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渔家傲·三十年来无孔窍》词作原文
渔家傲
黄庭坚
三十年来无孔窍,几回得眼还迷照。
一见桃花参学了。
呈法要,无弦琴上单于调。
摘叶寻枝虚半老,看花特地重年少。
今后水云人欲晓。
非玄妙,灵云合被桃花笑。
黄庭坚《渔家傲·三十年来无孔窍》词作赏析
这首《渔家傲》援禅家语入诗词,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绎的是南岳临济宗福州灵云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讲灵云三十年茫昧混沌,几番出入于迷悟之间。最后一见桃花,终于参悟。“无孔竅”,典出《庄子》,亦即“鯈忽凿竅”之寓言。据《淮南子》:“夫孔竅者,精神之户牖也。”此用来比喻灵云三十年来的不彻不悟。“得眼迷照”,是说灵云几次将悟还迷。佛家有“五眼”之说,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见世间虚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实相。因此,此处的“眼”,当指慧眼或法眼。“参学了”的“了”,作“完成”讲。
下面两句讲灵云参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无弦琴”,用陶渊明故事。“(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萧统《陶靖节传》)。黄庭坚以此作比,意阐释至法无法的禅理。
词的下片,由灵云之事生出感想,大意是说灵云为求“悟”的境界,历经曲折,虚度了半辈子。我们应以此为鉴,趁着年少及早悟道。岂但见花能悟道,天地万物,流水行云无不蕴藏着道机禅理,因此,参禅学佛实非高不可攀之事,灵云三十年方悟道,真该见笑于桃花了。这里所着重阐扬的,仍是“顿悟”之说。黄庭坚看来。灵云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为他身上,顿悟之中尚有“渐”的痕迹。诗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纵横自,纯任本然的意境。
作者简介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号涪翁,又号山谷道人。原籍金华(今属浙江),祖上迁家分宁(今江西修水),遂为分宁人。治平四年(1067)进士,授叶县尉。熙宁五年(1072)为北京(今河北大名)国子监教授。元丰三年(1080)知吉州太和县(今江西泰和)。哲宗立,召为秘书郎。元祐元年(1086)为《神宗实录》检讨官,编修《神宗实录》,迁著作佐郎,加集贤校理。时张耒、秦观、晁补之俱京师,与庭坚同游苏轼之门,有“苏门四学士”之称。《神宗实录》成,擢为起居舍人。哲宗亲政,以修实录不实的罪名,被贬涪州(今四川涪陵)别驾、黔州(今四川彭水)安置。绍圣四年(1097)移戎州(今四川宜宾)。崇宁元年(1102),内迁知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到任九天,即被罢免,主管洪州玉隆观。次年复被除名编管宜州(今广西宜山)。四年,卒于贬所,年六十一,私谥文节先生。《宋史》有传。尤长于诗,世号“苏黄”。其诗多写个人日常生活,艺术上讲究修辞造句,追求新奇。工书法,与苏轼、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著有《豫章先生文集》三十卷、《山谷琴趣外编》三卷。《全宋词》收录其词一百九十馀首。《全宋词补辑》又从《诗渊》辑得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