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岳作品原文
望岳
杜甫
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注释】
岱宗:泰山别名岱,古以为众山的宗主,故尊称岱宗。
造化:大自然。钟:会聚。
阴阳割昏晓:山北曰阴,山南曰阳;此句形容泰山高插云天,山南山北明暗判若晨夕。
决:裂开。眦:眼眶。
【译文】
泰山是多么雄伟啊,青翠的山色一眼望不到边际。大自然在这里聚集了所有的神奇秀美,将山北的昏暗和山南的明亮一分为二。望着山中升起的云气,胸中顿感激荡不已,放眼追望暮归的鸟儿进入山林。我一定要登上泰山顶峰俯瞰众山,那时众山必定显得非常渺小。
望岳赏析评点
【赏析1】
此诗约作于开元二十四年(736),是杜甫现存诗中创作年代最早的一首。首联紧扣一个“望”字。第一句以设问的形式,写出了诗人初见泰山时的兴奋、惊叹和仰慕之情。第二句是以距离之远来烘托泰山之高。泰山南面是鲁地,北面是齐地,在齐鲁两地的边境远远就能望见它,足见其高。“青未了”意为苍翠欲滴的颜色绵延无际。颔联描绘从近处看到的泰山,具体展现了泰山的秀丽之色和巍峨之态。“造化钟神秀”,将大自然拟人化,写得格外有情。“阴阳割昏晓”言泰山极高,其中“割”字用得极妙,形象地刻画出泰山雄奇险峻的特点。颈联写细望泰山所见之景。只见山中云雾弥漫,令人心怀激荡。由“归鸟投林”可知,时已值薄暮,而诗人还在入神地望。这两句从侧面体现出了泰山之美。尾联写望泰山时的感受。“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两句,抒发了诗人不畏困难、敢于攀登绝顶的雄心壮志,表现出一种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
全诗总体上以“望”字统摄全篇,结构紧密,意境开阔,情景交融,同时又不失雄浑的气势。
【赏析2】
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23岁的杜甫在洛阳应试落第后,在赵、齐(今河南、河北、山东等地)漫游,此诗是作者途经泰山时所作,也是现存诗作中最早的一首。诗从“望”字上着意,从远望、近观、细看的不同角度概括了泰山的雄伟峻拔的气势,表达了诗人敢于攀登绝顶、俯视一切的雄心、抱负和气概,字里行间洋溢着诗人青春年少所特有的阳刚气魄。杜甫曾作过三首《望岳》诗,分咏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这首诗意境开阔、新颖,被人们奉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诗篇。
【赏析3】
杜诗以望岳为题者共三首,分咏东岳泰山、西岳华山、南岳衡山。这首诗写望泰山,体属五古,中二联对偶,却不依平仄。作于开元二十四年诗人25岁“忤下考功第”(杜甫《壮游》)后、漫游齐赵之时,为现存杜诗中最早的一首。
泰山古称岱山,坐落在齐鲁平原,在今山东泰安境内,海拔1500。余米,山势雄伟,壑谷幽深,松柏苍翠,植被青葱,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山。自秦皇汉武,历代帝王登极后都曾来此封禅,表示改制应天、以告太平--秦皇泰山遇雨所封五大夫松,至今犹存。故又称“岱宗”,山下的神庙建制如皇宫。历史文化名人孔子、司马迁、司马相如、陆机等都到过泰山,至今山道有“孔子登临处”的标记。由于上述原因,东岳泰山向称“五岳独尊”。无怪青年杜甫到此即有高山仰止之企慕。
诗以一问喝起“岱宗夫如何?”不称“泰山”而称“岱宗”,就是强调其在五岳中的领导地位,“夫如何”的“夫”字以语助传达出一种自我商度的神情,也就使人感到泰山给人的印象是难以形容的。不是吗?--“齐鲁青未了”,齐、鲁是周代的两个诸侯国,而泰山山青、绵延不断,超越了两国国境,这还不伟大吗?“五字囊括数千里,可谓雄阔”(清施补华《岘佣说诗》)、“写岳势只"青未了"三字,胜人千百矣”(清浦起龙《读杜心解》),这是大笔驰骛,得远望之色。
次联写泰山的高峻,所谓一山之中气象万千。关于“阴阳割昏晓”一句,通常讲作山阴即北面和山阳即南面昏晓不同,即光线的明暗不同,这是抠字眼的讲法。有人则根据实地观察的经验,谓“泰山坐北向南,山脚下可见东西两面山峦对峙,至斜阳西下,则东面山峦的西侧不见阳光,暗若黄昏;西面山峦的西侧光照正强,灿若初旭。此即公诗"阴阳割昏晓"之谓也。此景唯黄昏时分始得见之,而诗中"决眦入归鸟"句,足证杜公望岳,正黄昏之时”(傅庚生《百家唐宋诗新话》),这是以意逆的讲法,甚为可取。三联写黄昏望山中之景,山间暮霭蒸腾,使人心胸为之激荡;归鸟没入长空,叫人睁大眼眶搜寻,表明诗人选定的角度是从山下望山。
