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应氏原文
送应氏(其二)
曹植
清时难屡得 ,嘉会不可常。
天地无终极,人命若朝霜。
愿得展嬿婉 ,我友之朔方 。
亲昵并集送 ,置酒此河阳 。
中馈岂独薄 ?宾饮不尽觞。
爱至望苦深,岂不愧中肠。
山川阻且远,别促会日长 。
愿为比翼鸟 ,施翮起高翔 。
【注释】
1、人命:一作“人寿”。
2、应玚《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集》诗以“朝雁”自比道:“往春翔北土,今冬客南淮。”这诗的“之朔方”就是应诗的“翔北土”。
3、昵:同“暱”,近。河阳:河水之北。
4、以上二句是说:难道我所办的酒菜特别不丰富吗?为什么人不肯痛饮呢?中馈:古代进食物给长者叫做“馈”,女子主持家里馈食之事,叫做主“中馈”。这里指饯行的酒食。
5、以上二句言相爱至极因而期望也就很深。自己不能答其深望,所以不能无愧。从这两句看来,或许应氏有所求于曹植,而曹植无能为力。
送应氏赏析
第二首写惜别之情。
曹植的《送应氏》共二首,这是第二首。作者在送应氏惜别的同时,表现了对朋友的深厚友情。诗由饯行“嘉会”起笔,感时事,叹人生,写宴饮,都在写惜别,写友情,甚至明志向。语淡而情厚,言近而意远,堪称佳作。
诗人一开始便感叹清时难得,嘉会不常,天地永恒而人生短暂,暗示出此次嘉会的可贵、惜别的情深。诗的首句,承前首而来。前首写洛阳一带遭董卓之乱后“千里无人烟”的萧条荒凉景象。诗人睹此惨景,心情感伤沉重,以致“气结不能言”,所以在此又感叹“清时难屡得”。其忧时之情,充溢字里行间。而人世的嘉会,本不常有,何况又值战乱之年?再说天地虽然永存,人生却如朝霜,转瞬即逝,纵然有缘相会,又能几何?因此,此次嘉会的可贵,就不言而喻了。诗人不言惜别而惜别之情,不言友爱而友爱之意,便均在言外。
中八句接写饯别,兼写情谊。先言宴集是为友人送行,亲友毕集,以明送行的盛况;置酒河阳,点明了送行的地点。四句叙写,都是为下文的抒情作铺衬。诗人不言友人也在惜别,却以友人不能尽情畅饮、是否因酒食味薄不佳作反诘,真是旁敲侧击,意在言外。自然诗人因惜别而不能尽情畅饮之意,也是暗含于“宾饮不尽觞”一语,这是以一概全。接言所谓“爱”和“望”,是指应氏弟兄对诗人自己而言;所谓“愧”,则是诗人自指。朋友对诗人的友爱极为深厚,这就是“爱至”,因为爱之极厚,所以对诗人的期望也极深。而诗人面对友人的挚爱厚望,感到难以克当,所以才心生愧感,足见诗人和朋友之间,不仅情深谊厚,因惜别而两情依依,而且还志同道合,互爱互勉,都对前途有所憧憬,这就将友情升华到至高境界,因而也极为可贵。
但友人终要远去北方,而山川阻隔,路途遥远,后会难期,可又无可奈何,所以诗人想与友人比翼高飞,同行远去。这是因为极为深厚的友情使诗人感佩至极,因而才如此感叹,以致有如此愿望,这就是最后一层所写。自然诗人处在宫闱,这是不可能的。但从中却可以看出诗人对朋友一往情深的真挚友爱,没有门第观念的平等情谊,这就是所谓“赤子之心”。
(孙其芳)
【诗人名片】
曹植(192—232),字子建。曹丕的同母弟。他的一生可以公元220年十月(曹丕在这时即魏帝位)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前期生活平顺。后期在文帝(曹丕)和明帝(曹叡)两朝(220—255),遭受猜忌,不得参预政事。屡次要求自试都得不到允许。因此常抑郁无欢,到四十一岁就死了。他的诗流传约八十首,以五言为主,大都词采华茂,语言精炼,情感热烈,慷慨动人。代表建安文学的最高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