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三百首第289首杜牧的《赠别二首其二·多情却似总无情》,收录于清人孙洙(蘅塘退士)《唐诗三百首》第十卷七言绝句。樽,酒杯。头两句的大意是:看来仿佛无情,其实是多情的,因为在离别时面对酒杯,丝毫没有笑容,惜别情深。三四句写“蜡烛有心”,“替人”流泪,而人却并不流泪,表面又似无情,而黯然神伤,含情脉脉,惜别之情就更深了。
赠别二首⊙其二作品原文
赠别二首其二·多情却似总无情
杜牧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樽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赠别二首⊙其二译文注释
译文一
你本多情看上去好像无情,宴席上强颜欢笑也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懂得依依惜别,替人流着眼泪一直到天明。
译文二
多情的人也总要离别,反倒像是无情一般,面对饯别的酒杯,我只觉得无心欢笑。蜡烛倒似有心人一般,伤此离别,而替别人垂泪,直到天亮。
注释
多情二句:意谓由于多情,离别时难过,因而在宴席上没有笑容,只能愁苦相对,变成没有情了。
赠别二首⊙其二作品鉴赏
赏析一
后人点评:
清人黄叔灿:曰“却似”,曰“唯觉”,形容妙矣。下却借蜡烛托寄,曰“有心”,曰“替人”,更妙。宋人评牧之诗豪而艳,宕而丽,其绝句于晚唐中尤为出色。(《唐诗笺注》卷十)
大和九年(835),杜牧由淮南节度府掌书记升任监察御史,将离开扬州赴长安,《赠别》二首是他临行前留赠妓女之作。诗中抒写诗人对美丽女子留恋惜别的心情。
“多情却似总无情,唯觉尊前笑不成”,写诗人要和心爱的人分别时的复杂心情。诗人即将离别,却又不忍和所爱的人分别,心中千头万绪,纷繁杂乱,犹豫不决。明明多情,却从“无情”着笔,“总”字,起加强语气作用,带有浓重的感情色彩。正是因为诗人太多情,以至于使他觉得,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足以完全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在别筵上,两人凄然相对,别离的伤情不知道从何说起,这样反倒好似彼此无情。其实心中已经是愁情满溢,希望能用无情的表情抑制住内心多情的泛滥,但是,情到深处,怎能不流露出来呢,在举樽道别时,强装欢笑,使所爱的人高兴,可是离别悲伤已经溢满胸腔,脸上哪里还能挤出一丝笑容呢?想笑是因为“多情”,“笑不成”是因为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诗人用细腻的笔触,真实而生动地展现了两人矛盾重重的细微心理和神态,情味无穷。
接着,诗人撇开自己,不抒写惜别之情,而是转笔写别宴上的蜡烛:“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诗人因为内心感伤,所以,所看之物也蒙上了伤感的色彩。在诗人眼里烛芯变成了“惜别”之心。蜡烛彻夜流溢的烛泪,是在为男女主人的离别而伤心啊。借物言志进一步表达离别之情。“到天明”,表明告别宴饮的时间之长,进一步表现了诗人不忍离别的心情。
这首七绝语言流丽,表达情思缠绵悱恻,含蓄蕴藉,意境深远,余韵悠长。
赏析二
此诗直接“娉娉袅袅十三余”,写惜别之情。两首诗为一组,当联系来看,第一首写对方之好,自身之爱,第二首则写别离之伤。首句最令人击节赞叹,我本多情,但亦难免别离,就此离去,倒像是无情一般。一个“似”字,种种无奈、自责便凝聚成泪。次句是写饯别之宴,想要强颜欢笑,却终究“笑不成”。
