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别儿童入京作品原文
南陵别儿童入京
李白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委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注释】
(1)起舞落日争光辉:指人逢喜事光彩焕发,与日光相辉映。
(2)游说:凭口才说服别人。万乘:君主。周朝制度,天子地方千里,车万乘。后来称皇帝为万乘。苦不早:恨不早就去做。
(3)会稽:《汉书朱买臣传》:“朱买臣,西汉会稽郡吴(今江苏吴县)人,家贫,好读书,不治产业。常刘薪樵,卖以给食,担束薪行且诵读。其妻亦负担相随,数止买臣毋歌讴道中,买臣愈益疾歌,妻羞之求去。买臣笑日:我年五十当富贵,今已四十余矣。汝苦日久,待我富贵报汝功。’妻悲怒日:‘如公等终饿死沟中耳,何能富贵?’买臣不能留,即听去。后买臣为会稽太守,入吴界见其故妻。妻夫治道。买臣驻车,呼令后车载其夫妻到太守舍,置园中,给食之。居一月,妻自经死。”
(4)秦:指长安。
(5)蓬蒿人:草野之人。
南陵别儿童入京题解赏析
【题解】
这首诗约写于唐玄宗天宝元年(742),李白应玄宗之诏,赴长安供奉翰林,离开妻儿入京之前。时年四十二岁的李白,满以为实现政治理想的时机到了,立刻从正在游历的浙江回到南陵家中与一双儿女告别,并写下了这首诗。全诗贯穿着诗人激情洋溢的兴奋,先写诗人得诏之后与妻儿歌酒欢庆的热烈场面,再写自己获诏进京必得大志的瞻望,最后表达诗人狂人式的自信,诗歌表达了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主题,颇显盛唐气象。
【赏析】
这首七言古诗,是李白诗作中抒情最为汪洋恣肆的一首诗,欢愉、兴奋、得意、热切、自信、自傲,悉数尽情表达,感情表现真挚而鲜明,热切而有力,极富感染力。
诗因为描述了李白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了解李白的生活经历和思想感情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在艺术表现上也有其特色。诗善于在叙事中抒情。诗人描写从归家到离家,有头有尾,全篇用的是直陈其事的赋体,而又兼采比兴,既有正面的描写,而又间之以烘托。诗人匠心独运,不是一条大道直通到底,而是由表及里,有曲折,有起伏,一层层把感情推向顶点。犹如波澜起伏,一波未平,又生一波,使感情酝蓄得更为强烈,最后喷发而出。全诗跌宕多姿,把感情表现得真挚而又鲜明。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季秋正肥。”
诗歌伊始,诗人开门见山以“山中归”呼应诗题“南陵”。闻听玄宗之诏,李白喜不自禁,原本要归隐浙江的念头全然消遁,因“愿为辅弼,使宴宇大定,海县清一”的大志始终不得实现而久被压抑的心情豁然开朗,他立马回到南陵家中料理家小。山中正值秋收季节,新酿的白酒醇美诱人,黄鸡啄黍肥美待宰,看来是人归家正当时,诗人以此渲染丰收热闹的最象,烘托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诗一开始描绘出一派丰收的景象:这不仅点明了归家的时间是秋熟季节,而且,白酒新熟,显示一种欢快的气氛,衬托出诗人兴高采烈的情绪,为下面的描写作了铺垫。
“呼童哀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此去京城,是为辅弼,可喜可贺,故而全无儿女情长的伤感。你看诗人一进家门,就“呼童”,呼儿唤女,烹宰黄鸡,金樟斟酒,酒兴勃然的诗人此际早已按捺不住,神情飞扬,他的欢愉之情溢于言表,感染得一双儿女争相笑牵父亲的衣襟,直追问父亲因何如此高兴。儿女嬉笑牵父衣,李白的诗歌中少有这种天伦之亲,故而这两句诗写得情态动人,颇富人情意味。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金槽美酒在握,必要痛饮取醉,醉中必要高歌以快慰自我,酒酣兴浓之际,怎能不拔剑起舞,舞剑的英姿可与落日齐辉。诗人心中难以抑制的兴奋点燃了诗人的激情:不醉不罢休,不歌岂能快意,此际,唯有手之、足之、舞之、蹈之方才足以表达心意。诗人形象的耀眼,居然要和太阳争辉,这样的想象夸张,怕是只有谪仙人才会有吧。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李白素有执著的用世之心,然而自命不凡的他刻意避开科举之道,希望凭借自己之才由布衣一跃为卿相,从而实现自己“愿为辅弼”的大志。世事沧桑,岁月蹉跑,直到年过不惑,诗人才有幸得到君上青眼相加,故而诗人此刻深以“游说君王”“不早”为苦,然而这只是虚笔一晃,因为旋即诗人就表示自己恨不得即刻跨马扬鞭践山涉水远赴京城。因为恨不得在更早的时候能面见君王,奉上自己的大志,所以“苦不早”正是因为此刻“欢愉热切”的心情早已将自己的心送上了进京的远路。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多年的蹉跑,才盼到了这个机会,既往的经历让诗人又很自然地联想到了汉代的朱买臣。“会稽愚妇”,当是指朱买臣之妻。汉代会稽人朱买臣,早年家贫却嗜读书,其妻因贫去之。后朱买臣作会稽太守,再遇故妻厚遇之,故妻不堪此境,一月自经死。一向自视甚高的李白,表示自己不会把曾经遭遇的“会稽愚妇”之见放在心上,因为他此次“辞家”西入长安,就要青云直上了。瞻望前路,诗人过滤掉旁人的质疑、否定,自信此去便是富贵及身,大志在得了。李白化用朱买臣的典故,以女子之愚,比喻看轻自己的世俗小人,以朱买臣之大器晚成自比,借此暗写自己脾睨世俗的清高、坐拥高才的狂傲,笔法蕴藉而深远。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临行之际,诗人把世俗的目光统统抛之脑后,欲将辅君王,使宴宇定一,海县清一的雄心壮志充溢胸中,他瞪鞍上马,仰天大笑,一手牵马缉绳,一手高扬,不曾回头,口中高呼--我辈岂是湮没于草野之间的乡民野客!经过前面的层层推演,诗人在结篇处将满腔激情喷涌而出,用他放浪形骸的狂人形象,宣告了他欲将大济苍生的不朽宣言!
全诗抛弃了李诗惯用的夸张想象之法,直陈其事,直抒其情,陈其事以尽其细节之生动形象,抒其情以尽其情感之热切恣肆,从而形成这首诗热切鲜明的风格,别具一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