所以末联趁势抒怀,说自己定要登峰造极,从泰顶居高临下地望一望,那该又是一番境界,一番情趣吧。《孟子·尽心上》:“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此即“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二句所本。
要知道这是杜甫在经历了“忤下考功第”的挫折后写成的一首诗,可一点也没有垂头丧气的感觉,这一方面来自时代的精神影响,一方面来自漫游生活尤其是眼前泰山的陶冶和启迪。在诗中,巍峨秀丽的泰山景象和积极开朗的内心世界是完美和谐地统一着的。诗既能大处着眼,又能小处落笔,而所有的描写都通向篇末的两句,即表现一种蓬勃向上的情操。故《读杜心解》谓:“杜子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公集当以是为首。”--这是兼年代之早与气象之大而言的。
(周啸天)
【赏析4】
杜甫《望岳》诗,共有三首,分咏东岳(泰山)、南岳(衡山)、西岳(华山)。这一首是望东岳泰山。开元二十四年(736),二十四岁的诗人开始过一种“裘马清狂”的漫游生活。此诗即写于北游齐、赵(今河南、河北、山东等地)时,是现存杜诗中年代最早的一首,字里行间洋溢着青年杜甫那种蓬蓬勃勃的朝气。
全诗没有一个“望”字,但句句写向岳而望。距离是自远而近,时间是从朝至暮,并由望岳悬想将来的登岳。
首句“岱宗夫如何?”写乍一望见泰山时,高兴得不知怎样形容才好的那种揣摹劲和惊叹仰慕之情,非常传神。岱是泰山的别名,因居五岳之首,故尊为岱宗。“夫如何”,就是到底怎么样呢?“夫”字在古文中通常是用于句首的虚字,这里把它融入诗句中,是个新创,很别致。这个“夫”字,虽无实在意义,却少它不得,所谓“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
“齐鲁青未了”,是经过一番揣摹后得出的答案,真是惊人之句。它既不是抽象地说泰山高,也不是象谢灵运《泰山吟》那样用“崔崒刺云天”这类一般化的语言来形容,而是别出心裁地写出自己的体验──在古代齐鲁两大国的国境外还能望见远远横亘在那里的泰山,以距离之远来烘托出泰山之高。泰山之南为鲁,泰山之北为齐,所以这一句描写出地理特点,写其他山岳时不能挪用。明代莫如忠《登东郡望岳楼》诗说:“齐鲁到今青未了,题诗谁继杜陵人?”他特别提出这句诗,并认为无人能继,是有道理的。
“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两句,写近望中所见泰山的神奇秀丽和巍峨高大的形象,是上句“青未了”的注脚。“钟”字,将大自然写得有情。山前向日的一面为“阳”,山后背日的一面为“阴”,由于山高,天色的一昏一晓判割于山的阴、阳面,所以说“割昏晓”。“割”本是个普通字,但用在这里,确是“奇险”。由此可见,诗人杜甫那种“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创作作风,在他的青年时期就已养成。
“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两句,是写细望。见山中云气层出不穷,故心胸亦为之荡漾;因长时间目不转睛地望着,故感到眼眶有似决裂。“归鸟”是投林还巢的鸟,可知时已薄暮,诗人还在望。不言而喻,其中蕴藏着诗人对祖国河山的热爱。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这最后两句,写由望岳而产生的登岳的意愿。“会当”是唐人口语,意即“一定要”。如王勃《春思赋》:“会当一举绝风尘,翠盖朱轩临上春。”有时单用一个“会”字,如孙光宪《北梦琐言》:“他日会杀此竖子!”即杜诗中亦往往有单用者,如“此生那老蜀,不死会归秦!”(《奉送严公入朝》)如果把“会当”解作“应当”,便欠准确,神气索然。
从这两句富有启发性和象征意义的诗中,可以看到诗人杜甫不怕困难、敢于攀登绝顶、俯视一切的雄心和气概。这正是杜甫能够成为一个伟大诗人的关键所在,也是一切有所作为的人们所不可缺少的。这就是为什么这两句诗千百年来一直为人们所传诵,而至今仍能引起我们强烈共鸣的原因。清代浦起龙认为杜诗“当以是为首”,并说“杜子心胸气魄,于斯可观。取为压卷,屹然作镇。”(《读杜心解》)也正是从这两句诗的象征意义着眼的。这和杜甫在政治上“自比稷与契”,在创作上“气劘屈贾垒,目短曹刘墙”,正是一致的。此诗被后人誉为“绝唱”,并刻石为碑,立在山麓。无疑,它将与泰山同垂不朽。
(萧涤非)
【赏析5】
或许,杜甫、王维、李白可以代表唐诗中的儒释道。尤其杜甫,他有着以天下为己任的情怀和明知不可以而为之的韧劲,而这两点,恰恰是儒家的精神,当然,更不消说,“仁”这个字,明明就是杜甫的注解。杜甫是唐诗中的一座山,凝重沉郁。山的一边,是开元盛世,山的另一边,是安史之乱,以及其中其后的生灵涂炭民不聊生。这两边的劲风吹拂他、锻造他、折磨他,也成就他。杜甫是凤凰,当尘世于他如修罗场时,他更加高亢长鸣,浴火而起,千百年后,我们还在细细观摩他的歌声和落羽,那便是这些不朽的诗作。
