满目凄凉景色引起的伤感别情。隋堤三月,水波荡漾,鸿雁北归,而自己呢?却要南下吴中,这是一恨;词人蓦然回首,泗水流向东南,途经徐州,但人呢,就要离徐州而去,尚不如这奔流之水,这是二恨;自己既然不能留下,那么委托泗水,一寄相思之泪总不为过吧,怎奈楚江东流,欲寄不得,这又是一恨。此三恨,足可伤人!
这首词情感激荡,肆意不羁,真挚感人,可见词人对徐州的深厚情感。
赏析2
此词作于元丰二年(1079)三月苏轼由徐调知湖
州途中。词中化用李商隐《无题》诗中“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句意,将积郁的愁思注入即事即地的景物之中,抒发了作者对徐州风物人情无限留恋之情,并离愁别绪中融入了深沉的身世之感。别恨是全词主旨,上片写别时情景,下片想象别后境况。
上片以感慨起调,言天涯流落,愁思茫茫,无穷无尽。“天涯流落”,深寓词人的身世之感。苏轼外任多年,类同飘萍,自视亦天涯流落之人。他徐州仅两年,又调往湖州,南北辗转,这就更增加了他的天涯流落之感。这一句同时也饱含着词人对猝然调离徐州的感慨。“既相逢,却匆匆”两句,转写自己与徐州人士的交往,对邂逅相逢的喜悦,对骤然分别的痛惜,得而复失的哀怨,溢于言表。“携手”两句,写
他永远不能忘记自己最后离开此地时依依惜别的动人一幕。“携手佳人”,借与佳人乍逢又别的感触言离愁。“和泪折残红”,写作者面对落花,睹物伤怀,情思绵绵,辗转不忍离去,同时也是写离徐的时间,启过拍“为问”三句。末三句由残红而想到残春,因问东风尚余几许,感叹纵使春光仍,而身离徐州,与谁同春!此三句通过写离徐后的孤单,写对徐州的依恋,且笔触一波三折,婉转抑郁。
词的下片即景抒情,继续抒发上片未了之情。过片“隋堤三月水溶溶”,是写词人离徐途中的真景,将浩荡的悲思注入东去的三月隋堤那溶溶春水中。“背归鸿,去吴中”,亦写途中之景,而意极沉痛。春光明媚,鸿雁北归故居,而词人自己却与雁行相反,离开徐州热土,南去吴中湖州。苏轼显然是把徐州当成了他的故乡,而自叹不如归鸿。“彭城”即徐州城。“清泗与淮通”暗寓作者不忍离徐,而现实偏偏无情,不得不背鸿而去,故于途中频频回顾,直至去程已远,回顾之中,唯见清澈的泗水由西北而东南,向着淮水脉脉流去。看到泗水,触景生情,自然会想到徐州(泗水流经徐州)。歇拍三句,即景抒情,于沉痛之中交织着怅惘的情绪。徐州既相逢难再,因而词人欲托清泗流水把千滴相思之泪寄往徐州,怎奈楚江(指泗水)东流,相思难寄,怎不令词人怅然若失!托淮泗以寄泪,情真意厚,且想象丰富,造语精警;而楚江东流,又大有“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之意,感情沉痛、怅惘,读之令人肠断。
此词写别恨,采用了化虚为实的艺术手法。作者由分别之地彭城,想到去途中沿泗入淮,向吴中新任所的曲折水路;又由别时之“和泪”,想到别后的“寄泪”。这样,离愁别绪更显深沉、哀婉。结句“流不到,楚江东”,别泪千点因春水溶溶而愈见浩荡,犹如一声绵长的浩叹,久远地回响读者的心头。
【宋词地图】
隋堤:指汴河的河堤。因建于隋朝而得名。它既是交通要道,又是风景胜地。
彭城:即徐州,汉高祖刘邦的故乡,是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胜地。
作者简介
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洵子。嘉祐二年(1057)与弟辙同登进士。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熙宁二年(1069),父丧守制期满还朝,为判官告院。与王安石政见不合,反对推行新法,自请外任,出为杭州通判。迁知密州(今山东诸城),移知徐州。元丰二年(1079),罹“乌台诗案”,责授黄州(今湖北黄冈)团练副使,本州安置。哲宗立,高太后临朝,被复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东蓬莱);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迁中书舍人,又迁翰林学士知制诰,知礼部贡举。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后改知颍州,知扬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哲宗亲政,被远贬惠州(今广东惠阳),再贬儋州(今海南儋县)。徽宗即位,遇赦北归,建中靖国元年(1101)卒于常州(今属江苏),年六十五,葬于汝州郏城县(今河南郏县)。
高宗朝,赠太师,谥文忠。《宋史》、《东都事略》有传。诗、词、文、书、画均卓然大家,著有《东坡全集》一百十五卷、《东坡乐府》三卷。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词学上,为北宋词坛豪放派主要作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