后半段以蜡烛为喻,不言自己落泪难收,却写蜡烛似乎也通人性一般,“替人垂泪到天明”。唐人水路之别,往往夜间即上舟船,设宴待友,饮至黎明,始依依而别,扬帆启程。想必这蜡烛也通照着整晚的别宴吧,乃有“垂泪到天明”语,以物喻人,更见悲怆。
这两首诗是杜牧在大和九年(835)离开扬州赴长安就任,与妓女分别时的赠诗。也有人认为是赠给歌女张好好的。第一首是赞美歌伎的年轻貌美,体态柔和,如含苞欲放的豆蔻花,并夸赞她的姣美在歌伎中无与伦比。
第二首是抒写难分难舍的离情别绪。因离愁别恨,无从说起,以致照明的蜡烛好像还有惜别之情而“垂泪到天明”,形象生动。借物抒情,比喻新巧,因而三、四句已成为被人称颂的名句,广为传诵。
赠别二首⊙其二作者简介
杜牧(803—853)
字号:字牧之,号樊川居士。
籍贯: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
作品风格:豪迈俊爽,拗峭清丽
诗人小传:
杜牧(803年~约852年),字牧之,号樊川居士,京兆万年(在今陕西省西安市内)人,唐代著名诗人。他是唐文宗太和二年(828年)的进士,授职弘文馆校书郎,后赴江西观察使幕,转淮南节度使幕,又入观察使幕,再任史馆修撰,膳部、比部、司勋员外郎,黄州、池州、睦州刺史等职,终官至中书舍人。
杜牧的文学创作有多方面成就,诗、赋、古文都可称为名家。他主张凡为文以义为主,以气为辅,以辞采章句为之兵卫,对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有比较正确的理解,并能吸收、融化前人的长处,以形成自己的特殊风貌。在诗歌创作上,杜牧与李商隐齐名,并称“小李杜”,以相应唐朝前中期的李白、杜甫。其古体诗受杜甫、韩愈影响,题材广阔,笔力峭健,近体诗则以文词清丽、情韵跌宕见长。重辞采的时代倾向和他个人“雄姿英发”的特色相结合,风华流美而又神韵疏朗,气势豪宕而又精致婉约,就此产生了相当多的佳作。后世称其为“杜樊川”,有《樊川文集》传世。
赠别二首⊙其二扩展阅读
张好好诗
唐·杜牧
牧大和三年,佐故吏部沈公江西幕,好好年十三,始以善歌来乐籍中。后一岁,公移镇宣城,复置好好于宣城籍中。后二岁,为沈著作以双鬟纳之。后二岁,于洛阳东城重睹好好,感旧伤怀,故题诗赠之。
君为豫章姝,十三才有余。翠茁凤生尾,丹叶莲含跗。高阁倚天半,章江联碧虚。此地试君唱,特使华筵铺。主公顾四座,始讶来踟蹰。吴娃起引赞,低回映长裾。双鬟可高下,才过青罗襦。盼盼乍垂袖,一声雏凤呼。繁弦迸关纽,塞管裂圆芦。众音不能逐,袅袅穿云衢。主公再三叹,谓言天下殊。赠之天马锦,副以水犀梳。龙沙看秋浪,明月游东湖。自此每相见,三日已为疏。玉质随月满,艳态逐春舒。绛唇渐轻巧,云步转虚徐。旌旆忽东下,笙歌随舳舻。霜凋谢楼树,沙暖句溪蒲。身外任尘土,樽前极欢娱。飘然集仙客,讽赋欺相如。聘之碧瑶佩,载以紫云车。洞闭水声远,月高蟾影孤。尔来未几岁,散尽高阳徒。洛城重相见,婥婥为当垆。怪我苦何事,少年垂白须。朋游今在否,落拓更能无?门馆恸哭后,水云秋景初。斜日挂衰柳,凉风生座隅。洒尽满襟泪,短歌聊一书。
杜牧曾为乐伎张好好之沦为“当垆”婢而哀惋,作此长篇。虽言初见张好好时,“好好年十三”,但观诗意,他主要欣赏张好好的不是她的容貌,她的仪态,而是她超凡脱俗的歌舞才能。《赠别》二首也言及一名十三岁的少女,但只写其容貌、仪态,而不及歌舞之类专长,由此可见,所咏非张好好无疑矣。
后人点评
清人黄叔灿:曰“却似”,曰“唯觉”,形容妙矣。下却借蜡烛托寄,曰“有心”,曰“替人”,更妙。宋人评牧之诗豪而艳,宕而丽,其绝句于晚唐中尤为出色。(《唐诗笺注》卷十)