杜甫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奔波困顿,唯有早年算是比较快意自得,那时的诗,我们尚可以清晰地看到诗人的底色,一颗未经多少挫折的,还充满着豪情壮志的心。
作此诗时,诗人二十四岁,其时正是学有所成、壮游未已的好时候。其实当时诗人刚刚落第,略有不同的是,此次落第并没有对杜甫造成什么消极影响。究其根源,许是诗人对自己牢固的自信罢了,在《壮游》诗里,他这样描述自己:“往昔十四五,出游翰墨场。斯文崔魏徒,以我似班扬。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九龄书大字,有作成一囊。性豪业嗜酒,嫉恶怀刚肠。脱略小时辈,结交皆老苍。饮酣视八极,俗物都茫茫。”七岁作诗,十四五岁便已经是翰墨场的一个人物了,崔尚、魏启心一般的老前辈都把他比作班固、扬雄,对于这种赞誉,诗人显然是受之无愧的。有时候也会想,会不会诗人一生的困顿磨难,都是源于他对自己才能的充分认识和对这个社会的不充分认识所引起的矛盾冲突呢?又或者,因了他的才能、他的意志、他心里牢不可破的“道”,使他对那个社会永不会失望,那些希望支撑着他不妥协不苟且,当然也就不富贵不安逸。
但是,二十四五岁的杜甫还想不到这些,他的心里,此刻是蓬蓬勃勃的朝气和希望,还有着刚刚从书斋走向山水的诗人的不可抑制的喜悦和欣然。这些东西在这首诗里饱满充盈,呼之欲出。年轻而好奇的眼睛,年轻而好奇的心,岱宗是怎么样的呢?齐鲁青未了,望岳而望不到边。“齐鲁青未了”,五字囊括数千里,真乃胸中气象,笔底文章。齐鲁青未了谓之寥廓,接下来作者又以“阴阳割昏晓”来谓山之高大,一山之隔,而昏晓不同,只能是造化所为的神奇峻秀了。远观如此,近前呢?山中云层激荡不穷,胸中亦是激荡不已,这时薄暮已来,鸟倦飞而知返,年轻的诗人此时此景,当真是胸胆尚开张了,不由不豪气干云,发誓要“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想当初“孔子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如今诗人杜甫重登泰山,再临先贤足迹,胸中亦是类似情怀。不由想,李白“五岳寻仙不辞远”,登山而寻仙,杜甫望岳,心中追求的还是儒家的精髓,所谓“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是也。
二十四五岁至三十四五岁期间,正是杜甫最好的时候,他像一只羽翼初丰的雏凤,翱翔长空,“放荡齐赵间,裘马颇清狂”,年轻的心彼时是自信而张狂的,他自信凭自己胸中所学“万里可横行”。这天地不过是他遨游的场所,这庙堂江湖不过是他任意施展的所在。其实杜甫亦是骄傲的,和李白的骄傲不同,李白的骄傲是一柄剑,恣意纵横,锋芒毕露。而杜甫的骄傲,是一座山,居高临下,巍峨不动,或许这源于他对自己的才能和信仰深信不疑,我心匪石,不可移也,我心匪席,不可卷也。纵使后来感叹“纨绔不饿死,儒冠多误身”,纵使“男儿生不成名身已老,三年饥走荒山道”。我们的杜甫从来都没有变过,他便是“儒”,是“仁”,是贫不易志,潦倒不忘“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我们把目光仍然投向年轻时的杜甫,那时的两首诗非常可以代表当时的诗人:
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骁腾有如此,万里可横行。——《房兵曹胡马》
素练风霜起,苍鹰画作殊。耸身思狡兔,侧目似愁胡。绦镟光堪摘,轩楹势可呼。何当击凡鸟,毛血洒平芜。——《画鹰》
一方面,此时的杜甫已经可见“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境界,“凡笔望一字不可得”。另一方面,这两首诗中可以形象地看见当时作者的状态,自负而傲然,笔有锋棱,心意骁腾。他的人生是“风入四蹄轻”的鹏程万里,他的精神是“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清人边连宝评价其诗“笔力矫健,有龙跳虎卧之势,其疾恶如仇,硉矹不平之气,都从十指间拂拂出矣”。
在杜甫的青年时期,值得一提的一件事是李白和杜甫的相遇,那是盛唐两位诗歌高峰的相遇,是山和水的会合,是明月和曜日的交辉。闻一多说过,历史上可以与此次会面相媲美的,也许只有老子与孔子的相遇了。你看,世事便是这样的巧合,历经一千多年之后,道与儒,再次在诗歌的路上相遇,这是大鹏与凤凰的并肩翱翔,是《道德经》与《论语》的再次碰撞。我们无法想象这两座“高峰”是如何携手同游,谈诗论文,有迹可循的是,两人结束了“醉眠秋共被,携手日同行”的出游生涯后,杜甫便也结束了这段快意的游览,“快意八九年,西归到咸阳”。
