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夜歌原文
子夜歌(其三十五)
南朝民歌
我念欢的的,子行由豫情。
雾露隐芙蓉,见莲不分明。
【注释】
1、的的:即“旳旳”(dì),明显。
子夜歌赏析
我国封建社会,女子地位低下,男女之间极不平等。女子在爱情婚姻上毫无保障,终身幸福往往寄托在男子身上;而男子无理遗弃女子,却受不到应有的制裁。因此,“痴心女子负心汉”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描写弃妇怨女的文学作品层出不穷。《我念》一诗,便是其中比较优秀的一首。
诗的一、二句开门见山,用简练的笔墨,点出女主人公与恋人在爱情上的不同表现:我真心实意地思念着你,而你的行为感情却犹疑不定!两句构成鲜明对比,虽无半点责备之词,但却充满责备之意。三、四句意思与前面相近,但表现方式截然不同。它采取民歌中常见的手法,利用“莲”与“怜”之间的谐音双关关系,以雾与露中的荷花作比,说明男方的态度含混,使人看不分明。同时又反衬出女主人公自己的爱的热烈忠贞。
细细体味,两联之间所体现的感情有一个停顿、发展的过程。头两句简洁有力,是女主人公因爱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满腔悲愤凝结成的两句发自内心的呼喊。呐喊之后,她的心情逐渐平静下来,开始反思自己对恋人的责备,又觉过于激烈。由于她“念欢的的”,因此不能也不愿割断与恋人的联系。她害怕过重的责备反而会使恋人离自己更远,她还在希望对方能够改正过错,回到自己身边。因此,三、四句的语气大为和缓。她不再指斥恋人,而是采用隐喻的方式,暗示他的态度不够明朗,使她“见莲不分明”。而既然是“见”,就说明不是纯客观的,带着主观揣测的成分。从而网开一面,为恋人的回心转意留了一个台阶。全诗的感情基调是责备而不绝情,悲伤但怀有希望。
在艺术上,诗的前后两联围绕同一意思,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方式反复抒写,收到一唱三叹的效果,而又不使人感到单调。
十九世纪德国著名文艺批评家莱辛认为,绘画描写动作应“选择最富于孕育性的那一顷刻”,因为这一顷刻既包含过去,也暗示未来,能让想象有自由发挥的余地,取得最大的美学效果。(见《拉奥孔》第十六章)其实这一原则,不仅适用于造型艺术,也适用于语言艺术,特别是那些只选取生活的某一片断作为表述内容的作品。“痴心女子负心汉”,自《诗经》中的《氓》、《谷风》以来,一直是我国文学的传统题材。但这类诗歌所写的,大都是被遗弃之后的女子。虽然仍可以多方面地描写弃妇的悲惨处境与哀怨,表达她们与“负心汉”永绝的决心,但是就“遗弃”这一过程本身来说,它已达到了顶点,不能留给我们多少想象。而《我念》一诗,则落笔于遗弃行为发生之前,侧重描写女主人公对恋人的责备、担心与希望,这就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余地。那男子究竟是否变心?最后结局如何?女主人公的命运怎样?这些问题都引起读者的关注,增强了作品的感染力。
(赵炎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