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州歌》古诗赏析-高适作品

来源:网络整理 时间:2024-09-07 17:38

营州歌原文

营州歌

高适

营州少年厌原野,狐裘蒙茸猎城下。

虏酒千钟不醉人,胡儿十岁能骑马。

《营州歌》古诗赏析-高适作品

营州歌赏析

【赏析1】

营州(今内蒙古自治区朝阳县)是唐代的都护府之一。这首诗写的是这个胡、汉杂居地区青年人生活的一个片段。

前两句写这位少年,草原里生,草原里长,自来就对于家乡环境感到满足(厌,这里与餍通用,满足之意),射猎,对于他们来说,既是生产,又是娱乐。身着狐裘,射猎城下,正好特征地显示了当地生活情况。蒙茸,是皮毛杂乱的样子。狐裘而以蒙茸形容之,一方面当然是用《诗经》成语(《邶风·旄丘》:“狐裘蒙戎。”茸与戎通),另一方面也是描写其人之粗豪随便。这位营州少年,诗人并没有明说他是汉人还是胡人,但从下文看,他就是那些十岁就能骑马的胡儿之一。

本诗意在描写边塞风光而不在刻画人物形象,或者说,他意在通过人物形象,见出边塞风光,所以后两句仍就风光着笔。第三句写少数民族的人豪酒,虽然多喝,并不醉人(自然,事实上,那种酒所含酒精的度数不高)。第四句写少数民族的人,自小就通骑术,还在童年已能骑马。这样就显示了营州不同于内地的特色。

自来诗人写边塞,多及征戍之情,荒寒之境,而这首诗独以欣赏的眼光,注视着草原风光,将各族人民和平共处的生活的一个侧面,饶有兴致地反映出来,给读者以一种新鲜的感觉和美好的印象。这,在唐代非常繁富的边塞诗中是稀有的。

【赏析2】

唐代营州(今辽宁朝阳)地处东北边塞,原野开阔,水草丰茂,各族杂处,以游牧业为主,风习尚武。这诗便是当地风土人情的一篇速写。

诗中主人公是前两句突出的营州少年,是胡儿还是汉儿,诗人未挑明,然而从诗句所表现的惊异口吻体味,当是汉儿无疑。生活在营州的汉族少年,就装束、爱好而言,和当地胡儿无大区别,他们是那样喜爱(“厌”,满足)原野,穿的是东北人特有的裘皮袍子,在营州城外的原野上打猎,这和内地少年形象和风貌都大不一样。所以诗人看得入迷。

后二句则是拓开笔墨,写出营州当地人的生活习惯,也是营州少年所处的一个地理文化背景。这里的男人都有两种本领,一是喝酒,二是骑马。怎么会“虏酒(当地胡人酿的酒)千钟不醉人”呢?这话有两层意思,一是所谓“好酒越吃越不醉”,可见当地人之能喝;二是“好酒过后醉”,可见当地酒之勾人。而骑马对以牧业为主的营州人来说,是一种不可缺少的生活本领,从小就学,从小就会。“胡儿十岁能骑马”有什么稀罕,但对于南方来的诗人,却感到不得了。

(周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