从到长安开始,杜甫便一步一步踏上了命运给予他的磨炼和征程。在这里他甚少舒展快意,这高飞的凤凰遇见他的风雨和劫火。先是仕途的不得意,不过那时杜甫的生活除了仕途上的不得志,其他方面可以说还是多姿多彩的,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虽说其自言“青冥却垂翅,蹭蹬无纵鳞”,但诗人此时还是颇有闲情的,比如《饮中八仙歌》,诗人简直是调皮的,顽童挥椽笔,玩笑心思;《史记》手法,贺知章、李琎、李适之、崔宗之、苏晋、李白、张旭、焦遂,个个醉态可掬,而又形象鲜明,使读者不由随之莞尔:
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汝阳三斗始朝天,道逢麹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左相日兴费万钱,饮如长鲸吸百川,衔杯乐圣称世贤。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苏晋长斋绣佛前,醉中往往爱逃禅。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
一首柏梁体,诸人尽酣然。可是这边诗词唱答未已,那边鼙鼓动地而来——安史之乱。诗人和整个国家都陷入炼狱。
安史之乱中,诗人辗转流离,家人离散,衣食堪忧,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诗人写了很多诗,记录这场终止盛唐的劫数,后人称之为“诗史”。可是,我们更知道,泪眼忧民方为圣,血书写尽史书来。凤凰垂翼,杜甫垂老,仿佛都是一朝夕的事。那个“万里可横行”的人,那个时刻想着“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人,此时短发萧疏襟袖冷,他的笔突然沉滞起来,因为这上边承载着国破山河,战火家山。杜甫的一生,写了很多写景的诗,但是没有哪首比这首更加催人泪下,更具代表性。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诗人的笔,是早已成熟的了,诗人的心,随着磨难的次第到来,也更加伟大和浑厚,艾青的《我爱这土地》:
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这无止息地吹刮着的激怒的风/和那来自林间的无比温柔的黎明……/——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这似乎是给子美最恰当的注解。他矢志不渝地爱着他的家国,哪怕这里已经流血涂野草,豺狼尽冠缨。这时候,这爱化作他的沉痛,是他挥不开的迷雾和铁幕。国破了,山河空在,春天仍然回来,只是人迹寥寥,草木徒深,花鸟同悲,人何以堪?文人忧国,是同忧患共泣血,是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
生活之于杜甫,是“一片花飞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磨难和不顺之于他,从来都是雪上加霜,一来再来。命运没有给过诗人多少“漫卷诗书喜欲狂”的机会,安史之乱的结束甚至没有使诗人的生活有所好转,仍然是困顿飘零。他在那样深那样阔的苦海里挣扎,“亲朋无一字,老病有孤舟”,穷苦,辗转,老妻稚儿随之忍饥挨冻。他的身世“飘飘何所似”,可是他的诗文,愈发的凝重,一字千钧。像是给命运的还击,这只凤凰仍然在唱,这声音穿过荆棘,穿过乌云,如黄钟大吕,如野火燃云,永远地,响彻历史和诗歌的上空。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我愿意以这首诗作为本篇的结尾,因为这是杜诗中的经典,高峰上的高峰,是被誉为“旷代之作”的不朽之作。更因为这首诗,饱含着诗人这一生的磨难漂泊之苦,以及这磨难漂泊之苦所锻造出的不朽的灵魂和结晶。关于这首诗的卓越之处,历史上有太多的人曾描摹揣测,于此不赘。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写完此诗后三年,诗人便逝世了。他的一生,终于没有脱离贫病痛苦,但他的心,从来也没有低下尘埃过,就在离去的不久前,他的《朱凤行》仍然以朱凤自喻。闻一多说,他是四千年文化中最庄严、最瑰丽、最永久的一道光彩。他当之无愧,对于命运给他的不平和磨难,我们只有相信凡高说的:生命是播种的季节,收获是不在这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