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作品原文
新婚别
杜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注释】
这两句是比喻之辞。兔丝:一种蔓生的草,多缠绕依附在其他植物上生长,古代往往以此来比喻妻子之依附丈夫。引蔓:牵藤。
结发:古代男子二十岁、女子十五岁便开始以簪束发,表示成年,亦可以婚嫁。席不暖,形容分别之快,相处时间之短。无乃,岂不是。“守边”两句,有人认为有言外之意:守边竟守到了河阳,也就是守到自己家里来了。暗指当时时局危急,战争触地即是。
姑嫜:指公婆。旧时称丈夫的母亲为“姑”,丈夫的父亲为“嫜”。分明:是古代的礼俗:新妇应当在嫁过来以后的第三天,祭家庙:拜见公婆,这样婚礼才算是全部完毕,新妇的名分才开始确定。未分明:是因为暮婚晨即别,还没有来得及拜见公婆,媳妇的身份尚没有明确,所以难以和公婆相见。
藏:指固守闺阁,不随便外出露面。归:指女子出嫁。将:相随,相与,也就是俗话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死地:指战场。迫中肠:是说内心饱受煎熬。苍黄:即仓皇,慌张,匆忙。意思是说多有不便。这里是说我原本想和你一同前往战场,又害怕这样一来事情会弄得很糟糕。
戎行:指军队。这里指从军作战。这两句是新妇对丈夫的鼓励语,希望丈夫要努力作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广大人民的爱国精神。
这两句是对上面所说的“反苍黄”的解释。兵气不扬,是说士气不振,军威不扬。
久致:长时间才置办成。罗襦衣:用丝罗缝制成的衣服,这里是指新妇的嫁衣。襦:指短衣。
不复施:是说不再穿。洗红妆:洗去脸上敷施的脂粉,这里是说不再打扮。这句是说新妇已脱下罗衣,洗去红妆来表示对丈夫的专一,鼓励丈夫去专心作战。
错迕:错杂交迕,事与愿违。
永相望:长久地相思,永不变心,意在表示对爱情始终不渝。
【译文】
菟丝子缠绕在低矮的蓬草和麻树上,它的蔓当然就长不长。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倒不如将她丢在大路旁。我和你成婚后,竟然连床席都未曾睡暖和;昨晚上我们草草成亲,而今早你便要匆匆离开,这婚期是不是太短了啊!你上前线作战,虽然离家不远,可毕竟已经是边防前线;我们尚未举行正式的祭祖大礼,你叫我如何去拜见公婆?我未嫁给你时,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父母从不让我在外露面;俗话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你要上战场拼杀,我内心痛苦得肝肠寸断!我多想跟你一起去呀,只怕到时形势紧急,无法照应。你不用为新婚离别而难过,一定要在战场上为国效力;女人跟随军队,可能会影响士气。唉!我本生于贫寒之家,节衣缩食才做了一身丝绸嫁衣;但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并洗掉脸上的脂粉,全心全意等你归来!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无论大鸟还是小鸟,都是成双成对;但人世间却有如此多的不如意,但愿你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新婚别赏析评点
【赏析1】
新婚别,是指新婚燕尔之日,新郎新娘就要面临分别。全诗以新娘的口气写出,通篇皆是新娘的泣别之词,一方面表现了新娘对暮婚晨别的哀怨以及对新婚丈夫的难以割舍之情,另一方面又表现了新娘的深明大义,激励丈夫要以国事为重的崇高品质和自我牺牲精神。之所以会有这种矛盾,其实也是杜甫对这场战争的矛盾心情的表现。杜甫对这类惨无人道的强行征兵是不满和悲愤的,但是诗人对时局又有很清醒的认识,当时国家正处于危难之中,必须要在失利后迅速补充兵力,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赏析2】
杜甫“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此诗采用独白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这首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明显地表现在开头这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兔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兔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为什么这位新娘子会伤心到这步田地呢?“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这个问题。“结发”二字,不要轻易读过,它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谁知道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呢!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你的床席都没有睡暖,这哪里象个结发夫妻呢?“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你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我这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怎么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呢?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现在,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自己家门口来了,这岂不可叹?所以,我们还要把这两句看作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自己非常疼爱,把自己当作宝贝儿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我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我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现在,“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你却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我还跟谁呢?想到这些,怎能不叫人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象开始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象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你的面,我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你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只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象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象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甫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发展变化,丝毫不感到勉强和抽象,而觉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发展的逻辑,并且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
(萧涤非)
【赏析3】
新婚伊始,即遇征兵,夫妻生离,亦一典型事例。诗为代言,曲尽人情。
全诗三层。一是怨夫。盖旧时女子对男方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豪爽如红拂亦感“丝萝非独生,愿托乔木”(唐杜光庭《虬髯客传》),借夫贵以显妻荣;而本篇所写乃贫贱夫妇,“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然“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毕竟是一句过情话,过情乃是怨极的表现,不全是真话。“席不暖君床”语妙,如俗话所谓“地皮还没有踩热呢”,而“暮婚晨告别”则补充说明何以就“席不暖君床”。古时婚期不服役,赶紧完婚,也许就有道理,但战时兵役不认那个道理,弄得新人分离,“何乃太匆忙”也。当时征集的所有新兵,皆开赴河阳,说是“守边”,国事仓皇可知,可见也怨夫不得。而古时女子过门三日,先告家庙,上祖坟,再见公婆,始正名分。诗中新娘过门才得两天,难怪她要为难:“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二是怨命。怨身为女儿,不能自择配偶,而听命于父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进一步又说,而今嫁得夫婿,竟不能随,岂不是鸡犬不如。不过退一步想,要是生为男儿又将如何呢?这倒使人想起古谚道“宁为太平犬,勿为乱世民”,这话定出乱世人口,太平时代谁想得到呢。于是改口劝夫,“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是无奈语也是理智语,希望这仗早点打完,打完了再团圆。“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理智语亦无奈语。
三是自誓。从新妇的怨艾和劝勉可以见出,这是一个相当善良,也很重感情的贫女。虽说只“一夜夫妻”,但俗话就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因此她决心等,也只能等。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丈夫杀敌凯旋之上。从此她跟《诗经•卫风•伯兮》中那个女子一样,不再施妆,以示坚贞。诗末更作一比,谓人不如鸟,照应鸡犬一句。然而并未绝望。
要之,诗中刻画的女主人公形象是痴情而又能识大体的,虽然她也有怨意,但也正因为如此,她才是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女人。
(周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