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陇原文
登陇
高适
陇头远行客,陇上分流水。流水无尽期,行人未云已。
浅才通一命,孤剑适千里。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
登陇赏析
据《旧唐书•高适传》载,“(高适)客游河右,河西节度使哥舒翰见而异之,表为左饶卫兵曹,充翰府掌书记”。此诗当为天宝十二年(753),高适离长安前去河西节度使治所凉州(今甘肃武威)上任途中,登陇山有感而作。时高适已四十九岁。陇山在今陕西省陇县西北,当时为去西北的必经之地。据南朝宋郭仲产《秦州记》载:“陇山东西百八十里,登山岭东望,秦川四五百里,极目泯然,山东之人行役升此而顾瞻者,莫不悲思。”
诗的头四句是以陇上流水来比衬作者的独身远行。“远行客”是作者自称。当作者登上陇山之巅,会想起乐府民歌《陇头歌辞》:“陇头流水,流离山下。念吾一身,飘然旷野。”作者此时此刻的心情,与歌辞中说的是何等相似啊。“陇上分流水”既是写实,也是衬托作者只身远游的孤寂悲凉心情。据汉代辛氏《三秦记》:“陇山顶有泉,清水四注,俗歌:陇头流水,鸣声呜咽。遥望秦川,肝肠断绝。”诗的第三、四句运用顶真法紧承头两句而来:“流水无尽期,行人未云已。”用流水不尽来比喻人的行程没头。对诗的头四句,明代的唐汝询评之曰:“首叙陇头之事而即以流水与行人之不休,盖赋而兴也。”(《唐诗解》)
诗的后四句是作者以大丈夫自许,抒发了意欲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浅才通一命”,意思是自己才疏学浅,只能作卑职小官。“命”即官阶。“一命”为最低级的官,这里是指作者即将就任的左饶卫兵曹、充翰府掌书记。实际上是幕府中重要的文职军官,地位仅仅次于判官。作者称“浅才通一命”不过是谦词罢了。“孤剑适千里”,是说孤身一人持剑奔赴千里边关,大有慷慨任侠的意味。《史记•淮阴侯列传》:“项梁渡淮,信仗剑从之。”“适”,是走、往的意思。有的本子“适”作“通”,今从清沈德潜《唐诗别裁集》作“适”。结尾两句“岂不思故乡?从来感知己”,说出了作者此番远行的原委。作者并不是不眷恋思念自己的故乡,他之所以离乡远行,全都是为了报答知己的知遇之恩。在此之前,作者曾作过河南封丘县尉那样的小官,在职三年,有感于“拜迎官长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封丘作》),便辞官而去。这次他是受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荐举才来任是职的。哥舒翰喜文重义,颇得当时文人的好感。高适也是一个很重友情的人,他对哥舒翰的荐举是非常感激的,如他后来写的《自武威赴临洮谒大夫不及因书即事寄河西陇右幕下诸公》的诗中所说:“我本江海游,逝将心利逃,一朝感推荐,万里从英髦。”他说的完全是实情。当时世风,要做官除考试一途外,若无人荐举是做不成官的,所以高适说的“从来感知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感知己”也仅是表层的一面,深层的一面是高适想借此荐举机会,入幕从戎,一展身手,实现他建功立业、报效国家的抱负。这种内在的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奠定了诗的后半部分昂扬的基调。
这首诗的最大特色就是以简洁的诗句表达了尽可能丰富的思想感情,这正如清沈德潜所评论的:“感知忘家,语简意足。”诗中既有游子思乡的情思,又有仗剑戍边的豪情,既有报答知己的侠肝义胆,又有为国效力建功的雄心壮志,思想感情如波澜起伏,变幻多姿。从全诗的情感流动看,是先抑后扬,最后以昂扬的调子结束全篇,给人以奋发向上之感。明胡应麟评说高适的五言古诗“意调高远”,“深婉有致”(《诗薮》),以此来评论这首诗,也是很合适的。
(贾炳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