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筝原文
鸣筝
李端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
【注释】
①玉房:弹筝女子的住处。
【译文】
饰有金粟柱的古筝轰鸣,洁白的手弹拨在玉房前。为让听曲周郎回首顾盼,常常是故意拨错了筝弦。
鸣筝赏析
诗题一作“听筝”,写听奏筝有感,主要描写弹筝者的心理。从诗意看,这首小诗写一位弹筝女子为博意中人青睐而故意出错的情态,写得婉转细腻,富有情趣。
首句写琴之美,次句写弹筝者之美。“柱”是古筝上用于系弦的部件。“金粟”形容筝柱的装饰十分华贵。“素手”表明弹筝的人是一位美丽的女子。前两句写出了一个美丽的女子用纤细的手指拨动琴弦,悦耳的筝声就从华美的琴畔流转开来。
三、四句是全诗的关键所在,描写了“误拂弦”的心理。“周郎”指三国时吴将周瑜。他二十四岁为中郎将,时称“周郎”,精通音律,听到人奏曲有误时,即使喝得半醉,也要转过头去看看。“周郎”在此处比喻弹筝女子心仪的知音者。“时时”是强调她一再出错,显出故意撩拨的情态,表明她的用心不在献艺寻求知音,而在其他。
清人徐增曾经这样点评此诗:“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手在弦上,意属听者。在赏音人之前,不欲见长,偏欲见短。见长则人审其音,见短则人见其意。李君(称李端)何故知得恁细。”这种见解相当精辟。此诗妙就妙在诗人对日常生活观察入微,抓住了人物的心理特征,以典型的细节描写,将弹筝女子的微妙心理、邀宠之情,缓缓道出,生动传神。
整首诗轻快洒脱,笔墨不多,却在读者面前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特征鲜明的人物速写图,刻画出了弹筝女这一成功的人物形象。
【诗人名片】
李端(约743~782),字正己,赵州(今河北赵县)人,“大历十才子”之一。早年在庐山隐居,跟随著名僧人皎然学习诗歌。大历五年进士,起初授秘书省校书郎,官终杭州司马。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自号衡岳幽人。喜欢律体,才思敏捷,很受同时代的人赞赏。其诗多写闺情,颇多凄美清丽之作。有《李端诗集》,《全唐诗》存其诗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