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州罢吟寄同舍原文
梓州罢吟寄同舍
唐·李商隐
不拣花朝与雪朝,五年从事霍嫖姚。君缘接座交珠履,我为分行近翠翘。
楚雨含情皆有托,漳滨卧病竟无憀。长吟远下燕台去,惟有衣香染未销。
梓州罢吟寄同舍赏析
大汉,历来是史诗里的浓墨重彩,有着扑面翻滚的尘烟,带着鲜血与黄沙席卷而来。因为它的主题是疆野与战争。李义山的词总是稍显清丽优雅,即便是在他描写那位少年战神的时候,也是极端风姿楚楚的。
“长吟远下燕台去,惟有衣香染未销”,在读这一句的时候,总有一种稍纵即逝的缺憾感。曾经那个指点江山的少年,如此意气风发地站在高台上,铸造属于他的传说,衣袂当风,长歌吟啸。
那一瞬间我竟不希望,他就这样被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之中。他就是霍去病——曾经大汉朝最明亮的阳光。
严风吹霜海草凋,筋干精坚胡马骄。汉家战士三十万,将军兼领霍嫖姚。流星白羽腰间插,剑花秋莲光出匣。天兵照雪下玉关,虏箭如沙射金甲。云龙风虎尽交回,太白入月敌可摧。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
当李白对酒当歌,吟起这首《胡无人》的时候,想到的也许便是那个曾经神色飞扬的少年霍去病。
霍去病出生在一个传奇性的家庭。他是平阳公主府的女奴卫少儿与平阳县小吏霍仲孺的儿子,这位小吏不敢承认自己跟公主的女奴私通,于是霍去病只能以私生子的身份降世。父亲不敢承认的私生子、母亲又是个女奴,看起来霍去病是永无出头之日的,然而奇迹终于降临在他身上。
因为霍去病的存在,常年患于匈奴的大汉王朝以一个胜者的姿态出现在了西域。曾经纵横整个西域的匈奴,亦曾为此而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妇女无颜色。”如此可见,这位少年名将如天神般英挺俊拔,令无数匈奴人心惊胆寒,却只得悲歌自己的命运。
战场上,戎马一生。在挥剑向匈奴的那一刹那间,这个军事奇才以其特有的敏锐与傲然威震天下,驰骋沙场而无人敢掠其锋芒。而在汉武帝赐他豪宅,赏他重金之时,他却用那双立下汗马功劳的手,写下了令无数人感到内心激荡的话语:“匈奴未灭,何以家为!”
他是骄傲的。他为自己的战绩而骄傲,为整个大汉而骄傲,为天下的臣服而骄傲。又有谁能说一句他不配?
他是勇敢的。能以区区数百兵马而杀得匈奴大败,在那样一个年代里,芸芸众生又是以怎么虔诚的姿态去仰望着他。
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汉武帝封霍去病为骠骑将军,他率一万骑兵出陇西,进击匈奴右贤王部。他六天以内连破匈奴五王,又越过焉支山一千多里,和匈奴鏖战于皋兰山下,歼敌近九千人。这样的男子怎能被历史所湮没?
去病,去病。他为大汉除去了最为沉重的一块心病。
英雄不论出身,纵使他生于地位低微之家,亦无损他的豪气万丈,什么比得上一怒便威震千里的才能,什么比得上那份飞扬直冲九霄的傲气?
公元前119年,二十一岁的骠骑大将军霍去病再次率军追杀匈奴到大漠以北的狼居山。在狼居山上,才智卓绝的霍去病筑坛祭拜,凯旋还朝。从此,中国历史上就有了“封狼居胥”的典故。
那是属于天之骄子霍去病的历史,没有人可以与之比肩,也没有人可以重复。
霍去病病逝的时候年仅二十四岁。
这样令人心痛的夭亡,带走了千万百姓的尊敬与钦慕,也带走了他一生的光辉。每每想到此刻的时候,都会不由自主地“噫”一声,方觉得可惜,恨不能怀揣起死回生的绝妙医术,重返大汉。
李商隐这首七言诗,却稍显得艳丽,楚雨含情,自有写情之处,不乏对霍去病的赞赏遗憾,长吟而去,又何尝不是对自己的遗憾。
衣香,乃是一个文人的赞赏,龚自珍便有“万人从中一握手,使我衣袖三年香”的赞叹。李商隐未必没有以霍去病自比的意思,但他却清晰地明白,历史不可重复,名将美人,不得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